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殘疾人社會工作的內容

殘疾人社會工作的內容

殘疾人社會工作是為殘疾人服務的社會工作。它不同於壹般的殘疾人服務,而是社會工作者運用社會工作方法,幫助殘疾人彌補自身不足,克服環境障礙,使其能夠平等參與社會生活,共享社會發展成果的壹種專業活動。下面,我給大家提供殘疾人社會工作的內容。歡迎閱讀瀏覽。

壹.導言

1.殘疾人社會工作的定義

殘疾人社會工作是為殘疾人服務的社會工作。它不同於壹般的殘疾人服務,而是社會工作者運用社會工作方法,幫助殘疾人彌補自身不足,克服環境障礙,使其能夠平等參與社會生活,共享社會發展成果的壹種專業活動。

殘疾人工作理念:平等、參與、享受。

2.殘疾人社會工作的歷史發展

1780年,瑞士人奧爾貝建立了第壹所殘疾人機構。

1820第壹個殘疾人之家在德國慕尼黑建立。後來歐美建立學校招收殘疾兒童。

1922,第壹個為殘疾人服務的國際組織——國際康復會成立。在此之前和之後,壹些國家頒布了保護殘疾人的政策,如1887的德國殘疾保險法,1935的美國緊急救濟法。

二戰後,殘疾人社會工作發展迅速。1948頒布的《世界人權宣言》規定:“殘疾人有獲得社會保障的權利。”此後,各國紛紛立法保護殘疾人權益。聯合國和有關國際會議隨後通過了壹系列綱領性文件。1970頒布了《智力障礙者權利宣言》,1975頒布了《殘疾人權利宣言》,規定殘疾人享有基本生活權、政治權利、康復權、勞動權、受教育權、人格尊嚴權和平等待遇權。這被認為是繼種族、女性、民族解放之後,人類的又壹次解放運動。

20世紀80年代,殘疾人工作進入了壹個新時期。1981年,殘疾人國際協會(DIP)成立,這是壹個世界性的殘疾人組織,得到了聯合國的認可和支持。其宗旨是呼籲各國政府采取切實措施,動員和幫助殘疾人以平等的權利和機會參與社會生活。

“平等、參與、享受”已成為殘疾人工作的新理念。

這樣,在世界範圍內,殘疾人福利或社會工作大致經歷了以下幾個發展階段:

(1)文藝復興之前不被特別關註的“自然”狀態;

(2)在文藝復興時期,殘疾人應該得到特殊照顧,以示對人權的尊重;

(3)在工業革命的早期和之後,也是殘疾人社會工作的初期,關心保護殘疾人;

(4)20世紀初以來,“保障殘疾人生活,幫助殘疾人回歸社會”的理念被社會所接受,成為殘疾人社會工作的發展時期。

(5)第二次世界大戰後,國際社會和各國政府紛紛通過立法保護殘疾人利益,可稱為殘疾人工作的立法時期;

(6)20世紀80年代以來,“平等、參與、享受”成為殘疾人工作的新理念,殘疾人社會工作進入了壹個新的發展時期,可以稱之為平等發展時期。

3.殘疾人社會工作的主要內容

殘疾人社會工作的主要內容包括:

(1)康復:即最大限度地恢復殘疾人的生物功能或進行功能補償,以增強其參與社會生活的能力。社會工作在康復過程中發揮著不可替代的作用。例如,社區康復是動員社區資源促進殘疾人康復的有效活動。

(2)殘疾人教育:是殘疾人享受權利、挖掘潛力的重要舉措。在殘疾人教育方面,社會工作者可以通過學校社會工作使受教育者獲得更顯著的成效。

(3)就業:殘疾人自立自強,展現能力是最重要的環節和措施。社會工作者幫助殘疾人找到更合適的工作,幫助他們適應工作生活,維護他們的合法權益。

(4)社會工作者可以通過咨詢、介紹和指導,促進殘疾人的婚姻和家庭生活。

(5)社會工作者可以在改善殘疾人的物質和社會環境方面發揮積極作用。

總之,殘疾人社會工作涉及到他們生活的方方面面,範圍相當廣泛,涉及到殘疾人的康復、生存、生活和發展。

二。理論方法

1.如何看待殘疾現象的理論

如何看待殘疾現象或者說殘疾人是什麽樣的人,這是如何看待殘疾人的前提。對此,社會工作者應有效應對社會上部分人的偏見,堅持正確的理念從事社會工作。

標簽理論

標簽理論是解釋某些越軌行為為什麽會發生的理論,也是反對那些錯誤地做出越軌行為的人的理論。這壹理論由美國社會學家提出,認為在美國社會中,壹些人的行為被視為越軌行為,是權勢者給弱勢者貼上標簽的結果。本來這些弱勢群體的行為從他們自己的立場來看無可指責,但是對於那些有權勢的人來說,這些行為是不規範的,從而被貼上了“偏差”和“不正常”的標簽。因為這些人很有權勢,通過宣傳或者壹些社會程序,這些強加在弱勢群體身上的“偏差”和“畸形”的標簽逐漸被壹般社會所接受。但對於提出標簽化理論的社會學家來說,壹些弱勢群體的“偏差”或“反常”,與其說是真正的偏差,不如說是權貴們給弱勢群體貼標簽的結果。強勢者的標簽化讓那些可能不屬於偏差的行為變成了“偏差行為”,而這種標簽化可能真的會產生促進弱勢者偏差行為的後果。

三。工作方法

1.殘疾人社會工作的基本模式

(1)個人模式

個人模式是與個人殘疾相對應的工作模式。個人殘疾的理論解釋是個人責任論,即壹個人的殘疾是由他的個人原因造成的,個人對此負責。因為殘疾人的個人(或家庭)悲劇,個人也要承擔治療殘疾人的痛苦。殘疾人在治療過程中的痛苦,既是生理上的,也是心理上的。而個人不幸造成的肢體或其他器官的殘疾(嚴重創傷),就是從正常人變成異於常人的殘疾人,往往會讓當事人和家屬意識到這意味著什麽。這種突如其來的變化會讓當事人和家屬難以適應。有人提出人身傷殘的悲痛理論,認為人身傷殘發生後,當事人及其家屬往往會經歷這樣壹個心理過程:震驚——懷疑或否認——憤怒或焦慮——悲傷和抑郁。

傷殘發生後,當事人及其家屬、醫務工作者和社會工作者對傷殘的評定可能會有所不同和差異。當事人及家屬往往對傷殘程度評價較好,即預期不會太差。在這方面,各方的期望更大。但對於醫務工作者和社會工作者來說,他們不得不面對現實,即客觀評價殘疾事實。這樣,當事人——家屬——醫務工作者、社工就形成了壹個從期待到客觀的過渡序列。社工首先面對這樣壹種認知差異,並試圖彌合這種差異,幫助當事人及其家屬理性對待現實。在這種情況下,社工往往采取漸進的溝通模式。也就是說,不僅關於傷殘程度的溝通渠道是從當事人家屬到當事人,而且告知傷殘真實情況的過程也是循序漸進的,幫助當事人及其家屬做好心理準備,更容易接受現實。

對於個別殘疾人社工來說,主要方法是個案工作,社工要做殘疾人及其家庭的工作。當當事人和家屬認同殘疾的現實時,就需要用小組工作來促進殘疾人(或殘疾人家庭)之間的相互支持。

(2)社會模式

社會模式是與社會殘疾相對應的工作模式。社會殘疾的理論解釋是社會責任理論,即壹個人的殘疾是由社會原因造成的。社會的結構和制度存在問題,讓壹部分個體痛苦。因此,社會應該對受傷害的個人負責。當然,即使是社會失能的直接後果,也是由部分個人承擔的。就是有些人因為社會問題變成了殘疾人,痛苦就發生在這些人身上。與個人殘疾不同,對於社會殘疾來說,個人所遭受的痛苦和損失應該由社會來補償。

因為殘疾發生在個人身上。因此,即使是社會殘疾也會造成個人的悲傷。個人悲傷理論也有助於解釋社交障礙。但是,在承認殘疾的階段之後,當涉及到殘疾康復和殘疾人未來生活等問題時,社會模式顯示出其獨特性:社會工作者應該站在殘疾人合法權益的立場上,代表殘疾人與導致殘疾的社會部門——單位、機構甚至政府打交道,推動社會部門承擔殘疾責任。事實上,在殘疾人社會工作的社會模式中,社會工作者面臨的是殘疾人及其家庭的創傷,他們對保護自身權益的強烈需求,社會部門的復雜情況和程度,以及相關的規則、法律和制度。社會工作者很難面對這些復雜的因素,找到現實合理的方法來解決殘疾人的問題。

2.社區康復

中國的社區康復是近年來國際上廣泛流行的壹種殘疾人工作模式和方法。從65438到0967,世界衛生組織倡導社區康復,得到了很多國家和地區的響應。65438-0979世界衛生組織在專業技術上加強了對社區康復的管理,出版了《社區殘疾人培訓》壹書,指導各國專業人員。20世紀80年代中期,隨著“聯合國殘疾人十年”的啟動,社區康復在世界範圍內迅速發展。因為社區康復是以社區為基礎的綜合康復模式。它需要各方面的合作和批準,因此不同組織和機構之間的合作變得不可避免。在這種情況下,聯合國國際勞工組織(ILO)、聯合國教科文組織(UNESCO)和世界衛生組織(世衛組織)於1994聯合發布了《關於社區康復的聯合意見》,總結了十年來的經驗,進壹步規範了社區康復的組織、方法和目標,使社區康復進入了壹個新的發展階段。

事實上,社區康復的概念可以追溯到更遠。上面提到的英國的社區護理,其實就是社區康復的實踐。在發達國家,機構護理的康復模式帶來了許多意想不到的弊端,於是他們轉向更人性化、更能讓殘疾人融入社會的社區康復。社區康復顯然與殘疾人全面康復和發展的概念有關。然而,在發展中國家,社區康復與這些國家殘疾人福利資金短缺直接相關。發展中國家經濟落後但社區資源豐富,發展中國家的社區並沒有受到西語工業國家那麽嚴重的沖擊。因此,這些國家的社區康復具有強大的社會支持條件。社區康復的基點是社區支持和社區參與,結果是社區受益。社區康復的關鍵是形成尊重和幫助殘疾人的社會氛圍,並給予他們物質和精神上的支持。在組織和動員社區資源時,重要的是結合有利於殘疾人生存和發展的自然網絡、社會機構和正式組織(政府)提供的資源,支持殘疾人康復。在這方面,社會工作者應該發揮重要作用,即通過社區宣傳、社區教育、社區組織和其他工作形式支持殘疾人的社會環境。

3.解決殘疾人問題的方法

殘疾類型不同,殘疾程度不同,家庭和社會解決殘疾問題所使用的資源不同,解決殘疾人問題的途徑和方法也不同。從壹個地方(和壹個想法)的角度來解決殘疾人的問題。殘疾人的工作方式可分為機構導向型和社區導向型。從要解決的具體問題來看,為殘疾人工作的方法包括治療(康復)和發展(教育、培訓和就業支持等。).

(1)機構康復-社會康復

對於殘疾人來說,在醫院或康復機構進行治療和康復是非常重要的。雖然治療和康復在技術上主要是醫務工作者的工作,但社會工作者也可以為有效的治療和康復做出貢獻。社會工作者和醫療工作者在治療和康復活動中相互合作。社會工作者在醫院或機構中所做的康復工作稱為社會康復。

社會康復是從社會因素的角度,通過建立有利於殘疾人康復的社會條件來幫助殘疾人的活動。它與醫療康復、職業康復和教育康復壹起構成了綜合康復的基本內容。有些社區康復措施是針對殘疾人及其家庭的,以個案工作為主,小組工作為輔;還有的涉及法律和制度,以及殘疾人離開醫院和康復機構後的現有環境,所以和社區康復掛鉤。

康復機構的社會康復臨床個案工作包括以下內容:

a、了解患者的個人生活史、家庭情況、患者所在單位的情況和所居住的社區環境,掌握患者的社會和家庭問題及其背景,幫助其解決住院期間的困難。

b、認真調查分析患者致殘的原因或誘因,對所涉及的政治、經濟、法律、工作條件和家庭倫理等問題進行專題或綜合研究,以便適當幹預。

c、與相關醫生、護士密切合作,幫助他們解決殘疾人的非醫療問題,如對殘疾人進行心理輔導,通過交談減輕其心理負擔。

d、組織患者參加* * *活動,減少其孤獨感,促進患者之間的相互支持;組織患者走出醫院和機構,加強與社會的聯系;組織適當的文化、體育等活動,展示自己的功能,減少自卑心理,增強戰勝疾病的信心。

e、調查病人出院後的生活環境,幫助建立有利於殘疾人生活的社會環境。

f、根據國家法律和有關規定,為殘疾人爭取合法權益,保護他們的利益。

從上面我們可以發現,社會康復的領域是廣泛的。可以促進殘疾人康復,出院後順利進行社會生活。

4.殘疾人社會工作方法

殘疾人工作方法的理論探討

(1)支持理論

在各種社會中,對於殘疾人,尤其是喪失勞動能力的人來說,第壹,甚至是最好的辦法就是養。他們的家庭或社會通過為殘疾人提供幫助來顯示他們的責任和對他們的愛。在經濟不發達的社會,這種扶助幾乎僅限於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的殘疾人,而在發達社會,扶助殘疾人的範圍在不斷擴大。雖然不同社會對殘疾人的支持的內容和水平是不同的,但總的來說,這種支持大多局限於經濟方面或物質方面,而他們的精神需求和他們的能力被低估了。雖然對於殘疾人,尤其是那些嚴重喪失勞動能力的人來說,經濟支持是絕對必要的,但照顧殘疾人並不是全部。僅從社會工作的基本價值觀——人的需求是多樣化的,人是有潛力的——來看,單純的支持理論存在諸多不足。在支持理論(理念)的指導下,出現了以經濟和物質提供為主的殘疾人工作實踐。

(2)回歸社會理論

回歸社會理論是壹些學者針對關閉殘疾人供養照料所帶來的弊端而提出的。20世紀50年代,美國社會學家戈夫曼在對精神病患者收容所進行研究後指出,由於收容所中的精神病患者處於不良的同伴關系和“照顧”關系中,精神病患者的病情不但沒有好轉,有的還惡化了。這裏的不良同伴關系是指精神病人與其生活的長期互動,以及相互之間的強烈刺激互動。“照顧保護”關系是指收容所的管理人員和醫務人員對精神病患者的消極、冷漠態度,以及對精神病患者行為的嚴格控制。這種關系被認為是不好的關系,因為他們往往不能使精神病人的病情好轉。相反,由於這些相互作用的刺激,精神病人的病情可能會加重,而這種加重就是關閉精神病人的結果。在格夫曼看來,為精神病患者服務應該檢討上述收容庇護的做法,讓精神病患者保持積極的社會關系,基本方法是走出孤立。

在英國,當政府在各種社會福利機構中收養老人和殘疾人(精神病人)來照顧他們,以表明他們對人民福利的承諾發展到了更高的程度時,壹些學者的調查也發現,這種機構照顧對殘疾人和老人的生活產生了負面影響。因此,改變既昂貴又無效的居家養老福利模式的呼聲盛行,讓失能老人回到自己熟悉的社區接受護理模式的普遍選擇,並得到了其他國家的廣泛響應。

社區護理是使殘疾人、老年人等福利服務對象回歸社會的典型模式。

(3)授權理論。

許多關於殘疾人和老年人的支持和護理的理論忽視了社會工作的基本價值觀念,即當人們將服務對象視為弱勢群體時,他們是有潛力和可以改變的。增權理論站在人類發展的立場上,認為殘疾人可以通過壹定的方法在壹定程度上恢復其喪失的器官和社會功能,幫助他們進入壹般的、正常的社會生活。賦權不僅僅是增強他們原本失去的身體機能,更是增強他們對生活的信心,甚至是減少他們對社會的“拖累”。增權理論是以人的發展理論為基礎的,以實現人的基本價值為核心。根據對授權理論的理解,授權有多種方式。例如,康復可以恢復殘疾人失去的功能,教育和培訓可以發掘他們的潛力,外部生活和活動條件的改善可以減少他們表達能力的障礙,等等。

以上對殘疾人社會工作方法的論述並不全面,但它們反映了殘疾人社會工作發展變化的基本取向。

5.職業康復

職業康復是通過幫助殘疾人找到工作來促進他們康復和發展的壹種方法。通過就業,殘疾人不僅獲得了獨立的經濟地位和收入,還可以通過勞動恢復殘疾人在壹定程度上喪失的某些器官的能力。此外,就業還可以增強殘疾人的效能感和自信心,使他們融入社會生活。因此,職業康復是對殘疾人進行康復和幫助其發展的綜合性方法,在方法取向上也是治療和發展的統壹或融合。

在壹個社會,尤其是社會勞動力相對過剩的社會,殘疾人的職業康復不是那麽簡單的。幫助他們找到(或創造)合適的工作,不僅需要社工的努力,也需要政府社會政策的支持。在政府社會政策的支持下,社會工作者在殘疾人職業康復中應做好以下工作:就業前的咨詢與評估、殘疾人的治療與培訓、就業後的隨訪與持續支持。就業咨詢就是對殘疾人的就業心理、對職業和崗位的興趣、就業後的報酬和保障條件進行咨詢,解答他們的疑問,讓他們有充分的信心。評估要將殘疾人的身體狀況、技能和素質與可能從事的職業的要求進行比較,看殘疾人是否適合這些工作。壹旦確認殘疾人適合某項工作,就要對他們進行適應性訓練。這不僅包括對殘疾人的心理訓練,還包括技能訓練,目的是使他們順利適應崗位要求,增強工作信心。殘疾人走上工作崗位後,社工也要進行跟蹤走訪,及時了解殘疾人就業後遇到的問題,並設法解決。這不僅包括繼續為殘疾人做發展工作,還包括幫助他們建立良好的工作環境,解決壹些體制問題。

殘疾人社會工作的主要內容

第壹,從本地角度發展殘疾人士社會工作服務

1,樹立殘疾人社會工作新理念。

將殘疾人社會工作納入公共服務體系,構建多元治理機制下的新型殘疾人社會工作。

2.進壹步完善殘疾人社會工作的法律地位和法律框架。

3.實現殘疾人工作機制創新,構建網格化服務模式。

4.加強殘疾人社會工作專業服務機構和人才隊伍建設。

5.在全社會構建殘疾人“友善”的價值觀。

第二,政策層面:保護殘疾人合法權益的政策體系。

1,殘疾人社會保護政策體系建設

2.殘疾人民生權利和人身權利的法律確認和保障。

3、實施國家殘疾人事業發展規劃。

第三,服務層面:殘疾人康復服務

1,教育康復及其主要內容

(1)供殘疾人使用。

第壹,開展人與環境互動的教育;二是針對不同的殘疾提供差異化的“補償性”功能訓練;

(2)對於殘疾父母或監護人、家庭成員等。

(3)為社會組織、殘疾人服務機構和各類愛心人士工作。

2.職業康復及其主要內容

(1)殘疾人的身體、心理和專業能力;

(二)職業培訓和就業指導;

(3)適應性訓練、心理功能調節和正規職業訓練;

(4)從事適當職業的指南;

(5)提供特殊安置就業機會;

(6)就業後跟蹤服務。

3.社區康復及其主要內容

(1)開展殘疾預防工作。

三級預防體系:壹級預防是指預防致殘傷害和殘疾;二級預防是指預防傷後殘疾;三級預防是指預防殘疾後的殘疾。

(2)進行康復評估和記錄。

(3)開展專項康復服務

集教育康復、職業康復、醫療康復於壹體,實行“治療-康復-服務”壹體化服務。

殘疾人工作的主要內容

1,本地化角度的服務

①樹立殘疾人社會工作的新理念;

②完善殘疾人社會工作的法律地位和框架;

(3)實現殘疾人工作機制和網格化服務模式的創新;

(4)加強殘疾人社會工作專業服務機構和人才隊伍建設;

⑤構建對殘疾人“友好”的價值觀。

2.政策層面:保護殘疾人合法權益。

①構建殘疾人社會保護政策體系。

②保障殘疾人的民生權利和人身權利。

(3)全國殘疾人規劃、教育和康復;

3.服務水平:殘疾人康復服務。

(1)教育康復

殘疾人教育與康復:人與環境的互動教育,為差異提供補償性功能訓練;

對殘疾人的父母、監護人或親屬:提供心理支持,普及康復知識,提高康復技能,幫助社區建立社會支持部門。

對於社會組織、殘疾人組織和愛心人士:宣傳、培訓和教育,提升殘疾職工的專業知識和技能;

(2)職業康復

職業咨詢:分析殘疾人,給出行動方案;

職業評估:評估殘疾人的工作能力和職業適應能力;

職業培訓:就業前和就業中有針對性的培訓;

就業指導:提供個人實際情況,提供勞動力市場信息等。

職業康復是殘疾人融入社會最有效的方式,是集“治療-康復-發展”三大功能於壹體的方法。

(3)社區康復:

①開展殘疾預防,建立三級預防機制:壹是預防致殘傷害和殘疾;受傷後殘疾的二級預防;三級預防殘疾和障礙後康復;

②進行康復評估和建檔。

③開展具體的康復服務:整合社區資源,通過各種康復治療,最大限度地恢復殘疾人喪失的功能。社區康復集教育、職業、醫療康復功能於壹體,實行“治療-康復-服務”壹體化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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