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40.中英鴉片戰爭爆發。兩年後,中國戰敗,被迫簽訂了中國近代史上第壹個不平等條約——中英《南京條約》。根據條約,英國商人在進出口貨物上繳納的稅款應由中英雙方商定。這標誌著中國關稅自主權開始喪失。《南京條約》中的五個通商口岸,即廣州、廈門、福州、寧波和上海,最初是由海關設立的。開埠通商後,雖然失去了關稅自主權,但海關行政仍由中國管理。然而,列強的最終目的是奪取中國海關的控制權。通過1853年9月的“刀會”事件,在1858年清政府與英、美、法簽訂的《貿易約章善後條款》中,對這壹方法進行了修改:“應宰相之邀,請英(美)人幫忙辦理稅務,無需英(美)官推薦幹預”,“各口統壹辦理”。[1]1859江海海關英國稅務監李泰國被任命為總稅務司,負責招募外國人擔任各口岸稅務司。從此,外國稅務部門對中國海關的管理成為壹種制度。1861年1月,丞相衙門成立後,李泰國改任海關總稅務司。李泰國於4月回到英國。2008年6月,清政府任命壹位英國人——廣州副稅務司,代理總稅務司。1863年6月,赫德正式成為海關總稅務司,開始了近半個世紀的中國海關管理工作。至此,在西方列強的“幫助”下,中國以外國總稅署制度為核心的近代海關制度終於建立起來。
第二,組織結構
在晚清的行政體系中,以外國人為首的中國海關是壹個非常特殊的機構。從1861開始,海關開始歸新成立的各國貿易事務總理辦公室管轄。庚子年後,清政府將丞相府改組為外交部,海關也改為外交部的下屬機構。1906年,為了控制海關,清政府設立了由外交部和住建部合辦的稅局,海關總稅務司和所有海關的稅務司都劃歸稅局。清政府的行動自然遭到了英國的強烈抗議,使得原本的權威沒有實現。辛亥革命後,海關繼續由外交部管理。1928年,南京國民政府成立。此後,海關改為財政部關稅司管轄。
中國近代海關的最高機關是總稅務司,由總稅務司和副總稅務司組成,設6名辦事員。民國成立後,稅務總局的機構改為五署三司,後改為九署二司。稅務總局直接管轄中國所有的稅務機關,也就是所有的海關。
三、特點及影響
中國近代半殖民地半封建的基本國情決定了中國近代海洋必然呈現出壹些“中國特色”,主要表現在以下幾個方面:
第壹,海關的最高領導層由外國人擔任,海關的高級職位也由外國人壟斷。造成這種局面的原因,壹方面是列強為了方便對中國的經濟掠奪,迫使清政府任命自己的“自己人”;另壹方面,閉關鎖國數百年的中國,嚴重缺乏懂現代海關管理的人才。在我看來,後壹種情況可能占的比重更大。因為這不僅導致了中國自身海關管理的腐敗和混亂,更重要的是給了外國人幹涉中國海關自主權的絕佳接口。事實上,西方列強也以此為借口竊取了中國的海關管理權。
二是海關自成體系,清政府難以掌控。從壹開始,宰相衙門就規定所有在海關工作的外國人都要由稅務總局選拔管轄,這就為稅務總局操縱全國海關總署提供了條件,而清政府設立的所有海關原本都歸地方督撫管轄。赫德在時任英國駐華大使的幫助下,利用支付《北京條約》賠款的機會,成功將全國海關的控制權收歸己有。從此,海關系統成為壹個“針打不進,水打不進”的獨立系統。如果清政府要向海關下達命令,必須經過稅務總局,否則根本無法執行。為了加強對海關的控制,稅務總局將海關中的外籍人員從清政府的官僚體系中剝離出來,使其不受中國法律的約束。即使中國的工作人員觸犯了法律,他們也必須在抓人之前先通知稅務總局。這些都使得赫德作為總稅司和對外侵略者,不僅在本系統內享有“神”的權威,而且在本系統外對清政府的內外政策產生巨大影響。
除了收稅之外,中國近代海關還承擔了其他壹些職能。如1862成立的史靜文同博物館,由實際操縱圖書館事務的稅務總局赫德監管,教學也由稅務總局編制;1896年,清廷發布上諭,命令稅務總局兼管郵政事務,赫德兼任郵政總局,設立郵政總局和郵政副總局。直到1901,文同博物館並入史靜大學堂,1911,郵政由郵政部門接管,他們才離開海關。造成這種情況的原因是缺乏人才。史靜文同博物館專註於外語教學,培養翻譯和外交人才。但在1862,全國能說外語、懂外交的人很少,除了中文以外的課程都是外國人教的。同時,中國也缺乏處理現代教育的人才,這也需要外國人的幫助。當時懂外語、懂現代科學、會管理的外國人基本都集中在海關的稅務總局。這些因素使得中國第壹所近代教育機構——史靜文同博物館從壹開始就被海關總署所控制,郵政也是如此。
中國近代風俗的這些特點,是由近代中國半殖民地半封建的基本國情決定的,反過來又對中國產生了深遠的影響。消極方面,主要表現在兩個方面:海關關稅自主權的喪失和海關關稅保管的喪失。這兩件事的危害不用多說,對中國近代史有壹定了解的人都很清楚。但是,有壹點可能是妳意想不到的,那就是這個被外國人操縱的機關,其實是清政府唯壹沒有腐敗的衙門。在那個“壹年清知府,十萬銀子”的年代,中國海關以清廉著稱,甚至被認為是“世界行政史上的奇跡之壹”。雖然這個功勞首先要歸功於外國人,但無論如何起到了正面的榜樣作用。
第四,現代海關主權的回歸。
當然,中國人不願意把自己的海關主權讓給外人。因此,從20世紀70年代開始,出現了壹批反對協議關稅、主張恢復關稅自主權的“開了眼界的知識分子”。鄭是中國近代資產階級改良主義思想家。他長期生活在東南沿海地區,較早意識到收回關稅自主權的必要性。他認為“決定關稅的權利屬於他自己的國家。雖然大國控制不了小國的分量,但小國也不會受到大國的阻礙。”
張之洞是第壹個采取實質性行動的。1902年9月7日,張之洞通電軍部、外交部、劉坤壹、盛宣懷,控訴中國海關主權喪失帶來的危害,並提出分兩步收回海關主權的方案:第壹步,與赫德明確,海關稅務總署等高級職位也要用中國人;第二步,派人員去海關學習,最後用中國人代替外國人。張之洞的計劃被清政府采納。1906年,清政府設立稅務所,1908年設立稅學,收回關稅主權意圖明顯。這些行動雖然沒能實現收回關稅主權的願望,但卻導致了海關權威的削弱,從此海關開始衰落。
清政府垮臺後,為了維護中國的國際聲譽,保證中國能夠繼續償還對外戰爭賠款和貸款,民國北洋政府授權時任總稅務司的安格繼續主管海關。在1911到1928期間,中國的關稅全部交給上海的壹個國際銀行委員會,該委員會代表外國債權人在中國的利益。只有在支付賠償和貸款後,壹般稅務部門才會將其余部分移交給中華民國政府。在支付這些款項之前,關稅被委托給英國的匯豐銀行。
巨額庚子賠款連海關收入都難以填補。中華民國政府不得不動用部分常規關稅。這使得由英國人把持的海關稅務總局獲得了更大的權力,擁有了更大的獨立性。雖然海關的中國員工也不少,高達1927,但沒有壹個來自中國的人做到海關副稅務秘書的位置。
1926年北伐期間,國民政府宣布關稅自治,在財政部下設海關署,負責接收和管理海關事務。1927南京國民政府成立。當時,雖然國民政府控制了大部分省份,但海關通關仍掌握在北洋政府海關稅務總局手中。
在時任海關關長張福雲的建議和運作下,海關最終被納入民國管理體系。它采用與海關稅務總局Merle Ho合作的方法,對海關進行改革,如停止。
招聘外國人,中外雇員權利義務平等,中外雇員同工同酬,任命壹名中國人擔任海關總稅務司秘書,派中國雇員出國深造,取消總稅務司處置通關的絕對權利;關稅不再存放在匯豐銀行,而是存放在國民政府的中央銀行,政府可以充分利用這部分資金;修改關稅等等。改革的直接效果是使中國的對外貿易和海關關稅突飛猛進。
在國民政府海關總署成功獲得對海關的控制權後,張福雲開始醞釀關稅自治的談判。他首先提出了制定關稅和進口關稅制度的問題,並決定調整關稅稅率。後來,他開始與其他國家就中國的關稅稅率進行談判,並達成了協議。
直到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不僅宣告了現代中國的終結,也宣告了中國現代習俗的終結。新中國自然會收回海關的壹切權力。至此,在被外國人操縱了近壹個世紀之後,中國海關管理權終於回到了中國人自己的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