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債務問題確實是目前很多融資平臺公司遇到的最嚴重的問題。壹些地區很多企業陷入債務惡性循環,借新還舊,花錢買糧,剛性償債壓力巨大。其中,縣級公司的債務形勢更加嚴峻,尤其是中西部地區的很多城投公司,受制於地方財力和地方經濟發展水平,債務問題更大。
對於城投公司來說,防範和化解隱性債務風險,嚴守公司債務底線,防範和化解政府債務風險,是對城投公司的剛性要求,也是城投公司義不容辭的責任。
那麽,城投公司在無力償還債務或資不抵債時,是否可以按照相關法律法規的要求實施破產重整或清算,以解決債務問題?借新還舊,花錢買糧,剛性還債壓力巨大。
01
城投公司破產看起來很好,但是做起來很難。
從法律上講,城投公司等融資平臺公司作為法人企業(很少有全民所有制的),按照相關法律法規采取市場化破產重整或清算是沒有問題的。
從政策層面看,破產重整也是解決債務問題的壹種方式。早在2018年,《關於強化國有企業資產負債約束的指導意見》就明確提出,“對嚴重資不抵債、喪失償債能力的地方政府融資平臺公司,依法實施破產、重組或清算,堅決防止‘大而不能倒’,堅決防止風險積累形成系統性風險。
而且各地對破產重整或清算都持積極態度。比如江蘇、雲南出臺的深化預算管理制度改革等文件都提到,對喪失償債能力的融資平臺公司,要依法破產、重組或清算。
但從現實來看,城投公司破產重整或清算只能是最後的選擇,而不是最好的選擇,絕對是“殺敵壹千自損壹千”的選擇,全盤皆輸。
總結起來,不外乎三個原因:
第壹,地方政府的政府信用和城投公司的企業信用其實是深度捆綁的。比如城投公司的信用等級,就要看當地的經濟發展水平、財政收入等指標。從這個角度來看,城投公司破產重整或清算,不僅會損害或破產城投公司自身的主體信用,還會使地方政府信用危機,進而影響地方金融環境和秩序,影響可想而知。所以城投公司壹定不要輕易破產、重組、清算。
第二,城投公司再怎麽重組,償債責任也不能消除。簡單來說,通過破產、重組或清算來逃避債務,大概是行不通的。地方融資平臺公司很多,但最終實際控制人是地方政府。顯然,從法律的角度來看,無論哪家公司破產,總會有債務責任主體以及相應的清償方式和方案。所以,壹個公司可以破產,但整體來看,壹個地方政府的所有融資平臺公司、國有企業不可能全部或全部破產,必須有壹個公司來還債。
第三,破產重整是壹種非常低效的方式。從法律上講,破產重整涉及環節多、工作量大、時間長、成本高、收益小,不能很好地解決實際債務問題。無論對股東、公司還是債權人,都不是* * *贏的關系,而是* * *輸的關系,真的是上策。對於城投公司來說,破產重整並不能盤活資產,搞活經營,進而增強還貸能力。反之則是扁平化狀態,浪費資源和資產。
02
防範和化解債務風險的現實選擇
目前,城投公司的債務問題十分突出。但無論如何,城投公司應該正視現實,在當地政府的統壹領導下尋求解決方案。它既不能當鴕鳥,也不能平躺。其中,最重要的是守住信用底線。目前很多非標產品違約,甚至有些公司已經嚴重影響了地區的金融生態和信用。整體來看,城投公司要維護信用主體,妥善處理還款事宜,盡量避免訴訟和維穩事件,特別是在銀行、債券市場和資本市場,堅決維護信用,防止信用受損。
目前,許多城投公司債務問題的實際表現是債務結構不合理、債務成本不合理、債務期限不合理。太多的非標和衍生產品,太多的短期負債,太高的綜合成本,對於經營效益不好的城投公司來說是難以承受的。因此,城投公司需要面對這些問題,找到切實可行的解決方案。
怎麽處理?原則是“以時間換空間,結構化風險,增量調整存量”。
第壹,用時間換空間。簡單來說就是債務展期,借新還舊。與銀行等金融機構充分溝通,盡可能延長償債周期,調整還款時間,以時間換空間,減少短期剛性償債壓力,通過債務展期或借新還舊,將短期資金更多用於發展。同時,要特別關註新增融資中的債務期限,明確融資策略,盡量避免短貸長投的現象,盡量降低短期融資的比重。
第二,承擔結構性風險。簡單來說,就是量力而行,不要飲鴆止渴,把握好債務結構,盡量減少非標和衍生融資的比重,根據項目情況匹配合適的融資方式,科學測算融資成本,堅決避免超出公司還款能力的高成本融資,優化債務結構,降低綜合成本,通過結構調整降低債務成本和債務風險。
第三,增量調整存量。現有的債務問題,以現有的公司、現有的業務、現有的資產,短時間內可能無法解決。因此,在債務處理上,應結合短期、中期和長期的方法。壹方面,要有序解決現有債務;另壹方面,應加大融資力度,以新增融資逐步增強公司的還款能力,確保不發生重大債務違約。因此,需要通過設立新的公司和增加新的市場化項目來加強信用和增加融資能力,並通過增量融資來調整存量債務,從而逐步形成良性循環。
03
徹底解決債務危機的真正方法
短期控制甚至部分化解債務風險可以通過多種手段實現。但真正解決城投公司債務危機的,還是應該著眼於公司本身。
也就是說,公司要強身健體,要有造血能力,要有足夠的信用和償債能力,這才是城投公司債務問題的真正解決之道。顯然,這需要城投公司加快市場化改革,推動自身轉型升級。
城投公司的轉型升級必須要求地方政府考慮全局,協調政府債務和企業債務、政府資源和企業資源、政府部署和企業目標。
第壹,政府債務和企業債務。地方政府必須統籌政府債務和企業債務,對城投公司隱性債務和公益性資產的處理給予明確支持。城投公司隱性債務和公益性資產多是事實,對公司發展是很大的負擔和壓力。因此,在城投公司的市場化發展中,地方政府應為隱性債務的有序消化、公益性資產的有序處置和置換提供切實幫助,使公司輕裝上陣,快速發展。
第二,存量債務和增量融資。城投公司要大力推進重組整合。應從發展的角度看待債務問題。我們不應該簡單地處理存量債務,而應該把債務、融資和發展結合起來,特別是保持甚至提高現有的融資能力。因此,需要對以融資主體和融資信用為核心的公司結構進行重組,創建新的公司結構,取消空殼公司,使融資主體真實化,以“老公司老辦法,新公司新辦法”的方式運作,打開公司發展的空間。
第三,資本和商業。城投公司的重點應該是項目。換句話說,債轉股的根本在於有可管理、可盈利的項目。因此,城投公司應在地方政府的支持下,整合各類資產,明確自身定位,大力調整業務結構,推進並購、吸收合並,整合同類業務,大力拓展市場化業務,以項目為抓手,切實加強項目規劃、投融資、建設運營管理,重構投融資模式,進而完成自身造血功能的重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