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近年來,隨著國有企業改革的深入,國有企業的深層次問題越來越突出。如何建立和完善公司治理結構,優化內部控制,促進企業資源的有效利用,避免舞弊和浪費,已經成為全社會面臨的重大課題,特別是最近兩年上市公司舞弊案件的層出不窮,讓大家意識到只有建立壹個完整的監督和控制體系,才能徹底解決舞弊、腐敗和管理問題。在這個監控體系中,內部審計是不可或缺的壹部分。內部審計準則是內部審計職業標準體系的重要組成部分,規範內部審計機構和內部審計人員的執業行為,也是衡量內部審計質量的權威標準。制定本準則可以促進我國內部審計的全面發展,更好地為社會主義市場經濟服務。
內部審計準則的制定將有助於公眾了解內部審計工作的性質和內部審計人員的職責,提高他們對內部審計職業的信心。內部審計是壹個組織內部獨立客觀的監督和評價活動。內部審計通過發揮其基本職能,可以檢查和揭露違法行為。同時,通過對業務活動和內部控制的審查和評價,內部審計可以解決組織自身存在的問題,提高管理效率和效果,從而促進組織目標的實現,這是內部審計更重要的職能。中國的內部審計建立於20世紀80年代。經過近兩年的發展,已經取得了很大的進步。截止21年末,各類企事業單位內部審計機構7.6萬個,內部審計從業人員19.3萬人。但是,我國內部審計工作也存在壹些突出問題:①許多組織和公眾沒有認識到內部審計工作的重要性,甚至將內部審計定位為管理的對立面;②內部審計缺乏科學的理論指導,存在憑經驗做事的操作模式;③內部審計人員的職責及其必須具備的職業道德模糊不清。基於上述情況,制定內部審計準則,可以指導內部審計工作,明確內部審計機構和人員的職責,提高內部審計質量,增強公眾對內部審計職業的信心。
制定內部審計準則有助於中國內部審計行業逐步走向國際化。中國已經加入世貿組織,並逐步進入國際經濟舞臺。全球經濟壹體化的趨勢要求我國內部審計職業不能再停留在“閉門造車”的階段,而應充分借鑒國際內部審計的先進理論、技術和經驗,將我國內部審計事業融入世界內部審計壹體化,促進我國內部審計事業的發展。許多發達國家的內部審計已經走過了幾十年的歷史。作為內部審計專業的國際組織,國際內部審計師協會(IIA)已有六年歷史,會員超過70,000人,分布在超過65,438+02個國家,擁有超過65,438+05個地區分會和29個國家分會。IIA從成立之日起就開始制定內部審計準則,並根據實際情況不斷修訂,旨在為內部審計實務提供高質量的專業標準,促進內部審計職業的發展。21年6月,IIA發布了最新的《內部審計實務守則》,並於2010年1月22日正式實施,掀起了內部審計發展的又壹個高潮。針對眾多大公司的會計造假案件,美國國會制定了壹系列新政策,更加重視公司的內部審計,提高了內部審計的地位,同時也使內部審計面臨更大的挑戰。
中國於1987成立中國內部審計學會,同年2月加入IIA.1。0多年來,中國內部審計學會積極開展國際合作,發展國際內部審計師協會會員3個以上,在國內開設國際註冊內部審計師(CIA)考點1多個,取得了良好的成績。22年,中國內部審計學會正式更名為中國內部審計學會。這次更名不僅是形式上的,也是實質性的。它理順了我國內部審計專業組織與國家審計署的關系,也使我國內部審計專業組織更加適應市場經濟的要求。在此背景下,借鑒國際內部審計實踐,制定適合中國國情的內部審計準則,是中國內部審計行業走向國際的必然需要。
增強內部審計工作的適應性,真正做到內部審計人員依法審計、依法辦事。65438年至0994年,我國頒布了《審計法》,以法律形式規定了內部審計,明確了其法律地位。從65438到0995,審計署發布了《內部審計規定》,進壹步規定了內部審計機構、人員、職責和權限。根據這些法律法規的要求,我國的內部審計工作是在國家審計署和中國內部審計協會的領導和管理下進行的。同時,《會計法》、《中國人民銀行法》、《商業銀行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市公司治理指引》、《信托投資公司管理辦法》、《國有重點金融機構監事會暫行條例》等都對內部審計作出了相應規定。
但是,審計法及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都比較籠統,內部審計工作的具體操作和實施都不規範。我國內部審計實踐缺乏壹套完整、科學、權威的準則來指導實踐,內部審計人員在執行內部審計業務時沒有業務規範和統壹的業務質量衡量標準,因此無法全面、徹底地執行審計法及相關法律法規,也無法實現真正的依法審計。同時,法律法規的修訂難度很大,無法及時進行必要的修訂,以適應形勢和實際需要的變化。因此,要根據國際慣例和我國國情制定內部審計準則,規範審計原則、審計方法、審計程序、審計方法和審計報告,可以隨著環境的變化不斷修訂,不必經過立法機關。這樣可以大大增加內部審計工作的適應性,實現既依法審計,又依法辦事。
制定內部審計準則有助於提高我國內部審計的專業化水平,提高內部審計人員的專業素質,使內部審計工作走向制度化。制定內部審計準則是壹項非常艱巨而細致的工作,需要眾多專家和從業者的共同努力,需要借鑒國外先進國家內部審計的成功案例才能順利完成。隨著環境的變化,有必要從理論和實踐上研究內部審計準則如何適應這種變化。例如,內部審計已經滲透到企業管理的層面,這就要求重視內部控制、風險管理和公司治理的配合。那麽如何修訂內部審計準則呢?修改了哪些條款?修改到什麽程度?這需要大量的理論和實踐研究。因此,內部審計準則的制定有助於提高我國內部審計的專業化水平,促進相關學術研究的發展。同時,在整個審計體系中,我國制定了獨立審計準則和國家審計準則。由於內部審計在許多方面與私人審計和政府審計相似,所以內部審計準則在相似性方面可以借鑒獨立審計準則和國家審計準則,在差異方面可以根據內部審計的具體需要研究制定。這樣,不僅可以降低成本,還可以使內部審計、私人審計和政府審計共同發展,幫助公眾了解審計的目的和審計人員在市場經濟中的作用,建立公眾對審計的信心。
我國內部審計的發展歷史不長,內部審計人員的專業素質參差不齊。內部審計人員的專業能力和技術水平是決定我國內部審計質量的關鍵因素。內部審計準則對內部審計工作做出了具體的規範,並為員工開展業務提供了直接和具體的指導。在內部審計準則的指導下執業,要求從業人員有壹個從了解到熟悉運用的過程,這本身就是內部審計人員不斷學習和提高自身素質和技能的過程。提高內部審計的專業水平和內部審計人員的專業素質,提高公眾對內部審計的信心,縮小內部審計與私人審計和政府審計的距離,必將使內部審計工作制度化、現代化。
(二)制定內部審計準則是壹項復雜且技術性很強的工作。2月初至22月底,在審計署的領導下,中國內部審計學會成立了標準委員會,負責內部審計準則的起草、修訂和論證工作。標準委組織各行各業的專家和從業人員,對內部審計準則進行了多次研究和系統論證,先後召開了九江會議、北京會議、大連會議、蘇州會議、深圳會議和青島會議。2002年底,標準委員會在北京對第壹批公布的標準進行了最後的討論和論證,然後於2003年2月提交中國內部審計學會第四屆三次理事會會議討論通過。內部審計準則的制定分為以下步驟:
1.選定的項目。根據內部審計實踐的需要和國際內部審計的發展趨勢,標準委員會征求了各方面專家和從業人員的意見,篩選出急需解決的內部審計問題作為內部審計標準(包括職業道德、基本標準和若幹具體標準)。中國內部審計協會批準。標準委員會在選擇項目時特別考慮以下因素:
(1)財務審計和管理審計並重。國際內部審計師協會的調查顯示,54%的高管認為內部審計師應該專註於管理審計;在亞洲,61%的高管認為內部審計應該以管理審計為主,扮演企業顧問的角色。據中國內部審計學會統計調查,1998之前,財務收支審計占比超過5%;從1999到21,只進行了32%的財務收支審計和68%的管理審計。這就要求在選擇標準項目時,既要考慮財務事項,以充分發揮內部審計的消極防弊、積極促利等功能,又要考慮管理事項,以充分發揮現代內部審計的積極促利、價值增值等功能。關註財務事項主要是強化內部審計人員對舞弊的防範和審查責任。
(2)信息化對內部審計的影響。隨著信息系統的發展,內部審計人員的工作環境越來越自動化,因此EDP審計人員與壹般內部審計人員的差異日益縮小。由於自動化環境,信息系統跨越多個部門,使得以傳統垂直部門為主的內部審計逐漸演變為跨部門內部審計。
(3)不良社會環境給內部審計帶來的職業風險。就整個社會環境而言,各種欺詐、詐騙層出不窮,社會道德狀況不容樂觀。司法、醫療和審計行業違反職業道德的事件屢見不鮮。這種不良的社會環境給內部審計界帶來了極大的職業風險,內部審計準則的制定應引起高度重視。
(4)標準應高於我國內部審計的現實水平。內部審計準則旨在指導內部審計實踐,因此必須高於實際,否則,我們要麽在低水平上徘徊,要麽目標過高,不切實際。
2.草擬初稿。根據確定的項目,標準委進行調查研究,起草初稿。具體操作方法是針對每個內審標準項目成立專門的制定小組。各制定小組的組成應充分考慮理論與實踐相結合的原則,由高校教授、大中型企業(包括國有和民營企業)內部審計機構負責人和各地內部審計協會負責人組成。同時也考慮了東、中、西部不同經濟發展水平地區內部審計的差異。經過大量的實踐調研,制定組成員多次討論和整理,形成了內部審計準則初稿。
3.求指教。中國內部審計學會就標準委提交的內部審計準則初稿廣泛征求了有關部門、地方內部審計協會、會員單位、研究機構等方面的意見,並在三年內召開了七次內部審計準則研討會,期間對內部審計準則初稿進行了認真研究和討論。出席會議的專家包括:中國內部審計學會會長、副會長、秘書長和顧問;標準委員會成員;審計署經貿司、法律司、外資司、投資司領導,廈門大學、武漢大學、中山大學、暨南大學、南開大學、上海財經大學、中南財經政法大學、重慶大學、Xi交通大學、鄭州航空工業管理學院、北方交通大學、西南財經大學、北京工商大學、江西財經大學、東北財經大學、南京審計大學專家學者;中國航空第二集團公司、鐵道部、首都鋼鐵公司、海洋石油總公司、油氣總公司、中國通用技術(集團)控股公司、國家電力公司、廣東核電合營公司、中國農業銀行等大中型企業內部審計機構負責人,地方內部審計協會負責人等。他們對內部審計準則(包括職業道德、基本準則和若幹具體準則)的每壹項都進行了深入細致的分析和研究,從科學性、現實性和前瞻性等方面對內部審計準則提出了大量的修改意見。
4.修改最終版本。標準委員會充分考慮了各種內部審計標準研討會提出的意見和其他各方的反饋,對內部審計標準的每壹項進行了3至4次修訂。修改後的草案應提交給中國內部審計協會秘書處。在適當的時候,中國內部審計協會召開了內部審計準則定稿會議,邀請了各方面的專家出席,最後對準則進行了檢查和審查並定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