壹般特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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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長制和政治化的道德規範
這壹特點主要體現在儒家倫理中。中國從原始社會進入奴隸社會時,以父系血緣關系為紐帶的氏族組織形式得以保存,並發展為宗法等級和宗法等級秩序。後來又和封建專制主義結合在壹起,壹直存在於封建社會。儒家所說的“人倫”,主要是指“父子”、“君臣”、“夫妻”、“老少”、“朋友”五種關系,除了“朋友”之外,都與宗法等級制度有關。為了調整這些關系,儒家提出了“孝”、“忠”等壹套道德規範。孝道作為仁的道理,是兒子對父親和祖先應該遵守的道德規範。忠是孝的延伸和擴展,是臣對君的行為準則。“孝”和“忠”是宗法等級制度中最重要的兩種關系的反映,體現了儒家倫理的宗法特征,決定了道德政治化的特征。儒家認為,要治國平天下,就要“修身”,踐行宗法倫理,從而把道德提升到政治的高度。中國封建社會的所謂“三樞機”,既是最高的道德標準,也是最高的政治原則,甚至賦予道德以法律權威。從這個意義上說,儒家倡導的道德是政治化的道德。儒家倫理的這壹特點完全符合中國封建制度的需要,使其在封建制度中獲得了正宗的地位,長期統治著人們的思想,具有極大的穩定性,即使是現代資產階級也未能擺脫其束縛。這是宗教道德及其倫理思想始終沒有成為中國倫理思想的主導形式的主要原因。
道德問題已經成為哲學思考的焦點。
這壹特征表現在道德起源與世界起源的關系上。有的哲學家從“天”、“人”中推導出“人性”,把“天”作為“人性”的基礎。先秦道家和魏晉玄學都屬於這種類型。壹些唯物主義者往往具有類似的特征。宋代的張載從齊的統壹中衍生出“民與我同胞,物與物”的道德原則。還有的哲學家把“人”和“天”中的“人性”抽象為適用於宇宙萬物的普遍規律,神化為“天命”和“天意”,再把這個虛構的“天”變成“人性”的本源,以論證封建禮教的合理性和永恒性。哲學上持唯心主義觀點的儒家,基本屬於這種類型。
道德與哲學交織特征的另壹個表現是,道德修養論是哲學認識論的主要內容和形式。歸根結底,儒家在倫理上提到的修養的對象和目的,與儒家在認識論上提倡的知識的對象和目的是壹致的。他們在認識論上所說的“行為”,指的是道德上的“履行”。至於修養的途徑和方法,往往與認知的過程和方法相混淆。道家的修身理論,即神秘主義的“體道”理論,也是他們的認識論。
註重內在修養和行為自覺。
這是中國倫理思想在道德實踐中的壹個顯著特點。中國的倫理思想,特別是儒家倫理思想,把人性的善惡作為人們善惡行為的心理基礎,並由此提出了壹套“修身”和“養心”的方法,認為只要發揮“心”的作用,就能認識自然的善。同時,他們把“知義”和“為義”作為人區別於動物的標誌,突出了對道德認識和道德行為意識的要求。先秦儒家主張仁智合壹,強調“以己之恥”和對道德行為的自我反省。但他們在註重心義的同時,都貶低個人利益和感官需求,主張“修心不擅情欲”。漢代以後,內在修養逐漸被引向極端,反對性與情,甚至提倡“性善情惡”,存理滅欲。
中國歷史上的各種倫理思想,尤其是儒家倫理思想,不僅在中國,而且在朝鮮、日本、東南亞,乃至西方社會都產生了不同程度的影響,促進了中國人心理、習俗、道德觀念的形成和發展。科學地總結這壹寶貴的歷史遺產,批判其糟粕,繼承其精華,進壹步消除封建道德和資產階級道德的影響,弘揚中華民族的優良道德傳統,具有十分重要的現實意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