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法律諮詢服務網 - 法律諮詢 - 中國* * *共青團感到焦慮!!!!!!!!!!!!!大約400美分

中國* * *共青團感到焦慮!!!!!!!!!!!!!大約400美分

親愛的共青團組織:

我自願加入中國* * *青年團!

我知道中國* * *青年團是中國* * *生產力黨領導的先進青年群眾組織,是青少年在實踐中學習* * *的學校,是中國* *生產力黨的助手和後備力量。

進入初中後,我的上進欲望變得非常迫切。當我看到我的同學戴著閃亮的團徽時,我很羨慕。

學校團委經常組織成員參加車站、街道的公益工作。去敬老院幫助老人打掃衛生,開展多種有益於思想學習、愉悅身心的活動。這些活動得到了社會各界的好評,也得到了老師同學的稱贊。這壹切讓我很佩服團員,也很學習他們的要求。於是,我主動參加了團學小組,學習了團學的基本知識,進壹步明確了團學的性質和宗旨,入團的願望也更加強烈了。

中國共產主義青年團堅決擁護中國共產黨的綱領,以馬列主義、毛澤東思想為行動指南,用建設有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理論武裝共青團,解放思想,實事求是。團結全盟各族青年,為把我國建設成為富強、民主、文明、和諧的社會主義現代化國家,最終實現* * *的社會制度而奮鬥。而且,* * *青年團還團結和帶領廣大青年在建設有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的偉大實踐中,早日造就壹名光榮的* * *共青團員。我要自覺地更加嚴格要求自己,勤勤懇懇地磨練和提高自己,努力學習,陶冶情操,鍛煉身體,積極參加團裏組織的各項活動,自覺接受團裏的考驗。

如果我光榮地加入* * *青年團,我將認真履行團員義務,宣傳貫徹黨的基本路線,努力完成團組織交給的各項任務,在學習、勞動、工作和其他社會活動中發揮模範作用。自覺遵守國家法律和團的紀律,執行團的決議,弘揚社會主義新風尚,倡導* * *社會主義道德。除此之外,我還要開展批評和自我批評,勇於改正缺點和錯誤,自覺維護團結。如果我沒考上,我也不用氣餒。我應該在實際行動中更加嚴格要求自己,使自己不斷進步。繼續為其創造條件。

我在此傳達

敬禮!

申請人:XXX

充分發揮檢察職能

構建青少年維權崗三位壹體的工作機制

-河北省邯鄲市峰峰礦區人民檢察院

峰峰礦區總人口53萬,有62所中學(含職高、技校),在校生61788人。有35所小學,32,388名學生。維護未成年人權益、預防未成年人犯罪的任務十分艱巨。多年來,峰峰礦區人民檢察院始終把維護青少年合法權益、預防青少年犯罪作為檢察機關義不容辭的責任。在預防青少年犯罪工作中,他們探索出了學校、家庭、社會相結合的“三位壹體”工作機制,做到了“處理壹例,挽救壹例”,收到了良好的社會效果。2002年被評為市級優秀“青少年維權崗”;2003年被評為省級優秀“青少年維權崗”。他們的主要方法是:

壹是健全組織,加強對創建青少年維權崗工作的領導。

礦區檢察院黨組高度重視未成年人維權崗創建工作,把這項工作作為區委“實事”工程和“壹把手”工程,壹起研究、安排、部署、檢查檢察工作。該院黨組專門多次聽取匯報,及時研究討論,作出具體部署。成立了“青少年維權崗”領導小組,由黨組書記、檢察長任組長,副檢察長田任副組長,其他黨組成員以及偵監處、公訴處、監獄處等相關部門負責同誌為成員。日常工作機構設在偵監處,在偵監處、公訴處設立專門辦理未成年人案件的辦案組,並指定。為使創建工作取得實效,該院結合工作實際,印發了《峰峰礦區人民檢察院創建優秀青少年維權崗方案》,明確了此項活動的內容、條件、標準、措施和實施步驟,實行責任目標量化管理,層層簽訂責任證書和獎懲制度,從組織和措施上保證青少年維權工作的規範有序開展,促進了青少年維權工作創建的整體推進。

二、立足檢察職能,大力加強“青少年維權崗”建設,切實抓好創建活動成果。

切實維護青少年的合法權益是檢察機關保護青少年權利的目的,也是檢察機關自身職能的要求。近年來,礦院本著為青少年健康成長創造良好的社會環境,以教育、感化、挽救為主,懲罰為輔的原則,全面貫徹寬嚴相濟的刑事司法政策。在辦理各類未成年人犯罪案件的同時,還特別註重預防教育,擴大了教育範圍,縮小了打擊範圍。通過壹個個案例,可以讓廣大青少年從小接受良好的法制教育,養成自覺守法、遠離違法犯罪的良好習慣。他們在履行自身職能的過程中,始終把辦理未成年人犯罪案件作為刑事檢察工作的重中之重,並在實踐中探索出壹套行之有效的維權措施。

1,嚴懲危害未成年人合法權益的犯罪,進壹步優化青少年健康成長的社會環境。

礦院壹直把辦理侵害未成年人合法權益的案件作為切實保護青少年合法權益的壹項重要工作來抓,特別是對教唆、引誘青少年犯罪、搶劫、傷害青少年等惡性案件,有力震懾了犯罪分子,促進了青少年維權工作的深入開展。2003年以來,礦院共受理傷害青少年、強奸幼女等嚴重侵害青少年身心健康的犯罪案件135件,審查逮捕166人。移送起訴案件122件,142人。經審查,108號案126人被告上法庭。

2004年5月15日,犯罪嫌疑人、李某、吉某等。,利用同學範某(14歲)父母上班且範某在家的機會,闖入其家中對其實施搶劫,並以事先攜帶的兇器威脅範某說出其藏錢的地點,搶走其人民幣100元、照相機壹臺及活期存折壹本。公安機關接到範父母報案後,迅速破案,抓獲、李、季等人。在案件報捕的第二天,就依法迅速作出了對犯罪嫌疑人、李、季批準逮捕的決定。

在嚴厲打擊各類侵害青少年合法權益犯罪的同時,該礦檢察院還大力加強校園及周邊環境專項整治工作。他們按照省綜治委《關於開展校園及周邊治安秩序集中整治專項行動的通知》要求,結合辦案實際,研究制定工作方案,紮實有效開展校園及周邊環境專項整治工作。會同公安、工商、教育、文化、建設、教育、共青團等部門,對問題比較突出的重點地區進行專項整治,對歌舞廳、遊戲廳、錄像廳、迪廳、網吧等“四館壹吧”等文化娛樂場所進行統壹整治,對校園周邊的攤點、交通秩序、治安環境進行重點整治。2007年,通過工作和實地調查發現,涉網吧和網絡犯罪現象有大幅上升趨勢。該所及時制定了《控制網吧未成年人違法犯罪事實方案》,積極聯系公安、文化等部門對轄區網吧進行專項清理整治。通過清理整頓,網吧和網絡犯罪明顯減少。

2、創新工作機制,確保青少年維權崗創建活動落到實處。

壹是堅持“三個至上”原則和“五個壹”辦案制度。即只要是未成年人犯罪案件,就要啟動維權機制,改變訊問、詢問方式,實行監督制度,履行“維權第壹”的原則;只要是輕微犯罪,“挽救第壹”的原則就是能堅決挽救,能不逮捕,能不起訴;“幫教先行”的原則是查明未成年人犯罪的原因、成長的環境和背景、認罪態度和危害程度。根據未成年人的心理特點,指定壹名經驗豐富的女檢察官辦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實行“壹案壹登記壹來訪壹談心壹悔改壹回訪”的“五個壹”制度。通過建立牌桌、走訪學校、走訪家長,建立學校、家庭、檢察機關“三位壹體”的預防網絡,使學校教育、家庭教育、社會教育相互配合、相互促進。辦案人員在辦案過程中,堅持交心訊問未成年犯罪嫌疑人,堅持在訊問過程中宣傳法律,幫助教育他們。根據身體特征、心理特征、家庭環境、成長過程、犯罪原因等。對未成年犯,結合犯罪情節作出相應決定。在審查壹起公安機關提請逮捕的未成年人搶劫(搶劫未遂)案件時,犯罪嫌疑人因改變訊問方式,主動交代了搶劫的真實原因和目的。結合犯罪嫌疑人的認罪態度和案情,經過慎重討論,依法作出不批捕決定。案件移送起訴後,公訴部門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三十七條、《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壹百四十二條第二款之規定,作出不起訴決定。此案的處理不僅給了犯罪嫌疑人壹個改過自新的機會,而且在社會上引起了強烈反響,起到了良好的法律和社會效果。

第二,堅持“1234”工作法挽救未成年犯。壹個是“告知”,即告知犯罪嫌疑人訴訟權利義務,維護其合法權益;二是“會見”,即要求辦案人員會見未成年犯罪嫌疑人的父母及其所在學校或社區的負責人,了解其壹貫表現,有針對性地進行案件預防;三是“查明”,即查明未成年犯罪嫌疑人的出生年月、犯罪原因、家庭情況,深挖其犯罪的思想根源,從而準確定罪量刑,從根本上清除犯罪病竈;四是“不批捕不起訴”,即對初犯、偶犯、被脅迫從犯和已簽訂幫教措施的未成年犯罪嫌疑人,均嚴格按照人民檢察院關於辦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的規定,決定不批準逮捕或不起訴。2006年5月,檢察官在辦理劉某搶劫案時發現,劉某的學校、鄰居、同學壹致反映,劉某壹直是個好學的學生,成績優異。因為父母離異,缺乏良好的家庭教育,他在壞人的教唆下參與了搶劫。因此,本著懲罰與教育、挽救相結合的原則,辦案人員經檢察委員會同意,對劉作出了不起訴決定。同時,成立了由本案檢察官和辯護律師組成的幫教小組。在劉的父母和學校的配合下,劉經常得到幫助和教育,使他認識到自己罪行的嚴重性,真誠悔過,重新做人。

三是堅持“三會”“三必談”制度,把對未成年人的教育關愛體現在訴訟的每壹個環節。“三會”是指會見未成年犯罪嫌疑人的父母,詳細了解他們與家庭環境、成長經歷、家庭教育的關系。與未成年犯罪嫌疑人所在學校的教師見面,了解其平時的學習表現、思想價值觀以及學校的管理教育情況;與未成年犯罪嫌疑人居住地居委會、派出所見面,聽取群眾反饋,了解其平時交友情況,摸清外部環境對其誤入歧途的負面影響。“三必談”是指對需要羈押的未成年犯罪嫌疑人進行談心、逮捕後談心、離開時談心的制度,以便及時了解被羈押未成年人的思想動態,主動幫助他們。比如16歲的周某因尋釁滋事被刑事拘留後,檢察官多次到看守所與周某溝通。公訴人讓他知道了父母的愛和少年犯罪的社會危害,周終於流下了懺悔的眼淚。

3、履行法律監督職能,維護訴訟權利。

礦院在審查未成年人刑事案件時,依法監督公安機關是否按照法律有關規定告知監護人,訊問未成年犯罪嫌疑人時監護人是否在場,是否在法定期限內告知未成年犯罪嫌疑人享有的訴訟權利,是否存在刑訊逼供、誘供或者非法取證等偵查活動,是否存在枉法裁判行為。監督場所是否將未成年犯罪嫌疑人與成年犯罪嫌疑人分開,人民法院涉及未成年刑事案件的審判活動是否合法,未成年被告人的訴訟權利是否得到保障,法院作出的判決、裁定是否正確。

第三,延伸檢察職能,加強對青少年犯罪的綜合治理

長期的工作實踐告訴我們,在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的審理中,既不能“抓壹案”,也不能“放壹案”。如何延伸檢察職能,開展未成年犯跟蹤幫教工作,是保證檢察工作社會效果的關鍵舉措。正是在這壹工作理念的指導下,礦區檢察院充分利用訊問和公訴過程中的說理,幫助被批捕、起訴的未成年犯罪嫌疑人認識其行為的危害性,促使其坦白犯罪,增強法律意識。同時,做好判決後的後續教育工作,對被判處緩刑或刑期已執行完畢的未成年犯實施跟蹤走訪和幫教,及時掌握其思想動態,幫助解決學習生活中的問題,避免回歸社會後重蹈覆轍。

對於不逮捕、不起訴的未成年人,應當實行後續幫教制度。該院積極與區綜治辦、司法局等部門協調,建立了以鎮綜治辦、司法所為主體,村、社區居委會參與的預防和矯治未成年人犯罪三級幫教組織。為確保幫教工作取得實效,及時了解被幫教人員的思想動態,礦區檢察院建立了未成年人跟蹤矯正卡、跟蹤幫教卡和幫教檔案,積極動員家庭、學校和社會對未成年犯進行幫教。每壹個被幫助和教育的人的轉變都與警察的工作評估、晉升和評價聯系在壹起。定期查看被幫教人員的學習筆記,聽取他們的思想匯報,走訪群眾和居委會,調查被幫教人員的實際表現,積極聯系學校、單位和社會,幫助解決被幫教人員的再教育、就業等問題,消除社會和家庭的歧視心理,用熱情和真誠去溫暖、影響和教育他們。

2007年,礦院應公安機關要求,受理了壹起在校未成年人涉嫌故意傷害(重傷)案。經審查,本案犯罪嫌疑人李具有防衛過當情節,歸案後認罪態度較好。本著教育和拯救的精神,該研究所作出了沒有必要逮捕罪犯的決定。在公安機關將案件移送起訴前,偵監部門幹警對未成年犯罪嫌疑人及其監護人進行了多次回訪,從法律規定、社會危害、個人未來發展等方面對其進行了教育。他們的行為深深感動了他的父母和他自己。該未成年犯罪嫌疑人在校學習刻苦,在社會上遵紀守法,在司法機關工作中積極配合父母。

令人欣慰的是,自2003年以來,該院接受治療和幫助的違法犯罪青少年已達56人,接受幫助的學生全部重返校園或成為社會有用之才。

第四,充分發揮檢察工作的優勢,從源頭上預防青少年犯罪

預防青少年犯罪是壹項長期而復雜的社會系統工程。礦區檢察院充分發揮主導作用,延伸預防工作,與政府、學校、家庭密切配合,大力加強法制宣傳教育,積極推進社會化預防,形成立體維權網絡,真正把維權工作做透,為未成年人健康成長播撒“金色陽光”。

2003年以來,該所與春光中學聯合建立了“青少年維權基地”,先後與轄區5所中學、4所小學建立了預防工作聯系點,設立了9個維權室,幫助學校設計思想政治教育方案,定期給學生上法律課,開展法制教育。檢察長、檢察長親自帶隊到春光中學、邯鄲市第十三中學、第十四中學、區第壹小學開展有針對性的法制宣傳。同學們在觀看了《為了明天》《警示在人生的起跑線上》等法制教育專題片後,寫出了深刻的檢討感受,並通過各種主題班會、模擬庭審、法制小報等形式交流心得,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自2003年以來,該院法制副院長、法律顧問共舉辦法制講座30場,開設學習專欄20個,舉辦知識競賽8次,組織服刑人員發表意見5次,對表現不好的青少年進行重點談話130次,在青少年法制宣傳教育方面取得了突出成績。

同時,該礦檢察院還將教育預防工作進壹步延伸到家庭。壹方面積極派出檢察官、幹警上門開設家庭教育課,向學生家長宣講《義務教育法》、《未成年人保護法》,發放《家長,請履行妳的法定職責》、《預防未成年人犯罪十條》等宣傳冊,與家長溝通教育孩子的方式方法,防止學生因教育不當引發違法犯罪,收到了良好的教育效果。另壹方面,監獄檢察部門定期與在押未成年犯的父母、親屬召開集體會議,向未成年犯的父母詳細告知其子女在看守所的生活、思想狀況,討論未成年犯的成因,分析家庭教育對其犯罪的影響,以及今後如何矯正未成年犯。未成年犯的父母很激動,會問問題,尤其是看到問卷上“有話對父母說”的字樣。他們中有些人在哭泣,有些人充滿了悔恨。他們要求檢察官對他們的孩子進行良好的教育和指導,並要求他們給他們的孩子書面或口頭指示,要求他們聽檢察官的話,反思他們並進行良好的改革。

他們還對青少年犯罪的原因、加強維權和幫教的措施進行了深入研究,並與共青團、教育局、公安和法院定期進行工作交流。他們通過總結、交流、調研,撰寫了有深度的調研報告,為黨委政府加強未成年人保護工作提供了決策參考。2003年以來,礦區檢察院先後23次送法下鄉、送學校,走訪學生家長200余人次,撰寫維護未成年人合法權益專項工作報告15篇,為推動全區未成年人犯罪預防工作的深入開展做出了積極貢獻。同時,礦區檢察院、團市委在峰峰公眾信息網、峰峰教育網上開設的“檢察約”園地,為青少年及其家長提供法律咨詢,幫助學校逐步建立健全壹套青少年維權實施方案。

以上是礦院預防青少年犯罪的壹些經驗和做法。預防和減少青少年犯罪還有很長的路要走。在今後的工作中,他們將進壹步完善家庭、學校、社會共同參與的“三位壹體”青少年維權崗工作機制,充分發揮省級優秀青少年維權崗的作用,為青少年健康成長做出積極貢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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