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歷代主要法律。奴隸社會主要法律夏亂,受於懲罰;生意有亂,但湯刑;周亂政,九刑;魯國下令夏穆王懲罰他,罰他為魯國。另外,註意郭征對酷刑的書寫;竹刑。二。封建社會的主要法律(1)戰國時期——《國法》是中國歷史上第壹部也是最系統的封建法典。(2)秦——睡虎地秦墓竹簡(3)《漢書三章》本義——合同法;九法;剩下的就是大概的了解了。(4)三國兩晉南北朝主要是割據時期,但法制取得了很大成就。魏律註重變律為刑之名。2.晉律又稱太史律,分為兩部分:名刑和律法。3.南朝的法律沿襲了晉律。4.北朝的法律。5.林的作風被改成了紀律作風。6.大系統的地位提高了。7.北齊法律12,影響深遠。把刑名和法名結合起來作為法名;十項重罪規定;規範處罰。講究法從戰國法;戰國秦漢時期的法律;到了曹魏,就改成了刑名;在《晉律》中,分為兩部分:刑名和立法;北齊法並入名例法的發展過程。8.北周法律進步不大(5)隋1。開皇之法定十惡;五刑(巴掌、棍子、徒弟、流放、死刑)2。大業法
(6)唐朝(7)、五代(8)、宋朝掌握了宋刑制,這是中國歷史上第壹部印典;剪輯;例(9)元1。元代第壹法。2.奉先紅幫的紀律和官僚作風。3.元朝比較完備的法律。4.元張顛地方官員收集的法律。5.智最後的法律。(10)明65438 2。明大觀強調民治、官治。3.明典(11)清代1。大清律例***7條,436條。2.清典三。半殖民地半封建社會(1)太平天國1。中國的農地制度。2.《太平刑法》主要規定了太平天國制定的壹些罪名和壹些刑罰。3.《資政新篇》包含了很多先進的元素,這是在當時的歷史條件下,尤其是在戰亂的環境下無法實現的。
(2)清末(1840-1912),1。憲法的大綱是由憲法法律決定的;十九信條2。《刑法》清代現行刑法的特點:是根據大清律修訂的;單列民事條款,不再處罰;解除同姓結婚的禁令。它是壹部過渡性刑法。新刑法是新刑法。分為總則和分則兩部分;規定了新的刑法原則;規定新的刑罰,區分主刑和附加刑;規定了壹些新的罪名。這些內容要重點把握。3.民法草案五部分,1911年,在頒布實施前完成。4.商法(略)5。《各級審判分庭審判章程》6頁。《設立法院法》規定,各級審判庭的設立實行四級三審制。③南京臨時政府1。憲法臨時政府組織大綱。中華民國臨時約法:(1)重點:背景,公布時間,五點,三個特點,意義;(2)不要以為第壹部正式憲法是孫中山自己制定的——孫中山不是自己制定的;也不是第壹部正式憲法(雖然革命派說它相當於憲法,但它畢竟不是憲法)。2.其他法令:保護人權,保護私有財產,廢除陋習,保護華僑,廢除刑訊逼供,廢除體罰,反對牽連他人。(大致看壹下)(4)北洋政府(1912-1928)1。憲法法律中華民國憲法草案(天壇憲法草)中華民國憲法(元吉憲法法律)中華民國憲法(賄賂憲法)(1923
2.刑法臨時新刑法:基礎是大清新刑法,其刑法原則和刑罰體系相同,只是將帝制下的部分條款改為民國下的條款(5)國民政府1。憲法法律政治訓練時期的中華民國憲法:政黨統治的產物,其基本精神是維護國民黨的壹黨專政。中華民國憲法草案(五五憲法):雖於1936年五月五日頒布,但以日本侵華使其無法實施為由而未實施。中華民國憲法:了解基本內容與條款。2.民法第五部分。註意,它不同於清代的五部(總則、債權、物權、親屬、繼承),而是總則、債、物權、親屬、繼承。采取國家本位、民商合壹的體制,大量照搬國外。3.刑法1928和1935。新內容主要規定了安全措施。4.民事訴訟法註重當事人的進步性。5.刑事訴訟法註重自由心證原則。其他如行政法和法院組織法,壹般理解。(6)人民民主政權1。工農民主政權時期中華蘇維埃憲法大綱:中國人民在生產黨領導下制定的第壹部以勞動人民當家作主為特征的憲法性法律文件;規定的政治制度是工農兵代表大會制度。
中蘇土地法:主要體現了壹些左傾影響,就是地主不分地,富農分壞地。2.抗日民主政權時期,以陜甘寧邊區政策議程為代表的參與制。3.人民民主政權時期陜甘寧邊區的憲政原則:最大的成就是規定了人民代表大會制度,為以後中華民國的政治制度奠定了基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