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商局不會因為妳沒有收入就吊銷妳的營業執照,也不會因為妳沒有收入就罰款。
《公司法》規定,“公司成立後無正當理由超過六個月未開業的,或者開業後停止營業超過六個月的,可以由公司登記機關吊銷營業執照。”這裏指的是未開業或自行倒閉的公司。妳公司壹直在營業,所以這個條款不合適。
沒有收入的企業也要按時報稅,但個別地稅局要求連續三個月沒有收入的企業做審計報告。
很多企業的商業模式是前期沒有收入,甚至2-3年沒有收入。壹般像軟件技術公司,有了研究成果才有收入是很正常的。
擴展數據:
處罰企業的理由
不同類型的營業執照可能因不同原因被吊銷。根據我國《公司登記管理條例》所列的吊銷原因,結合《個人獨資企業登記管理辦法》、《合夥企業登記管理辦法》、《企業法人登記管理條例》等相關法律法規,我國營業執照吊銷原因可歸納為:
(1)虛假註冊。即以各種虛假文件(包括虛假註冊資本證明等)騙取登記的情形。).這是幾乎所有類型的營業執照吊銷所使用的理由。無論是個人獨資企業、合夥企業、公司還是其他企業,以虛假登記或者欺騙手段取得營業執照,情節嚴重的,可以吊銷營業執照。
(二)未開業或者無故停業的。《公司法》第二百二十五條、《公司登記管理條例》第六十二條均規定,公司成立後無正當理由超過六個月未開業的,或者開業後連續六個月以上停業的,由公司登記機關吊銷營業執照。
除了沒有列入《合夥企業登記管理辦法》之外,《個人獨資企業登記管理辦法》和《企業法人登記管理條例》明文規定以此作為吊銷營業執照的理由。
(3)不申請註銷。即公司破產或者解散清算後未辦理註銷登記的,可以吊銷營業執照。除《個人獨資企業登記管理辦法》外,其他企業登記法規都允許以此作為吊銷營業執照的理由。
(4)避免年檢。企業年檢制度意在每年對企業的經營狀況進行檢查,並備案公示。這是國家管理企業,維護企業經營秩序的必要手段。大多數國家的企業法都有類似的制度。企業以虛假手段通過年檢或者幹脆不參加年檢的,可能會受到吊銷營業執照的處罰。
除《個人獨資企業登記管理辦法》外,其他企業登記法規均以此為吊銷營業執照的理由。實踐中掌握的標準是,當企業連續兩年不參加年檢時,可以吊銷其營業執照。
(5)濫用許可。許可證發放的對象是特定的,許可證上的內容是經過專門審查後專門記錄的,原則上不應將許可證本身作為盈利手段。任何偽造、塗改、出租、出借、轉讓營業執照的行為都將嚴重破壞發證秩序,並可能導致吊銷營業執照。這壹點幾乎在所有的企業登記管理條例中都有規定。
(6)非法經營。具體分為兩種:壹種是超越經營範圍越權經營,在《公司登記管理條例》和《企業法人登記管理條例》中都有規定;其次,對於違反各項法律法規的業務作為吊銷營業執照的理由,很多法律法規都有不同的規定,因為具體的違法經營情況明顯不同。
比如,我國《產品質量法》第49-53條、第56條規定了六種可以吊銷營業執照的違法經營情形;《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第51條也明確規定了可以吊銷營業執照的九種情形。此外,《環境保護法》、《反不正當競爭法》、《價格法》等法律都有因違法經營被吊銷營業執照的具體規定。
參考資料:
百度百科-吊銷營業執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