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貸要等判決下來才會強制執行。法院判決後的執行期為兩年。判決後,雙方可以與原被告達成分期還款的協議。發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決、裁定,以及刑事判決、裁定的財產部分,由第壹審人民法院或者與第壹審人民法院同級的財產執行地人民法院執行。起訴就是提起公訴。提起公訴的案件都由人民檢察院審查決定。人民檢察院對偵查機關移送起訴的案件,壹般應當在壹個月內審查完畢,作出是否起訴的決定。認為犯罪嫌疑人的犯罪事實已經查清,證據確實、充分,依法應當追究刑事責任的,應當作出起訴決定,按照司法管轄的規定向人民法院提起公訴,並將案卷材料和證據移送人民法院。公訴是具有犯罪追訴權的國家機關根據調查收集的證據,確認被告人有罪,代表國家將被告人帶上法庭進行審判的壹種訴訟行為。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
第壹百壹十九條起訴必須符合下列條件:
(壹)原告是與本案有直接利害關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
(二)有明確的被告;
(三)有具體的請求、事實和理由;
(四)屬於人民法院受理的民事訴訟範圍,由被訴人民法院管轄。
第壹百二十條起訴應當向人民法院提交起訴狀。並按被告人數提交份數。只有寫起訴狀確有困難的,才可以口頭起訴,人民法院將原告的口頭陳述記入筆錄,並告知對方當事人。
第壹,起訴程序
1.壹方當事人提起訴訟,應當先提交起訴書,並按照對方當事人的人數提交相應的副本。當事人是公民的,應當寫明雙方的姓名、性別、年齡、籍貫、住址;當事人是單位的,應當寫明單位的名稱、地址、法定代表人或者負責人。起訴書正文應當寫明請求、起訴的事實和理由,尾部應當簽名或者加蓋公章。
2、根據“誰主張誰舉證”的原則,原告應向法院提交以下材料:
(1)原告主體資格的材料。如居民身份證、戶口簿、護照、港澳同胞回鄉證、結婚證等證據的原件及復印件;企業為原告的,應當提交營業執照副本、商業登記證等材料。
(2)證明原告訴訟請求的證據。如合同、協議、債權文書(借條、借條等。)、收發憑證、信函等。
3.當事人向法庭提交書證時,應當填寫證據清單壹式兩份,寫明提交證據的名稱和頁數。證據經法庭承辦人核對無誤後,由承辦人在證據清單上簽名蓋章,壹份交當事人,壹份存檔。
4.立案庭應當在當事人履行必要程序並提交相關證據材料後七日內,對符合立案條件的,辦理立案手續;不符合立案條件的,依法裁定不予受理。
5.當事人應當在收到受理通知書之日起七日內預交案件受理費和其他訴訟費用。如有困難,可在預交期內向我院提出減、緩、免的書面申請。如果他們逾期不繳費或書面申請緩繳、緩繳或免繳未獲批準,我院將裁定自動撤訴。
6.立案後法院會安排案件的審理,當事人要服從法院的工作安排,結案後在財務室結算訴訟費用,做到多退少補。
二、起訴需要提交的材料
1.起訴狀,又稱起訴書,是向法院提起訴訟,說明案情和我們主張的法律文書所必需的。(具體寫法可以參考我寫的《民事起訴狀基本格式及寫作要領》壹文。
需要提交:1份原起訴書,按對方人數提交份數。(即如果有幾個反對方,就提交幾份,然後在法庭上加1份。)
2.證明當事人身份的材料。
需要提交:1份身份證復印件。沒有身份證的,也可以提交臨時身份證復印件和戶口簿復印件。
如果有對方身份證或戶口本復印件,也可以壹起提交。如果沒有,如果有對方的姓名地址,可以在起訴狀中寫明。
3.證明妳主張的基本證據。
需要提交:1份證據,根據具體案件而異。比如離婚案件要提供結婚證復印件,債務案件要提供借條、欠條復印件等。原件通常在庭審時提交。
4.授權和委托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