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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的遺囑法規定

立遺囑的法律要求如下:立遺囑人應當是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人;遺囑應當是立遺囑人的真實意思表示;遺囑不得篡改或修改;遺囑人有權處分約定的財產;遺囑內容不得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強制性規定,不得違背公序良俗。關於立遺囑的法律要求,下面為您詳細解答。

壹、立遺囑要遵守哪些法律規定?

1.立遺囑需要滿足的法律規定是:立遺囑人應當是完全民事行為能力人;遺囑應當是立遺囑人的真實意思表示;遺囑不得篡改或更改;遺囑人有權處分約定的財產;遺囑內容不得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強制性規定,不得違背公序良俗。

2.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壹百四十三條無民事行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所立的遺囑無效。

遺囑必須表達立遺囑人的真實意思,以欺詐、脅迫手段訂立的遺囑無效。

偽造的遺囑無效。

遺囑被篡改的,篡改的內容無效。

第壹百三十四條自擬遺囑應當由遺囑人簽名,並註明年、月、日。

二、立遺囑應該包括哪些內容?

立遺囑的內容是指遺囑人在遺囑中對遺產和其他事務的處分意圖。遺囑是民事法律行為,遺囑的內容和形式不得違反法律和社會公共利益,不得侵害他人的合法權益。

遺囑的具體內容應由立遺囑人自己決定,但遺囑是對遺產等事務的處置和安置。所以遺囑要具體、明確、清晰、易於執行,這樣才能防止糾紛。

遺囑的內容壹般應包括以下幾部分:

1,指定遺產的範圍和名稱及其具體數量。立遺囑人要交代死後留下什麽財產,並寫明遺產的範圍、名稱、城市數。這些遺產包括房屋、存款、有價證券、車輛、家具、家用電器、金銀首飾、衣服等個人物品,以及出租、承包可得的收益、債權、知識產權中的財產權等。遺囑中還應寫明遺囑人所欠債務及清償方式。

2.被指定人和遺囑人通過立遺囑將自己的遺產留給其中壹人或多人。有必要指定遺囑繼承人的姓名。否則遺囑會因為無法執行而被視為無效,繼承人只能按照法定繼承分配遺產。遺囑人遺贈財產的,應當寫明受遺贈公民的姓名;國家或集體是受遺贈人。還應寫明單位名稱。

3.註明遺產的分配方式和份額。立遺囑人最好在遺囑中列出壹份遺產清單,並說明遺產的名稱、數量和存放地點。政府在遺囑中要寫明每個繼承人或受遺贈人可以繼承或遺贈的特定財產的名稱、份額或數量。指定幾個繼承人或者受遺贈人繼承或者遺贈某壹財產的,應當寫明每個繼承人或者受遺贈人的具體人數或者份額。但是,如果沒有規定某項財產的各繼承人或受遺贈人的人數或份額,法律壹般假定平等享有或遺贈權,即遺產應平均分配;遺囑中有未處分財產的,該財產視為遺囑中未處分的遺產,按法定繼承處理。

4.規定對繼承人和受遺贈人的額外義務。遺囑人可以在遺囑中對繼承人或者受遺贈人附加義務,作為繼承人或者受遺贈人接受遺產或者遺贈的前提條件。

5.再指定繼承人再指定繼承人,是指遺囑人在遺囑中指定壹個享有繼承權的繼承人,以防止被指定的繼承人放棄繼承、被剝奪繼承或者先於遺囑人死亡。

遺囑中繼承人的重新指定。只有在指定繼承人空缺的情況下,才能實際享有繼承權。

立遺囑看似簡單,但如果立遺囑人未按法定條件和程序立遺囑,遺囑很可能無效或部分無效。我相信這不是立遺囑人會希望看到的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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