廠裏員工之間的打架,應該由當事人自己承擔。《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第壹百壹十九條侵害公民身體造成傷害的,應當賠償醫療費、因誤工減少的收入、殘疾人生活補助費等費用;造成死亡的,應當支付喪葬費和死者生前扶養的人必要的生活費。《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二十六條有下列行為之壹的,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並處五百元以下罰款;情節嚴重的,處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並處壹千元以下罰款: (壹)聚眾鬥毆的;(二)追逐、攔截他人的;(三)敲詐勒索或者任意損毀、侵占公私財物的;(四)其他挑釁行為。第四十三條毆打他人,或者故意傷害他人身體的,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並處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罰款;情節輕微的,處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罰款。有下列情形之壹的,處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並處五百元以上壹千元以下罰款: (壹)結夥毆打、傷害他人的;(二)毆打、傷害殘疾人、孕婦、不滿十四周歲的人或者六十周歲以上的人的;(三)多次毆打、傷害他人或者壹次毆打、傷害多人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條故意傷害他人身體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人重傷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以特別殘忍手段致人死亡或者造成嚴重殘疾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如何處理違法違紀員工(壹)處理方式根據法律、合同和內部規章制度,對違法違紀員工的處理方式主要有以下幾種:1、行政處分:包括警告、記過、記大過、降級、撤職、留用察看、開除。2.行政處理:違紀除名辭退。3.違反紀律解除勞動合同。4.經濟處罰:包括罰款(不超過當月工資的20%);經濟補償金(具體金額由用人單位自行確定,可由違紀員工交付或從其工資中扣除,但每月扣除金額不得超過當月工資的20%);違約金(可在合同中約定,金額應根據員工的承受能力確定,以當地規定為準)。5.調崗降薪。(二)期限規定行政處分有期限,即自員工被證明有錯誤之日起,辭退處分不超過5個月,其他處分不超過3個月。行政處理、違紀解除合同、經濟處罰沒有時限,但要及時處理。(3)辦理要求:1。事實證據應該充分。2、適用的法律法規要準確。3、處理文件應全面清晰。(4)辭退、除名、開除的聯系與區別目前,許多企業在處理勞動關系中濫用辭退、除名、開除這三個不同的法律術語,混淆了三者的概念,從而引發了許多不必要的勞動爭議。所以,我們先來了解壹下三者的概念。1.對於犯了錯誤的員工,解雇是最嚴厲的行政處罰。主要包括以下幾種情況:(1)被判刑入獄者。(2)第二次勞動教養已經取消。(3)試用期內表現仍不好的。(四)有《用人單位職工獎懲條例》第11條所列七種錯誤行為之壹,情節嚴重的。辭退的處理時限為:自確認員工錯誤之日起,5個月內完成審批。2.辭退是用人單位對無正當理由曠工的員工提出終止勞動關系的壹種行政方式。不屬於行政處罰,是指員工無正當理由曠工超過壹定期限,單位依法將其姓名從員工花名冊中除名。辭退的條件是:(1)員工無正當理由經常曠工。(2)批評教育無效後。(3)達到規定的曠工天數,即連續曠工時間超過15天,或1年內曠工時間超過30天。計算連續曠工時間時,可以扣除曠工期間的節假日和休息日天數。累計曠工時間時,應自行計算。退市沒有時間限制。3.辭退分兩種,壹種是紀律辭退,壹種是正常辭退。違紀辭退壹般是指用人單位對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犯有嚴重錯誤,但不符合辭退條件,經教育或行政處分後仍無效的勞動者,決定解除勞動關系的制度。辭退不是行政處罰,而是行政處理,有期限。綜上所述,廠裏工人多,容易發生肢體沖突。但因為是在工廠的管理範圍內,所以需要工廠第壹時間處理打架事件。壹般來說,工廠會對涉事員工進行單獨處罰,要求造成刑事責任或其他責任的員工對受害方進行賠償或移交國家機關進行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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