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由受害人和侵權人根據法律自行協商解決。通常,雙方必須達成書面協議和口頭協議。2.調解企業主管部門和產品質量監督管理部門根據雙方要求進行中間調解,依法合理解決糾紛,保護用戶和消費者的合法權益。3.仲裁經濟仲裁機關根據雙方達成的書面仲裁協議申請仲裁,以事實和法律為依據作出裁決。裁決是終局的,當事人不得再次向法院提起訴訟。協商或者調解不成的,當事人可以申請仲裁。4、訴訟通過人民法院按照訴訟程序解決產品質量糾紛。通過訴訟解決產品質量糾紛是各國的通行做法。訴訟是解決產品質量糾紛最權威的方式。當事人不願協商、調解、仲裁或者仲裁未達成仲裁協議的,受害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法律客觀性:
消費者解決產品質量糾紛的途徑主要有以下幾種:協商:當消費者發現產品質量存在問題時,生產者、銷售者應首先與用戶、消費者協商達成和解。調解:包括民事調解、行政調解和法院調解。行政調解是指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門、產品質量監督管理部門和其他有關部門主持的調解。法院調解是通過訴訟解決糾紛時首先進行的壹種調解。壹般對調解解決產品質量糾紛的範圍和程序沒有嚴格的規定,但調解必須遵循合法、自願的原則。調解協議不能違反國家法律法規,也不能損害公眾或他人的利益。調解不能強加於人,調解人不能強迫當事人接受調解或者必須達成協議。調解成功後,雙方應簽訂協議,但協議不具有強制執行的法律效力,壹方不能向法院申請執行。申訴:向有關行政部門申訴。仲裁:仲裁是指雙方自願達成書面協議,將爭議提交第三方——當地仲裁委員會裁決,爭議雙方均有義務執行裁決,從而解決爭議的壹種法律制度。仲裁裁決具有終局性和強制性,即壹旦當事人選擇仲裁解決爭議,仲裁員作出的裁決即具有法律效力,權利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請執行。這也是仲裁和調解的區別。我國《仲裁法》實行終局裁決制度,即仲裁裁決作出後,當事人不得再就同壹爭議申請仲裁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但仲裁裁決結果被人民法院依法撤銷或者不予執行時,當事人可以根據雙方重新達成的仲裁協議,就該爭議申請仲裁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我國仲裁機構獨立於行政機關,不實行分級管轄和地域管轄。經濟糾紛發生後,是否選擇仲裁,選擇哪個仲裁委員會仲裁,由當事人自行決定。訴訟:產品質量發生民事糾紛時,當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這是法律規定的解決產品質量民事糾紛的最後途徑。訴訟包括三個基本階段:起訴、審判和執行。根據訴訟所要解決問題的性質,分為民事訴訟、刑事訴訟和行政訴訟。產品質量糾紛屬於民事糾紛,采取民事訴訟。當事人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請求司法保護,必須經過以下步驟:1。起訴和受理。提起訴訟的人被稱為原告。原告起訴有四個條件:第壹,原告與糾紛有直接利害關系。二是有明確的被告,即原告認為侵犯其權益的人或組織。第三,有具體的主張、事實和理由。四是屬於人民法院受理範圍和被訴人民法院管轄範圍。起訴應當向人民法院遞交起訴狀,並按照被告人數提交副本。特殊情況下也可以口頭起訴。人民法院收到起訴狀或者口頭起訴後,應當依法進行審理,符合條件的決定立案管理,不符合條件的裁定不予受理。2.審判。人民法院決定受理案件後,應當做好開庭前的準備工作,包括發送起訴狀副本和進行審查。
1.成人教育應該考哪些科目?
參考考試科目1,高中起點升本科統壹考試科目:(1)理科:語文、數學(理科)、外語、物理和化學(物理和化學)。(2)文科:語文、數學(文學)、外語、歷史和地理(歷史和地理)、藝術類專業數學考試成績不計入總分,錄取時參考。2、高中起點升專科(高職)統壹考試科目:(1)理科:語文、數學(理科)、外語。(2)文科:語文、數學(文學)、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