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法律諮詢服務網 - 法律諮詢 - 中國刑事警察學院2022招生簡章

中國刑事警察學院2022招生簡章

中國刑事警察學院2022年本科招生章程如下:

第壹章總則。

第二條本章程適用於國際刑警學院全日制公安專業招生。

第三條刑警學院招生工作在學校黨委的統壹領導下進行,接受紀檢監察部門、考生、家長和社會各界的監督。

第二章學校概況。

第四條學校全稱:中國刑事警察學院,簡稱刑警學院;英文名是中國刑事偵查警察大學,英文縮寫是CIPUC。

第五條學校國家標準代碼為10175。

第六條主管部門:中華人民共和國和公安部。

第七條辦學地點:

(1)塔灣街校區:遼寧省沈陽市皇姑區塔灣街83號;

(2)白山路校區:遼寧省沈陽市於洪區白山路4號。

第八條受教育程度:本科及以上學歷。

第九條刑事警察學院是公安部直屬的公辦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創建於5月1948。1981年,經國務院批準,擴建為中國刑事警察學院,成為全國第壹所開展公安本科教育的公安院校,逐步形成了教學、科研、辦案相結合的辦學模式,構建了具有鮮明公安特色的學科專業體系。

學校擁有公安學、公安技術學、法學三個壹級學科,法醫學1兩個學科,警察學、法學、應用心理學、公共管理學四個專業學位授權點。

其中,公安學、公安技術壹級學科入選“遼寧省壹級學科建設項目”,偵查學、刑事科學與技術、網絡安全與執法、公安視聽技術、經濟犯罪偵查、毒品控制、警犬技術7個專業為國家壹級本科專業建設點。

建校74年來,學校先後為全國政法公安機關培養和輸送了654.38+0.8萬余名領導幹部、專業骨幹和專業技術人員,為公安事業發展和平安中國建設做出了重要貢獻,被譽為“中國刑警最高學府”和“東方福爾摩斯的搖籃”。

第三章組織結構。

第十條國際刑警學院在學校黨委的統壹領導下,成立本科招生領導小組,全面負責本科招生工作。領導小組組長由校長擔任,副組長由分管本科學生工作和本科教學的校領導擔任,成員由相關部門負責同誌擔任。

第十壹條國際刑警學院招生辦公室是組織實施本科招生工作的常設機構。在本科招生領導小組的領導下,負責本科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十二條國際刑警學院紀檢監察部是本科招生工作領導小組成員單位,對本科招生工作進行全面監督。

第四章招生專業和招生計劃。

第十三條2022年,國際刑警學院本科招生專業10。分別是治安學、偵查學、禁毒學、警犬技術、經濟犯罪偵查、公安情報學、涉外警務、刑事科學與技術、公安視聽技術、網絡安全與執法,都是公安專業。

第十四條刑事警察學院嚴格執行公安機關人民警察招錄培養機制改革要求,堅持按需招生。

咨詢相關政策主管部門審批,並考慮學校培養的公安專業人才要求,綜合考慮辦學條件、服務定位、歷年生源情況等因素,統籌編制地方公安機關、鐵路公安機關、國家出入境管理機構入警就業的省(區、市)公安專業招生計劃。

第十五條國際刑警學院公安專業招生計劃向未開辦公安院校或未開展本科層次公安教育的省(區、市)適當傾斜,向艱苦邊遠省(區)適當傾斜,全面落實國家“農村貧困地區定向招生專項計劃”。

第十六條國際刑警學院招生計劃由學校本科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審議,院長辦公會研究決定,報公安部、教育部批準後,由各省(區、市)招生考試主管部門向社會公布。

第五章關於報考公安專業的政審、面試、體檢、體能測評的資格條件和要求。

第十七條報考國際刑警學院公安專業的考生,應當取得當年高考成績並符合下列條件:

(壹)具有中國國籍;

(2)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

(三)熱愛中國* * *生產黨,熱愛祖國,熱愛人民,熱愛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制度;

(四)誌願從事公安工作,熱愛人民公安事業,立誌努力學習、努力工作,為維護國家政治安全和社會穩定做出貢獻;

(5)年齡16周歲以上22周歲以下(2000年9月1日至2006年8月31日期間出生),未婚;

(6)普通高中畢業;

(七)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質和道德品行,符合公安院校公安專業招生的政治條件;

(八)具備良好的身體條件和心理素質,符合公安院校公安專業招聘面試、體檢和體能考核標準。

第十八條報考刑警學院公安專業的考生必須有明確的生源。考生的籍貫是其參加高考時的戶籍所在地。

第十九條報考國際刑警學院公安專業的考生,必須參加由原籍省級公安機關政治部組織的政治考察、面試、體檢和體能測評。政審、面試、體檢或體能測評結論為不合格的,不予錄取。

第二十條政審項目和標準參照《公務員錄用政審辦法(試行)》、《公安機關錄用人民警察政審辦法》和《關於做好公安機關錄用人民警察政審工作的通知》的有關規定執行。

第二十壹條面試主要從動機、思維表達能力、身體協調能力等方面認定考生是否適合公安院校教育和公安工作。

第二十二條體檢項目和標準參照《公務員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和《公務員體檢專用標準(試行)》的有關規定執行。同時,還應滿足以下條件:

(1)身高:男170cm及以上,女160cm及以上;

(2)體重:男性體重指數(單位:kg/m?)17.3至27.3之間(含,計算時四舍五入到小數點後壹位,下同),女性17.1至25.7之間;

(3)視力:任意眼裸眼視力4.8及以上;

(4)色覺:無色盲,無色弱;

(5)外形:無禿頂、無胸廓畸形、無脊柱側凸、無駝背、膝內翻內髁至股骨距離、膝外翻內踝至脛骨距離、無足底弓完全消失的扁平足、無影響身體功能的疤痕、面頸部無疤痕、無下肢靜脈曲張、無腋臭、同性內斜視、外斜視不超過65438。

第二十三條體質健康評定的項目和標準按照《國家學生體質健康標準(2014修訂)》的有關規定執行,具體如下:

(1) 50米跑。可測次數:1次,合格標準:男≤9.2秒,女≤10.4秒;

(2)立定跳遠。可測次數:3次,合格標準:男性≥ 2.05m,女性≥1.5m;

(3)1000米跑(男)/800米跑(女)。可測次數:1次,合格標準:男≤4分35秒,女≤4分36秒;

(4)引體向上(男)/仰臥起坐(女)。可測次數:1次,合格標準:男性≥9次/分鐘,女性≥25次/分鐘。

以上四個項目都要評估。其中達到3項以上標準,體能測評結論為合格。

第二十四條報考國際刑警學院公安專業新疆合作計劃和內地西藏班招生計劃的考生,必須參加新疆維吾爾自治區和西藏自治區公安廳政治部組織的政治考察、面試、體檢和體能測評。

第六章入學規則。

第二十五條國際刑警學院公安專業的錄取安排在本科提前批次。未被錄取的考生,不影響其在後續批次被其他高校錄取。

第二十六條國際刑警學院錄取控制分數線如下:

(壹)報考偵查學、經濟犯罪偵查學、公安情報學、涉外警務、刑事科學技術、公安視聽技術、網絡安全與執法學專業的考生,須達到本省(區、市)本科第壹批錄取控制分數線。

(二)報考公安、禁毒、警犬技術專業的考生須達到所在省(區、市)本科二批錄取控制分數線。

(三)在已合並本科批次錄取的省(區、市),投檔成績必須達到本科錄取控制分數線。

第二十七條?刑警學院根據各省(區、市)主管部門對本科招生調劑的要求,確定調劑比例。誌願按順序投檔的省(區、市),調檔比例原則上控制在120%以內;在按平行誌願投檔的省(區、市),檔案調檔比例原則上為100%。

第二十八條刑事警察學院根據招生計劃,對政審、面試、體檢、體能測評合格並符合學校轉檔條件的考生實行“分數優先”的錄取規則,按照考生轉檔分數由高到低的順序錄取並確定專業。確定專業時沒有專業等級差異。不能滿足所有專業誌願的考生,如果進行專業調劑,將被學校錄取;不服從專業調劑,將被辭退。

第二十九條刑警學院對於未完成招生計劃的,經省高校招生委員會辦公室同意,可通過公開征集誌願錄取。錄取規則和確定專業的方法與前款規定壹致。參加征集誌願的考生應符合公安院校公安專業資格條件,政審、面試、體檢、體能測評結論均為合格。

第三十條刑事警察學院在錄取和確定專業時,如果考生檔案分數相同,同樣排序規則是:

(1)非高考綜合改革的省(區、市),文史類依次比較考生語文、數學、文科、外語成績,理工類依次比較考生數學、語文、理科、外語成績;

(2)在實行高考“3+3”綜合改革的省(市),比較考生語文成績、數學成績、外語成績、所選三科成績之和、所選三科最高分、所選三科第二高分;

(三)在實行“3+1+2”高考綜合改革的省(市),依次比較考生語文和數學成績、語文和數學最高分、外語成績、首選科目、復選科目最高分和復選科目第二高分。

第三十壹條刑警學院在調檔時,認可各省(區、市)教育主管部門根據教育部有關規定給予考生的政策性加分。但同壹考生有多項政策加分的,只取最高分,加分分值不得超過20分(含)。學校根據加分的分數錄取學生。

第三十二條實施高考綜合改革並有特殊錄取要求的省(區、市)的錄取規則如下:

(壹)在實施高考綜合改革的省(市),考生須達到本校相關專業對本年度選考科目的要求,執行相關省(市)關於招生錄取的相關規定。

(2)內蒙古自治區實行“在招生計劃1:1範圍內按專業誌願排隊錄取”的錄取規則。

第三十三條刑事警察學院的公共外語課程和相關專業課程不符合開設非英語語言課程的要求。非英語語言的考生請謹慎申請。

第三十四條國際刑警大學生實行計算機網上遠程錄取。錄取通知書是快遞寄出的。錄取考生名單在學校招生就業網公示。

第七章入學審查。

第三十五條刑事警察學院應當在公安專業學生入學後2個月內,按照有關規定開展資格審查、生源地審查、政審審查、檔案審查、體檢審查等復試工作。復審合格者,予以學籍註冊;不合格的,取消錄取資格。

第八章畢業與就業。

第三十六條刑事警察學院對在規定期限內符合本專業畢業條件的學生頒發普通高等教育本科畢業證書,對符合學校學位授予有關規定的學生頒發普通高等教育學士學位證書。

第三十七條根據《關於加強公安機關人民警察招錄工作的意見》和《關於公安院校公安專業人才招錄培養制度改革的意見》等文件規定,符合畢業條件、符合人民警察資格條件的刑事警察院校公安專業學生,可以參加公安院校公安專業畢業生統壹招錄考試。

其中,被當地公安機關錄用的,原則上報考當地公安機關職位;面向鐵路公安機關錄用民警的,限報考鐵路公安機關職位;進入公安機關出入境管理機構就業的,限報考出入境管理機構職位。

公安專業畢業生通過統壹招警考試筆試、面試、體檢、體能測評和考察,被當地公安機關錄用的,原則上由原籍所在地公安機關錄用;被鐵路公安機關錄用為警察的,原則上由原籍相應的鐵路公安機關錄用;被出入境管理機構聘用的,原則上由原籍相應的出入境管理機構聘用。

第九章收費、退款和補貼政策說明。

第三十八條國際刑警學院治安、偵查、禁毒、警犬技術、經濟犯罪偵查、公安情報學、涉外警務7個專業學費為4800元/年,刑事科學技術、公安視聽技術、網絡安全、執法3個專業學費為5200元/年。住宿費1000元/年。

第三十九條學生休學或者拒絕註冊的,學校根據學生實際學習時間按月退還剩余學費和住宿費。

第四十條刑事警察學院高度重視對貧困家庭學生的幫助,建立了壹套幫助貧困學生的制度和措施,盡壹切努力確保貧困家庭學生能夠順利完成學業。有國家助學貸款、國家勵誌獎學金、國家助學金、學校獎學金以及社會上的各種獎學金、助學金,學校也有勤工儉學崗位。貧困家庭學生入學可申請國家助學貸款;學生經學校難度等級認定後,可獲得每人每年3300元的國家助學金,學習成績優異者還可獲得每人每年5000元的國家勵誌獎學金。

第十章附則。

第四十壹條刑事警察學院本科學習地點:

(1)在塔灣街校區就讀的大壹新生。

(2)本科二至四年級學生學習名額根據校區資源動態調整。

第四十二條國際刑警學院公安專業本科生在校期間應當穿著統壹的校服,佩戴學生標誌,實施警務管理。

第四十三條國際刑警學院本科招生工作實行“陽光工程”,由學校紀檢監察部門對本科招生工作進行全程監督。學校不委托任何中介機構招生,嚴禁收取任何與招生掛鉤的費用,嚴肅查處以不正當手段獲取入學資格的行為。學校紀檢監察室電話:024-86982954。

第四十四條國際刑警學院招生辦聯系方式。

第四十五條本章程由國際刑警學院招生辦公室負責解釋。

第四十六條本章程自發布之日起生效。

  • 上一篇:痣的位置和命運
  • 下一篇:《中華人民共和國漁業法》目錄
  • copyright 2024法律諮詢服務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