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法律諮詢服務網 - 法律諮詢 - 自漢武帝以來,儒家思想壹直是正統的,但為什麽法家在歷朝歷代都推行呢?

自漢武帝以來,儒家思想壹直是正統的,但為什麽法家在歷朝歷代都推行呢?

春秋時,天下之言非楊即墨。直到戰國時期,儒法之學才開始成為顯學,這有其時代發展的需要。就格局而言,前兩者更像“民科”,後兩者更像“官學”韓非子說先秦時期四大傑出學派分別是儒、法、道、墨,說明法家不是儒家的壹個分支。早期法家與儒家的西河學派關系很深。法家李悝師從夏紫,吳起先師從曾參,後師從夏紫。

後來的法家和荀子關系很深。為這兩個儒家學派湧現出壹大批法家,與這兩個學派的思想主張有很大關系。事實上,先秦諸子並非非此即彼。很多人可能同時具有儒家和法國的特點。比如吳起,他既是法家的代表,又是兵家的代表,連儒家思想都與他無關。漢初開國功臣張蒼,說自己是陰陽家,說自己是儒家。

儒家重視對人的教育,手段是道德約束。法家以“勢”、“法”、“術”等手段重視君主的權威,儒家則適合天下太平後約束、教育、削弱百姓。法家適合亂世和重視中央集權或有遠大抱負的君主。所以戰國最終是法家的勝利,秦國後來滅亡也是因為國策沒有及時調整,對六國余孽太仁慈。

儒家只宣揚仁義而不信法治,培養的只是壹群偽君子和道德騙子。對於君主來說,仁義的表現可以欺騙民眾,使民眾感到舒服,但不利於中央集權,影響和制約了君主的權威。君主的行為處處受到所謂仁義的制約。所以不受君王歡迎。但很多君主為了取悅民眾,表面上把儒家思想放到了更高的精神層面。

中庸之道告訴我們不要偏心。根是道,法是骨,儒是表,墨是術。這壹切的源頭都是對《易經》的解讀和表述。而《易經》的所有中心思想都是變化。讓人們和社會適應這個千變萬化的世界,做出最合適的選擇和方向。

封建統治者雖然口頭上宣揚儒家思想,但治理國家的本質是法治。從秦漢到明清,有壹系列完備的法律制度,而且非常苛刻。儒家思想和封建國家法律都是為統治者服務的。

從德治的角度看,儒家重禮,法家重理(或義)。但在奴隸封建社會,它雖然在社會背景上具有維持秩序的意義,其本質是自私和虛偽的,但它有著不可逾越的、自相矛盾的、跳不出歷史興衰周期律的道德悖論。只有法紀並用,人人平等,君臣犯法與庶人同罪,法紀真正代表公平正義,才是利國利民格局要達到的目的。

法家主張道家無為而治,而他的無為而治制定法律來治理國家,就算傻子皇帝安法治國,他也不管知不知道君主!但法家的缺點是為君服務,不把百姓當人看。法律太苛刻,需要理解主的是儒家和墨家。

事實上,後秦時代的儒學並不被認為是先秦時期的儒學,它也中和了法家。其實法家也中和了儒道墨的壹些優點。其實法家和儒家的關系是“父子”關系。所謂法家輸給儒家,是不存在的。其實質是,在過去,“父”(皇權)是從信仰到行政的絕對主宰。現在“子”(相對權力)行使君主賦予的行政權,君主保留控制信仰的權利。

儒家思想,維持統壹的中央集權制度,沒有功勞,也有苦勞(更說明漢武帝劉徹認識到了“漢承秦制”的極端重要性)。現在的問題是,2000多年的民族意識形態,不代表它還適用。壹個是人民與國家和平相處,壹個是已經進入工業化。

畢竟現在才100年代初,告別帝制,那些根深蒂固於舊儒學的文史哲系的人還得混口飯吃。其實新陳代謝,去舊換新並不是什麽丟人的事情。如果妳願意培養儒家思想,正視封建等級制度,就應該放棄“三綱五常”,改變服務於維護“家天下”的民本觀,以適應今天的民本觀,不要總想著做“精神貴族”。

尤其是在如何平衡少數人和多數人的利益上,不要總喜歡參與到權力和資本的“官商文化鐵三角”中。也就是說,如果妳真的去做了,把心思放在世界上,手保持幹凈,善於與時俱進的獨立思考,還是有出路的。

凡事都要綜合看待。個人認為,中國古代的大壹統王朝基本上是儒法結合。儒家思想被用來選官(科研),人民被法治。同時,禮法、孝道等儒家思想在法律上得到堅決貫徹,讓普通百姓心中有了壹個基本的道德準則。這叫開悟。這種做法是中國保持統壹,擁有強大統壹王朝的基本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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