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治維新時期,最突出的政治方面是制定了資本主義憲法。在1888(明治二十壹年)的樞密院會議上,制定憲法的核心人物伊藤博文說:“制定憲法的精神,壹是限制君主,二是保護臣民的權利。”《明治憲法》規定大臣的任免權、對外締結條約權、宣戰權、媾和權、議會的開、閉、解散權屬於天皇,但同時也規定天皇的職權要在國務大臣的協助下實施。規定統帥屬於皇帝,但《軍令》上說:“我統率軍馬,但我師從委。”可見明治憲法相當強調“限制君權”。在這樣的明知制度下,操縱這壹制度的長老們借助皇帝的權威,逐漸形成了後來的軍事獨裁。
1868年3月,新成立的天皇政府發表了五份誓詞,闡明了新政府的基本政策,表明了“天皇掌管政府”、“議會繁榮,壹切機會由民意決定”的大政方針。同年4月,《政府論》出版,改組並充實了政府組織,確定了君主立憲制。此後,通過建立常備軍和警察系統,進行了軍事改革和警察安全系統改革。通過“還官鬻爵”、廢除封建郡縣,地方割據勢力根部雕出的,完成了建立現代資產階級中央集權國家的任務。與此同時,明治政府通過頒布“征兵令”和實施“失財懲罰”,把舊的饑餓剝削轉化為新的資產階級和新的地主。1885年起,政府再次實行內閣制,並於次年開始設立議會,從而建立了較為完善的君主立憲國家制度,完成了政治制度領域的改革。
與明治維新相比,同樣由壹個天皇領導,涉及政治、經濟、軍事、思想文化問題的戊戌變法是失敗的。政治上,中國的維新派提出了開辟道路、提倡民權、廢除臃腫機構、反對簽訂不平等條約等作為戊戌變法前運動的先導等主張。,所有這些顯然不是個別問題或社會生活的小問題,而是重大的政治問題。以康有為、梁啟超為首的知識分子在政治舞臺上圍繞光緒皇帝,以達到運動的目的,而日本在武士、常州人、薩摩亞人和壹些有識之士的支持下,為了實現自己的野心,把皇帝推到了歷史的最前沿。
兩國也是繞過皇帝頒布法令後,從“同道”到“特歸”。
(2)經濟方面
經濟改革是政治改革和其他壹系列改革的基礎。經濟形勢直接關系到社會穩定。中國和日本都在現代化改革中涉及經濟,但由於兩國改革的目的不同,社會反響和結果也不同。
明治維新是大規模的血腥暴力革命,不是和平改良。通過戰爭,把腐朽勢力壹掃而光,日本才得以大展拳腳,以新的面貌爭取強大。相比之下,中國的洋務運動是通過太平天國戰爭重組清統治集團後的壹場進展緩慢的經濟改革。
明治政府首先在經濟上改革了土地制度。1870年,明治政府提出地租改革方案,隨後解除幕府規定的土地永不買賣禁令,實行有利於政府和資本主義商品經濟發展的新貨幣地租制度。在工商業方面,明治政府成立後,采取了壹系列直接扶持資本主義工商業的措施,設立國家銀行,興辦國有企業,扶持私人資本主義企業,使日本工商業得到了迅速發展。
洋務派首先創辦的是軍事工業,而不是與人民生活密切相關的農業;後來創辦的民用工業,目的不是單純的“求財”,而是為軍工服務。所以不被廣大人民群眾認可。洋務派的改革幾乎不涉及工商業,不能促進社會生產力的進步。興辦的企業多為官辦或政府監管的商業企業,實際經營權掌握在政府手中,生產不在乎成本和收益,導致官員腐敗,最後洋務派改革萎靡不振。
(3)軍事方面
在現代化改革中,建立新型軍隊至關重要,掌握武裝力量是鞏固政權最有力的手段。甲午戰爭是中日兩國近代化改革以來的第壹次大規模對抗,兩國軍備旗鼓相當。但由於當時中國的軍事制度不如日本完善,官兵素質、指揮體系、艦隊作戰能力都不如日本,最終導致中國在甲午戰爭中慘敗。這就不得不分析比較中日兩國的軍事體制及其形成。
明治政府成立後,對軍事制度進行了重大調整。在軍政制度方面,將海域劃分為若幹個海軍區域,頒布條例規定禁衛衙門的罪名,完善了海軍建制;根據作戰能力和任務劃分艦隊編制,最大限度發揮海軍作戰能力。雖然在中國洋務運動中建立了北洋、南洋、福建、廣東四大海軍力量,但是過於分散,各省督撫的不服從,使得海軍衙門形同虛設。
在武器裝備上,日本政府更註重實戰,重點是火炮的準備和速度。在訓練中制定了《軍令狀》,規定士兵必須遵守“忠、禮、勇、信、簡”五德,要求士兵壹切只依皇帝。而且日本建立了比較完善的兵役制度,給予誌願兵各種照顧,既保證了充足的兵源,又提高了海軍士兵的素質。相對而言,清政府的海軍裝備實力很強,但只知道如何組裝,不知道如何靈活運用。再加上福利制度不健全,軍紀疏於訓練,導致艦隊實力下降。
兩國海軍建設的內容大致相同,但結果卻大相徑庭,有著深刻的歷史背景。首先,兩國社會制度不同。明治維新後,日本已成為新興資本主義國家,統治階級要求改革,建立新型軍隊。而中國的洋務運動完全依靠封建皇帝的“許可”建立海軍。其次,兩國建立海軍的目的不同,也導致了建設方案的不同。日本建立海軍完全是為了求強,發展對外貿易,向海外擴張;洋務派海軍是為了維持舊政權的統治而建立的,所以在更新完善上不能和日本相比。黃海海戰後,鎮遠艦炮官曹嘉祥和駐軍饒明渠總結說:“組建壹支海軍,必須以西方法律為依據,足以抵禦外敵侵略。西方人建立海軍已經很多年了,其利弊都在書上討論過。中國的海軍章程與太西不同,因為受中國朝鮮制度的限制,很難模仿,所以很難取勝。”
(4)教育。
65438+60年代,兩國以洋務運動和明治維新為契機,啟動了現代化教育的巨輪。日本在明治時期的40多年裏不斷更新教育制度,並因此建立了強大的教育體系。雖然中國在洋務運動和戊戌變法後先後進行了教育改革,但從未徹底改變封建教育制度。
在日本,明治維新後,政府將教育作為文明政策的重點,並派團赴歐美學習考察,有力地推動了改革。1871剛結束棄郡,知道政府馬上成立了教育部、學部、學部負責全國教育,次年頒布教育改革法令——“學制”,正式開始改革。1879年教育令取代學制,1880年教育令修改。為了維護新建立的現代皇帝制度,1890年以皇帝的名義頒布了關於教育的詔書。此外,為保證教育改革的順利進行,政府在資金投入上不遺余力,在資金籌集和投入上采取強制性和保護性措施,使教育經費來源得到了充分保障;不僅中央撥款,民間贊助也成為學校經費的主要來源之壹。
在中國,洋務派非常重視教育改革,設立了30多所學校,包括外國語學校、軍事學校和技術學校,但從來沒有壹個統壹的學術體系來管理教育。而且改革是在西方慈禧太後的“授權”下進行的,對於初級封建專制制度及其相關的封建教育制度來說是不可能的。改革流於形式,新學校沒有發展起來。
在戊戌變法中,康有為、梁啟超等人雖然壹次次上書要求教育改革,但其教育措施僅限於知識分子,並未涉及廣大人民群眾的切身利益,沒有形成完整的教育體系。政府對教育改革不夠重視,他們辦的新學校大多夭折了。
日本明治政府成立後,為了改變日本的落後狀態,維護國家和民族的獨立,發展資本主義,明治政府采取了全方位、多角度的吸收方式,從政治、經濟等方面推行西方的制度和社會生活方式。相比之下,中國是伴隨著不同歷史發展時期的突出問題,單方面、孤立地吸收的。不同時期吸收的西方文化是支離破碎的,沒有形成壹個完美的整體。再加上受到當時各種政治勢力的牽制和阻礙,導致中國仍然維持著原有的政治制度和落後狀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