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聯合國海洋法公約》第121條第三款“不能維持人類居住或自身經濟生活的巖礁,不應有專屬經濟區或大陸架”,中國主張沖之鳥礁是巖礁而非島嶼,不應作為基點設定專屬經濟海域或大陸架,只能擁有方圓12海裏的領海。韓國、朝鮮等東亞國家和中國臺灣省也聲稱沖之鳥礁是“巖礁”而非“島”。
圍繞“人類居住”和“經濟生活”,壹直有“嚴”和“寬”兩種解讀。2007年,當日本臺灣省領導人才真旺姆-九訪問中國時,他表明了自己的“嚴格”立場。他認為,能夠獲得專屬經濟區的巖礁,壹定長期維持了人類的居住,同時自身的資源也能維持經濟生活。然而,美國學者喬納森·邱晨認為,人類居住不是必要條件。巖礁只要真的有社會經濟價值,有維持人類居住的能力,就可以“享受”海島待遇。日本東洋女子學院國際法教授李教授甚至在相關報告中指出,“不能完全否定未來通過科技實力使本島維持經濟生活的可能性”。日本稱“礁”為“島”的真實意圖有三:
首先,沒有任何東西擴大了日本海域的管轄權。如果沖之鳥礁被承認為“島”,將給予日本周邊200海裏的專屬經濟區,那麽日本海域的管轄面積將翻倍至42萬平方公裏,比日本現有的37.8萬平方公裏的陸地面積還要大。但如果這不是島而是礁,它只有12海裏的領海和24海裏的毗連區,沒有經濟權利,只有四項權利:海關、金融或衛生和移民。
其次,有助於日本爭奪這壹地區的戰略資源。沖之鳥礁周圍的水域富含石油、天然氣和壹些稀有礦物。這些地區蘊藏著大量稀有金屬礦,如銅礦、海底熱水礦床、石油和天然氣等資源。如果沖之鳥礁被認定為“島”,那麽其周邊200海裏的豐富自然資源將被日本壟斷。
第三,控制戰略渠道。沖之鳥礁具有非常重要的軍事戰略地位。扼守東海進出太平洋的主要航道,靠近關島、塞班島、菲律賓和臺灣省。其戰略地位非常重要。此外,沖之鳥礁還位於亞太地區第壹島鏈和第二島鏈之間。如果日本把這些島礁變成人工島,建立港口,甚至起降飛機,那麽就可以成為連接第壹島鏈和第二島鏈的重要跳板。1987年,為防止沖之鳥礁被風化和潮汐侵蝕淹沒,首次成立了“沖之鳥緊急對策專題研討會”。此後兩年,日本* * *斥資285億日元,在東裸露巖和北裸露巖周圍放置了9900個鐵浪塊,並在裸露巖體周圍澆築了水泥保護層,在沖之鳥礁周圍修建了堤防設施。該工程於1989年竣工。1990,日方還對這裏原有的氣象觀測站地基工程陣地進行了新的修繕,建立了現有的無人值守的高層房屋和觀測設施。
1999年6月,日本政府又花了8億日元為東麓巖“穿”上了鈦合金防護網。
2005年3月,日本再次啟動救礁計劃,撥款6.5438+00億日元,在礁石上設置門牌,設置燈塔和氣象觀測設備。日本將沖之鳥礁並入東京都小笠原村,並將這個無人居住的地方的郵政編碼確定為100-2100,電話區號為04998。5月20日,日本東京都知事石原慎太郎抵達沖之鳥礁“視察”,並聲稱該礁為“島”。17年6月,日本在沖之鳥礁上安裝了高1米、寬1.5米的鈦金屬地址牌,上面寫著“東京都小笠原村沖之鳥島”、“日本最南端島嶼”、“沖之鳥島由國土交通省管理”。
2006年,日本花費了755萬美元在珊瑚礁上開展珊瑚繁殖計劃。在島嶼周圍海面附近采集20萬至30萬枚珊瑚卵,放入水槽中培育後,明年夏天將帶回島嶼周圍的海底進行繁殖,以維持珊瑚的復活,確保日本所主張的這片最南端“領土”的存在。日本水產廳官員表示,此舉不僅是為了維護和鞏固礁石,也是為了使其擁有經濟生命,達到海洋法中的“島嶼”標準。
2008年6月5438+065438+10月,日本向聯合國大陸架委員會提交了關於外大陸架的劃界案,這意味著日本主張總面積約70萬平方公裏的專屬經濟區和總面積不到10平方米的兩個礁約25.5萬平方公裏的外大陸架。對此,中國外交部正式提出反對,理由是“沖之鳥礁是巖礁,無權設立大陸架”。2012 5月15日,聯合國大陸架委員會不承認日本以“沖繩”申請大陸架的主張。
2010 5月18日,日本眾議院通過了《低潮線保存及基地設施維護法案》。該法案要求在沒有船只停泊設施的“沖繩本島”建立經濟活動基地,以在國內外宣傳沖繩是壹個島嶼。
2012年5月15日,日本基於沖之鳥礁的外大陸架未被聯合國大陸架委員會承認。日方向大陸架界限委員會提交的外大陸架主張約為74萬平方公裏,最終得到委員會認可的只有31萬平方公裏。在委員會尚未承認的外大陸架主張中,包括日本基於沖之鳥礁主張的面積約25萬平方公裏的南九州-帕勞洋脊區塊。日本外大陸架上只剩下與沖之鳥礁無關的四國海盆、硫磺島南部、沖大東嶺和小笠原高原四個區塊,總面積只有31萬平方公裏,占原申請面積的41%。更為關鍵的是,委員會不承認沖之鳥礁擁有專屬經濟區和大陸架的權利,這進壹步證明了沖之鳥是太平洋上的幾塊礁石,而不是人類賴以生存的島嶼。委員會對日本案的建議也將為國際社會新占領巖礁的熱潮降溫,有助於維護公平合理的國際海洋法律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