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形成完整的民商事法律法規體系的要求
四中全會決定“全面推進依法治國,總目標是建設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體系,建設社會主義法治國家”;“形成完備的法律規範體系、高效的法治實施體系、嚴密的法治監督體系、有力的法治保障體系”。其中,要形成完整的法律規範體系和強有力的法律保障體系,就必須制定民商領域的民法典,使民商事活動受到壹套系統、完整、符合邏輯的法律規範。
2、完善市場經濟要求的法律制度。
四中全會決定還提出“社會主義市場經濟本質上是法治經濟”;使市場在資源配置中起決定性作用和更好發揮政府作用,必須以保護產權、維護契約、統壹市場、平等交換、公平競爭、有效監管為基本取向,完善社會主義市場經濟法律體系市場經濟法律制度是民法典的重要內容之壹。因此,法治需要完善市場經濟的法律體系,這也意味著加快制定民法典。
3.保證公正司法,提高司法公信力的要求。
四中全會決定“司法是法治的生命線。司法公正對社會公正起著重要的主導作用,而司法不公正對社會公正有著致命的破壞作用。要完善司法管理體制和司法權力運行機制,規範司法行為,加強對司法活動的監督,努力讓人民群眾在每壹個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義。”“司法是法治的生命線。司法公正對社會公正起著重要的主導作用,而司法不公正對社會公正有著致命的破壞作用。要完善司法管理體制和司法權力運行機制,規範司法行為,加強對司法活動的監督,努力讓人民群眾在每壹個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義。”“提倡嚴格司法。堅持以事實為依據、以法律為準繩,完善認定事實符合客觀真實、辦案結果符合實體公正、辦案過程符合程序公正的法律制度。”
民法是規範民事主體行為的規則,民事主體無論是在經濟活動中還是在婚姻、離婚等家庭生活中訂立和履行合同,都應當遵循。如果發生民事糾紛,法院在訴至法院判決時,應以民法為基準。因此,通過制定民法典,統壹裁判規則,使民事案件的審理有壹個統壹的裁判基準,進而實現“讓人民群眾從每壹個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義”。
4.全民法制教育的要求
四中全會決定提出,“堅持把全民普法、全民守法作為依法治國的長期基礎性工作,深入開展法治宣傳教育,引導全民自覺守法、想辦法解決問題、依靠法律”;“加強公民道德建設,弘揚中華優秀傳統文化,增強法治道德基礎,強化規則意識,倡導契約精神,弘揚公序良俗。發揮法治在解決道德領域突出問題中的作用,引導人們自覺履行法律義務、社會責任和家庭責任。”
民法典規定了民事生活和商業活動中的行為規則,並為法院裁決案件提供了法律依據。現行民法總則和單行民法經過科學系統的編纂形成民法典後,必將成為全民民商法律教育的教材,也將是強化法治道德基礎、強化規則意識、倡導契約精神、弘揚公序良俗的有效規範和指南。
第二,重啟民法典編纂的可行性
1,市場經濟有了很大的進步。
經過30多年的改革開放,中國取得了巨大成就,經濟社會得到了很大發展,市場經濟體制已經建立,市場經濟領域的改革也取得了巨大成就。雖然中國的市場經濟還不完善,但中國改革開放30多年來取得的巨大成就已經充分證明了中國市場經濟體制的生機和活力。
2.公民的法律素養不斷提高。
經過六五普法,公民的法律素養在不斷提高,公民的權利義務意識在不斷加強。公民了解法律、遵守法律、運用法律維護自身合法權益已成為普遍行為。
3.法學理論研究已經深入。
從1979開始的第三次民法典編纂,至今已有30多年。在這30年間,以梁慧星教授、江平教授、王利民教授為代表的中國民法學者進行了堅持不懈、深入細致的研究,發表了大量的學術文章和著作。幾個有代表性的編纂思路和方案,以及民法典編纂中的壹些重大問題,也進行了廣泛的討論和論證,法學研究深刻,成果突出。
4.法學教育培養了大量人才。
30多年的法學教育培養了大批法律人才,人才儲備充足。
5、司法審判積累了很多經驗。
我國30多年的民商事審判積累了大量的審判經驗,也培養了壹大批經驗豐富的民商事法官。同時,法官對民商事法律規則的不足和個別法律之間的矛盾沖突有充分的認識。
6.其他國家的經驗可以借鑒。
目前已編纂的國家和民法典有:法國民法典、德國民法典、瑞士民法典、荷蘭民法典、俄羅斯民法典、蒙古民法典、越南民法典、哈薩克斯坦民法典、吉爾吉斯斯坦民法典、土庫曼斯坦民法典等。據中南政法大學民法典研究所統計,世界上有民法典的國家有113個。其中,歐洲32個國家,南北美洲24個國家,非洲34個國家,亞洲23個國家。此外,壹些國家正在制定民法典。中國在制定民法典方面有很多經驗可以借鑒。
7.民法典的編纂有很好的基礎。
在、鄭、、、吳昌臻、唐德華、費等專家建議的基礎上,2002年2月,第九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壹次審議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和國家法(草案)》(征求意見稿),並在新聞媒體上公布。在此基礎上,結合2002年後我國民商事領域的實際發展,為重啟民法典編纂奠定了良好的基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