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介紹中文名:別名:子籍貫:黟縣(今安徽固鎮)卒年:106人物生平,原史書,祖父未服王莽,繼承家業,匡正苛俗,議廢弊,否定張麟任用,調任廣漢太守,並對人物作出社會評價。他從曹操那裏調任辭官,主管獄訟。他處理的所有案件都令人信服。於是,魚寶讓他代寫《詞-蘇比》7卷、《決計事》8卷(均已失傳),上報皇帝批準頒布實施,成為朝廷辦案的法律依據。張即位後,被任命為尚書。那時,官員們對工作要求更嚴格。他呼籲改變上壹代令人討厭和苛刻的法律,並主張先嚴後寬。皇帝真誠地采納了他的建議,告訴法律部門禁止酷刑,取消不合理的禁令,廢除苛刻的法律規定,並重審50多起案件。後來,這條敕令被寫進了法律。陳沖小心謹慎,註重人臣原則。但他不在乎獨處,拒絕人情往來,所以很受朝廷器重。皇後的弟弟、侍郎竇憲推薦鎮定縣(今河北省正定縣)知縣張麟為尚書。皇帝張向陳沖征求意見。陳沖認為張林雖然有才能,但不幹凈。後來張林雖然是竇憲任命的,但是因為受賄貪汙犯罪了。而竇憲是在皇帝即位後上臺的。竇憲建議竇太後讓陳沖主持張帝的葬禮,希望嫁禍給陳沖。黃門侍郎保德壹向敬重陳沖,勸竇憲的弟弟侯鬥說:“陳沖侍奉始皇帝,深得信任,所以長期留在太閣,受到了特殊的賞賜。今不以忠報恩,而在乎他細微之錯,實傷輔政,允貸。”竇(姓氏)..也是壹個好人,他認為這是對的,所以陳沖得到了當泰山太守的機會。後來轉廣漢太守。西州士紳兩者都搞,很多官員貪汙腐敗,每天打官司幾百起。當陳沖到達時,他使用像王浣和闞賢這樣的好官員作為他的心腹。於是,官司減少了,縣城安靜了,嚴肅了。在羅縣南部,人們在下雨天經常聽到哭聲已經有幾十年了。陳沖聽說了這件事,懷疑其中壹定有原因,於是他派官員去調查這件事。那官員回來報告說:“天下大亂的時候,這下面死人多,屍骨不能葬。大概就是這個原因吧?”陳沖悲傷地嘆了口氣,即下令縣政府將他們全部埋葬。從那以後,再也沒有哭聲了。後來竇憲當了征匈奴的將軍,縣以下、縣內沒有壹個不派官員子弟送禮的,而陳沖和孫中山、汝南、張塵、東平,走的都是正道,沒有阿諛奉承。後來我跟皇上聽說了,就提拔陳沖做了老農,張臣做了仆人,所以我應該是左鳳儀。
永元六年(94),陳沖接替郭公為廷尉。性格善良大方。後來當了法官,多次講玄機,經常親自打。每壹部經典都附上,皇帝總是服從他,救了很多俘虜。才讓刻骨銘心的案子減少了很多。為了擺脫傅的懲罰,還對法律法規進行了清理。又曰:“聽說禮三百,威三千,故傅刑斬首之罪二百,五刑三千。禮到哪裏,罰到哪裏,無禮就罰到哪裏,罰到哪裏。今律判死刑六百壹十,容罪壹千六百九十八,贖罪二千六百八十壹以下,出傅刑壹千九百八十九,其中大罪四百壹十,容罪壹千五百,贖罪七十九。”《春秋守乾計》說,“齊王有法三百年。“自漢朝以來,302年,憲令略有增加,有無限制的戒律。法學有三大流派,理論各不相同。應使三公、廷尉平定律令,義若大破二百,而容罪贖罪二千八百,則皆刪余律令,以改千人視聽,以得不動刑事手段之美名,傳於後世無盡。”來不及實施,碰上壹封給獄吏和犯人的賠罪信。朝廷下詔免刑,拜為臣。升任大鴻臚。陳沖經歷了兩縣三臣,他所有的故事都被稱為當時。
十六年(104),代許之事屢見不鮮。雖然陳沖專攻法律,但他也熟悉經典,而且他扮演崔雯。任職三年後去世。以泰昌南洋尹琴為替補。在原始史書中,我的祖父不是王莽和陳沖的官員,而是郭培縣人。曾祖父是鹹的,法是成與悲之間的歷史。平帝時,王莽輔政,多改漢制,鹹。何武,保軒等。因盧寬事件而失態的李傕嘆曰:“易說‘君子所見而不可終日’,我死也!”那是乞求骨頭離開。而邙篡位,召鹹以為張寇大夫,拒不回應病情。當時沈、馮、秦三個兒子都當權,於是下令解散皇宮,父子二人回老家,閉門不出,所以還是用韓祖拉。當人們問他為什麽時,他們說:“我的祖先知道王是壹個蠟嗎?”?”後來,莽復征鹹,遂稱病。於是他克制了家裏的條條框框,全都藏在墻裏。鹹而赦之,常告誡後人:“為他人議法,當輕依之。雖然有幾百金的好處,但是要註意不要和別人比。“建武初,秦子拜廷尉左監,早逝。陳沖繼承了家族企業,並生了壹只寵物。他對家族生意很熟悉,他不是州縣官員。當時三國政府壹心交好,不肯把事情當回事。寵溺往往是不尋常的,勤勤懇懇做事是廉價的。高玉得以從曹操手中辭職,掌管天下的監獄程序。它所代表的,它永遠不會厭倦服務所有人的心。司徒雷登辭官官司,幾十年如壹日,事出有錯,易輕易重,壞官橫空出世。彼得·於寫了七卷《詞》,都是取材於事物。於奏之,而後官府以之為法。上疏糾苛俗三遷,蘇宗初,為史。正是承襲永平故事之時,吏治尚嚴,大臣決策率接近大臣,皇帝新登基受寵,宜改前生苛俗。但《尚書》說:聞前王之治,常不濫,刑不過分。我寧願濫用它,也不願不得不濫用它。因此,唐堯寫了壹部經典之作《赦禍》;周公告誡說,“不要錯進監獄”;伯夷經典,“惟尊五刑,以成三德”。由此看來,聖賢之政,以刑為首。過去監獄是嚴打的,所以我們懲罰漢奸。既然漢奸是平的,我們就要救濟他們。陛下即位,率之有理。我們給群眾寫了幾封信,捐款很多。但有執事對阿諛奉承和用刑的無知,還是深刻的。越獄的人是為E054的殘酷痛苦而焦慮,而握有憲法的人是為侮辱和辱罵朋友而厭倦,還是因為商業利益而狂妄自大。丈夫當政時還在彈琵琶,大弦急,小弦絕。因此,子貢不是臧孫的兇法,而是鄭樵的仁政。《詩》雲:“不僵不軟,善政。”今天的聚會,洋溢著聖潔的美德,上下都是假的。宜先提拔王之道,清理麻煩苛刻的方法。薄B258楚,助群眾;全方位全方位,為天服務。帝尊寵言,萬物寬厚。後來他給大臣寫了壹封信,再也不鉆各種牛角尖,解除了辟邪禁令。除了文誌的要求,他還要求50多件東西,這是由命令決定的。是子孫後代共同的和平,有很多美好的東西。論革故鼎新,破漢朝舊事,報獄重。三冬之月常被使用,直到皇帝開始改用初冬十月。元和二年,大旱長水校尉賈宗說,監牢三冬不能破,所以陰弱陽泄,導致災旱。事情就是這樣。皇帝用他的話談到了寵物,並說:在冬季至日的壹天,太陽的精神開始萌芽,所以在11月,應該有蘭花,嫩芽,雲和梨。《四季》說:“眾人皆活且蕩,且形好。”天以為正,周以為春。十二月,陽氣盛,野雞B228雞乳,地面正,陰為春。三月,陽氣已至,天地已交,萬物已出,蟄蟲已起振,人以為對,夏以為春。連接三個系統的三種微觀形式。周是天元,殷是,夏是仁元。如果此時行刑,殷和元年都要流血,不受歡迎,不以天意為轉移。《月令》說:“孟冬之月,是趣獄刑,無罪留。”明酷刑在初冬結束。又曰:“仲冬月,身欲安,物欲安。如果妳生氣,那不是更好;如果懲罰嚴厲,那就不安靜了。辯手說:“幹旱的原因在於法律的改革。“我以為殷、周破獄不是靠三微,而是靠康平,並無禍事。自元代及以前,用三冬,水旱之差,往往是壹場災難。從這個角度來說,災難應該是自己造成的,而不是去改變法律。秦魏濫政,四時處死,聖人韓興盛,故由簡入簡。蕭何的草法,季秋囚論,皆避立春之月,不顧天地之義,與第二個王之春,頗為相悖。陛下探索了微妙之處,分析了它,並允許它完成。他做了百年虧損,建立了千古功業,上敬下益。他記載《春秋》文字,意為“月令”,不宜懷疑。書奏了,皇帝收了,就不換了。否認張林上任時的無微不至的小打小鬧,常說自己是人是臣,不怕謹慎。作為壹個紅衣主教,我在家感謝我的主人,拒絕認識我的朋友,但只在公共場合。朝廷實行。皇後弟侍奉竇憲,舉薦張麟為重臣。皇帝要他寵溺,他又喜好“林雖有才,卻總貪濁”,令憲深惡痛絕。林卒被用,罪以穢物償。而皇帝崩了,賢等權臣,往往受寵,就是白太後,使典喪,想因之。黃門侍郎包尊寵,說是西安的弟弟厚貴說:“事先尊為皇帝,所以在太閣久留,特受賞賜。今天我得不到忠義的回報,卻數了幾個小道理,真心實意地傷害了幫助政府允許貸款的美德。”玫瑰也是好學之士,而且很深,所以斷定是泰山太守。後被調至廣漢府,又被調至廣漢府。西州既有權又有權,很多官員貪腐貪婪,官司有幾百起。當我被看好的時候,我用王浣,闞賢等。,是好官,以為訟人減少,郡縣分明。首先,在羅縣南部,每逢下雨天,屋內常有哭聲,這種哭聲已經積累了幾十年。寵聞而疑其故,使官立案。他還說,“當世界衰落混亂的時候,很多人會死在這裏,但是屍骨不能葬。有什麽意義?”“寵嘆,即縣內斂葬。很自然的,我哭了。而竇憲這位將軍,招降匈奴,所有官員的子弟都被發配到郡國,但寵系中山、汝南、張晨、東平。後來何皇帝聽說了,就被寵信為老農,陳的臣子,左鳳儀的臣子。修改法規六年,寵溺郭公為廷尉。善良和憐憫。而對於官員的管理,幾次關於疑獄的討論,往往都是親自出馬,各附經典,壹切從赦,皇帝需要遵從,還有很多幫助活人的人。其深刻文筆鐫刻,此處少衰。寵物與學校法規掛鉤,溢出在“公正的懲罰”之外。嶽:我聞三百禮三千威,故傅刑二百,五刑屬三千。禮到哪裏,刑到哪裏,無禮就要受到懲罰。今有死刑610例,容罪1698例,贖罪2681例,伏刑溢罪1989例,其中大罪410例,容罪1500例,贖罪79例。《春秋守旱計》說:“壹個國王三百年才能幹壹次。”自漢代以來,三百零二年間,憲令略有增加,戒律不限。法學有三大流派,理論各不相同。宜令三公、廷尉平定法紀。應該遵守經濟合作和正義原則的人可以大突破200,抗罪贖罪2800的人就3000。註意將其余法規刪除,對應儀式,便於萬人視聽,使刑事措施之美流傳不絕。如果不執行,就要拿壹封信給獄卒和犯人賠罪。詔特免刑,拜為群臣。搬到大洪路。人物社會評價偏向二郡三大臣,有跡可循,當時稱之為。十六年,代替徐是常事。寵雖傳道授業解惑,亦知經典,奏溫精,數是位。執政三年。史書記載史書起源《後漢書·卷四十六》原記載陳沖為召公,少為州縣官,為司徒寶玉之官。當時三國政府致力於廣交朋友,所以不肯把東西看高,經常撒嬌,致力於東西,便宜了陳愉。高玉得以從曹操手中辭職,掌管天下的監獄程序。它所代表的,它永遠不會厭倦服務所有人的心。蘇宗初,為史。是繼承永平故事的時候了,吏治依然嚴格,大臣的決策率接近大臣。偏袒皇帝新即位,宜改前生苛俗,但疏。帝尊寵言,萬物寬厚。小肚雞腸,常稱仁義大臣,苦而不懼慎。居在樞機,謝主,拒識朋友,只在公。朝廷實行。皇後弟弟的助手竇憲的推薦,真的讓張當上了宰相。皇帝請恩寵,恩寵是“林雖有才,總貪濁”,所以憲法深惡痛絕。林卒被用,臧被用來賠罪。而皇帝崩了,賢等權臣,往往受寵,就是白太後,使典喪,想因之。黃門侍郎包尊寵,說桓曰:“提前尊為帝,故久居太閣,特賞。今天,我不是因為忠誠而得到回報,而是因為幾個原因,我真誠地傷害了幫助政治家貸款的美德。”環環也是個好學之士,而且博大精深,所以斷定是泰山太守。且竇憲為征匈奪權將軍,或以下及郡皆遣吏子弟奉獻,而寵其正直。後來何皇帝聽說了,就寵壞了大司農。永元六年,為副將。仁者見仁,智者見智,而對於官員的管理,疑獄之數,往往親自奏之,每附經典,從赦之役,皇帝需從之,助生者甚多。陳沖的名字叫召公,年輕時在縣裏做了壹個小官,在魚寶的房子裏服務,壹個成年人在原地。當時輔佐管理三府的官員都主張交遊,認為不認真履行職責是對的,但陳沖常常認為這種想法是錯誤的。他經常獨自集中精力處理政務,並多次向魚寶提出當今世界政務的利與弊。魚寶認為他的才能很高,提拔陳沖從曹操手下辭職,掌管天下的監獄和官司。陳沖評估的案件沒有壹個不能說服所有人的。在蘇宗初年,他成為了壹名高級部長。當時因為永平舊制,官員審事嚴格,大臣們決定大事都很謹慎。陳沖認為皇帝剛剛即位,最好改變前朝的粗鄙,於是說了幾句。皇帝很高興采納陳沖的建議,讓他更慷慨地處理事務。陳沖的個性是徹底的,他經常談論朝臣的道德,沒有任何恐懼。自從進入中央組織後,他拒絕辭退主人,拒絕認識密友,只壹心為公。因此,朝廷非常重視他。竇憲是皇後的弟弟,想推薦鎮定縣令張麟為尚書。於是,皇帝問陳沖,陳沖回答說:“張林雖然有才能,但平日腐敗嚴重。”因此,竇憲嫉妒陳沖。張林終於犯罪了,用贓物賠罪。皇帝死後,竇憲在朝中掌握大權,經常和陳沖鬥嘴,於是打電話給太後,讓陳沖處理後事,希望以小過失處理他。黃門侍郎保德壹向敬重陳沖,勸竇憲的弟弟竇桓說:“陳沖侍奉始皇帝,深得始皇帝信任,所以長期留在太閣,如今也沒有得到忠義的回報。反而只記得壹點小錯,真是傷了侍郎的心。”竇桓也是壹個愛惜人才的人,印象深刻。因此,陳沖成了泰山太守。等到竇憲為大將軍征服匈奴的時候,下面、縣裏沒有壹個孩子不派小吏的子弟來獻東西的,唯獨陳沖是堂堂正正,堂堂正正。太後和新皇帝聽說了這件事,提升陳沖為司農。永元六年,升為廷尉。陳沖既慷慨又謹慎。他是壹名官員。他對可疑的監獄案件做過許多決定,他還親自寫了壹份劇本。每壹次,他都引經據典以求寬恕。皇帝最後同意了,很多人得救了。書屋是東漢時期的法學家和藏書家。召公這個詞。沛縣(今安徽省靈璧縣南)人。壹說是扶風茂陵(今陜西興平東北)人。世代學法,熟讀儒家經典。年輕時做過縣官,後來被召到司徒府。司徒寶玉賞識他的才能,任命他為曹禺,負責監獄訴訟。後來做過大臣、太守、廷尉。永元六年(1994年)任廷尉時,對西漢以來制定的法律進行了梳理,上書按照法定刑的標準將現有的4989部刑法減少到3000部,但因坐罪而未實施。漢成帝、漢哀帝時期(約公元前32 ~ 6年),法為大臣官。《後漢書·陳沖傳》記載,晚年為了逃避王莽的招安,“約束家法,藏於墻中”。可見他的書大多是法律檔案和書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