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並購審批時間
1,從收貨到反饋的時間大概是:1-15天;
2.從受理到反饋的時間大概是20-30天;
3.從反饋到反饋回復的時間大概是:30-60天;
4.給M&A會議的反饋大概是:20-60天;
5.M&A會議到結束的周期約為15-30天;
二、主要審批環節
(1)驗收
中國證監會受理部門根據《中國證監會行政許可實施程序規則》(證監會令第66號)、《上市公司收購管理辦法》(證監會令第77號)、《上市公司重大資產重組管理辦法》(證監會令第73號)的要求,受理上市公司並購重組行政許可申請文件,並按程序轉發上市公司監管部。
上市公司監管部對申請材料進行形式審查:申請人需要對申請材料進行補正的,應當按照規定進行補正;認為申請材料形式齊全、符合受理條件的,應當通知受理部門按程序作出受理決定;申請人未在規定時間內提交補充材料,或者提交的補充材料不齊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應當通知受理部門按程序作出不予受理的決定。
(二)初步審查
上市公司並購重組行政許可申請受理後,上市公司監管部並購重組監管辦公室根據申請項目的具體情況、公務回避的相關要求和審計人員的工作量確定審計人員。並購重組審核采用雙人審核制,審核人員從法律和財務兩個角度對申請材料進行審核,撰寫預審報告。
(3)反饋會議
反饋座談會主要討論初審中關註的主要問題、提出的反饋意見和其他需要會議討論的事項,通過集體決策確定反饋意見和其他審核意見。反饋專題會議結束後,審核人員根據會議討論結果對反饋意見進行修改,履行內部簽批程序後,反饋意見轉受理部門按程序通知並送達申請人。從接受材料到出具反饋意見的期間為靜默期,審核人員不接受申請人來訪等任何其他形式的溝通。
(四)實施反饋
申請人應在規定時間內向受理部門提交反饋和答復意見,並通過談話、電話、傳真等方式與審核人員溝通。在準備答辯材料的過程中。如需面對面溝通,上市公司監管部將指定兩名或兩名以上工作人員在辦公室與申請人、申請人聘請的財務顧問及其他中介機構進行談話。
㈤審計特別會議
審計研討會將主要討論重大資產重組申請反饋意見的落實情況,並討論是否將重大資產重組預案提交M&A委員會審議。
審計研討會討論決定提交M&A委員會審議的,上市公司監管部通知相關上市公司向交易所申請停牌。如經專項審核會議討論,認為重組方案仍有重大事項需要進壹步落實,暫不提交重組會議審議的,上市公司監管部將再次出具書面反饋意見。
(6)並購重組委員會會議
M&A和重組委員會的工作程序按照《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上市公司M&A與重組審核委員會工作程序》執行。
在M&A和重組委會議擬定召開日期前四個工作日公告會議,並公布審核申請人名單、會議時間和重組委委員名單。並購重組會對重大資產重組申請進行無記名投票表決,並提出審核意見。每次會議應有5名委員出席,獨立投票,同意票數達到3票即為通過。M&A委員會會議對M&A的申請進行表決後,中國證監會公布了審核結果。若M&A與重組委會議認為申請人應進壹步落實相關事項,將形成書面審核意見。
(七)落實並購重組委的審核意見。
對於M&A委員會會議的表決結果和書面審核意見,上市公司監管部將在會議結束後3個工作日內書面反饋申請人及申請人聘請的財務顧問。
申請人應當在M&A及重組委出具審核意見後10個工作日內向上市公司監管部提交書面回復。上市公司監管部應對審計意見的落實情況進行核查,並將核查結果反饋給參會委員。
(八)結案和歸檔。
上市公司監管部門履行批準或不批準並購重組行政許可的簽批程序後,將締結並發文,及時完成原申請文件的封存和備案。
由上可見,企業兼並重組是企業增強自身經濟實力,實現自身經濟目標的壹種經濟行為。步驟相對復雜,審批時間長,整個企業兼並重組過程需要半年左右。不過,雖然過程復雜,耗時長,但給企業帶來的經濟效果確實顯著。以上是我的並購審批時間和主要審批環節有哪些?這個問題的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