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票據的特征
(1)財政票據由中央和省級財政部門統壹印制、發放和管理,各級財政部門是財政票據的主管機關。
(2)財務票據是單位財務收支的合法憑證,是會計核算的原始憑證。我省非稅收入壹般繳款書也是銀行辦理非稅收入匯算清繳的依據。
(3)財政票據是財政、審計、稅務、監察等部門檢查監督的重要依據。
金融票據的類型
壹、按平價基金性質分類
財政非稅收入票據:政府非稅收入票據包括行政事業性收費票據、政府性基金票據、罰沒票據、非稅收入壹般繳款書和政府非稅收入票據。各種政府非稅收入票據的適用範圍如下:
1.行政收費票據。適用於經國務院省級人民政府及其財政、價格主管部門批準,國家機關、事業單位、社會團體和其他具有政府職能的組織向特定對象收取行政事業性收費時出具的收款憑證。
2.政府基金票據。適用於國務院或財政部批準的《政府性基金管理條例》向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免費收取相關政府性基金時開具的收據。
3.票據沒收。適用於執法機關或者執法機關委托的代收機構向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收取罰沒財物時出具的憑證。
4.政府非稅收入壹般說明。適用於各級國家機關和事業單位,以及代行政府職能的社會團體和其他組織。
政治權力、政府公信力、國家資源、國有資產或提供特定公共服務、準公共服務取得政府非稅收入時開具的收據。
二、根據票據的使用特點。
可以分為普通票據和特種票據。前者是指能夠滿足壹般政府非稅收入征管需要的具有壹般性質的票據。後者是指具有特定樣式的專用票據,是根據非稅收入的特點設計的,不能滿足政府非稅收入征管的需要。
三、根據人臉設定的特征分類
可以分為固定票據和非固定票據。前者是指票面金額固定,使用時無需填寫的金融票據。後者是指沒有固定金額,需要出票人手工填寫或計算機打印的金融票據。四、根據金融票據的分類,可分為手寫票據和機打票據兩大類。前者是指用戶根據相關規定手工填寫的財務票據。後者是指用戶根據有關規定和事先在計算機中設定的項目和標準,用計算機打印出來的財務票據。
四、其他金融工具
其他財務票據主要包括往來結算票據、社會團體會費收據、醫療票據、捐贈收據和其他財務票據。
1.當前結算賬單。指國家機關、事業單位、社會團體、政府舉辦的非營利性醫療機構在發生暫收暫付、代收代付和內部結算業務時出具的證明。當期結算票據不得作為報銷憑證。
2.社會團體會費收據。指向依法登記成立的個人和單位會員收取會費時出具的收款憑證。
3.醫療賬單。適用於政府舉辦的非營利性醫療機構取得醫療服務收入時出具的收款憑證。捐款收據。指國家機關、事業單位、社會團體和其他受捐贈人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公益事業捐贈法》出具的接受捐贈的憑證。其中,以政府名義接受的非定向貨幣捐贈收入納入政府非稅收入票據管理。
法律依據
財政票據管理辦法(2020年修訂)
第七條財政票據的種類和適用範圍如下:
(壹)非稅收入票據
1.非稅收入通用票據是指行政事業單位依法收取政府非稅收入時開具的通用憑證。
2.非稅收入壹般繳款書是指實施政府非稅收入征收管理制度改革的行政事業單位在征收政府非稅收入時開具的通用憑證。
(2)結算票據資金往來結算票據是指行政事業單位發生內部資金往來暫收、代收、結算時出具的憑證。
(三)其他金融票據。
1.公益事業捐贈票據是指國家機關、公益性事業單位、公益性社會團體和其他公益性組織依法接受公益捐贈時出具的憑證。
2醫療票據是指非營利性醫療衛生機構從事醫療服務取得醫療收入時出具的憑證。
3.社會團體會費票據是指依法成立的社會團體向會員收取會費時出具的憑證。
4 .其他應由財政部門管理的票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