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二第二冊政治知識點1
憲法地位:
憲法是國家的根本法,是公民權利的保障,是治國安邦的總章程。
公民權利保證書
(1)國家權力屬於人民。
1.我們憲法的基本原則是什麽?(是什麽?)
中國是人民民主專政的社會主義國家,壹切國家權力屬於人民。
2.憲法規定的我國的國民性是什麽?(是什麽?)
我國憲法第壹條明確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是工人階級領導的、以工農聯盟為基礎的人民民主專政的社會主義國家。”第二條第壹款明確規定:“中國人民和國家的壹切權力屬於人民。”
3.憲法規定的中國經濟制度的基礎是什麽?(是什麽?)
根據憲法,中國經濟制度的基礎是生產資料的社會主義公有制。
4.我國人民行使國家權力的基本方式是什麽?(是什麽?)
我國廣大人民通過人民代表大會行使國家權力。
5.我國憲法如何保證國家壹切權力屬於人民?中國憲法如何保障人民當家作主的權利?/為什麽中國的憲法是公民權利的保障?(為什麽和如何)
(1)憲法確認了我國的國家性質,明確了人民當家作主的地位。
(2)憲法規定了社會主義經濟制度,奠定了國家權力屬於人民的經濟基礎。
(3)憲法規定了社會主義政治制度,確定了人民行使國家權力的基本方式和形式。
(4)憲法規定了廣泛的公民基本權利,規定了實現公民基本權利的保障措施。
(5)規定國家武裝力量屬於人民,規定其任務是鞏固國防,抵抗侵略,保衛祖國,保衛人民的和平勞動,參加國家建設,努力為人民服務,從而保證了壹切權力屬於人民的憲法原則的實現。
6.壹切權力屬於人民。我們做什麽呢(如何)
壹切權力屬於人民的憲法原則,歸根結底是為了保證人民當家作主的權利。我們要依法積極參與國家政治生活,肩負起當家作主的責任。
(2)國家尊重和保障人權。
1.人權的實質內容和目標是什麽?(是什麽?)
人權的本質內容和目標是人的自由平等的生存和發展。
2.中國在哪些方面尊重和保護人權?為什麽說中國尊重和保障人權?)(為什麽)
(1)2004年,十屆全國人大二次會議通過憲法修正案,將“國家尊重和保障人權”寫入憲法,尊重和保障人權成為我國的憲法原則。憲法保護的人權的主體和內容非常廣泛。
(2)尊重和保障人權已經成為我國的憲法原則,是現代法治國家立法活動的基本要求。
我國憲法規定了公民享有的廣泛的基本權利,法律進壹步明確了公民享有的具體權利,規定了侵犯權利的法律責任。
3.中國享有人權的主體是哪些人?憲法保護的人權有哪些內容?(是什麽?)
(1)在中國,人權的主體非常廣泛,既有中國公民,也有外國人。不僅要保護個人,還要保護群體。
(2)憲法保護的人權內容也非常廣泛,不僅包括平等權、人身權和政治權利,還包括財產權、勞動權、受教育權等經濟、社會和文化權利。
4.各級國家機關應如何采取措施保護和促進人權?(如何)
(1)立法機關:尊重和保障人權是立法活動的基本要求。我國憲法規定了公民享有的廣泛的基本權利,法律進壹步明確了公民享有的廣泛的基本權利,規定了侵犯權利的法律責任。(法律保障)
(2)行政機關在執法過程中,要樹立尊重和保障人權的意識,嚴格規範公正文明執法,堅持依憲執政、依法行政、簡政放權的原則。(執法保障)
(3)監察機關依法獨立行使監督權,加強對所有行使公權力的公職人員的監督,保護公民的合法權益。
(四)審判機關和檢察機關依照憲法和法律的規定獨立行使審判權和檢察權,保護公民的合法權益。(司法保障)
(五)國家加強法治宣傳教育,弘揚社會主義法治精神,建設社會知識和法治文化,增強全民法治觀念,在全民中形成守法的氛圍和習慣,努力將人權理想變為現實。(普法)
中國人權的特點是普遍性、公平性和真實性。
貧困是實現人權的最大障礙。
初二第二冊政治知識點
治國安邦的總條例
國家機構的組織
1.憲法如何組織國家機構?憲法如何保障人民當家作主權利的實現?(怎麽做)
(1)在我國,國家壹切權力屬於人民,這是憲法的基本原則。人民代表大會是人民行使國家權力的機關。我國憲法第三條規定,“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和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都是民主選舉的,對人民負責,受人民監督”。“國家行政機關、審判機關、檢察機關都由人民代表大會產生,對人民代表大會負責,受人民代表大會監督”。
(2)憲法組織國家機構,賦予其具體權力,規定國家機構的組成、任期和工作方法,從而使國家權力的運行穩定有序。國家機關依照憲法行使權力,保護人民的根本利益,從而保障人民當家作主權利的實現。
(3)我國憲法第三條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的國家機關實行民主集中制的原則”。
2.我國國家機構貫徹民主集中制原則的主要方面有哪些?(是什麽?)
(1)就國家機構與人民的關系而言,國家權力來自人民,國家權力機關由人民選舉產生;
(2)在同級國家機構中,國家權力機關占據主導地位;
(3)在中央和地方國家機關的關系方面,中央和地方國家機關的職權劃分遵循在中央的統壹領導下充分發揮地方的主動性和積極性的原則;
(四)國家機關內部的決策和決定,實行民主集中制。
(二)規範權力運行
1.我們的憲法為什麽要規範權力運行?(為什麽)
(1)權力是壹把雙刃劍,用得好可以造福於民。如果濫用,就會滋生腐敗,造成無窮的危害。
(2)要加強對權力運行的制約和監督,讓人民監督權力,讓權力在陽光下運行,把權力關進制度的籠子裏。
(3)規範國家權力運行,保障公民權利實現,是我國憲法的核心價值追求。
(4)總量:只有依法規範權力運行,才能確保人民賦予的權力始終用於為人民謀利益。
2.我國憲法是如何規範權力運行的?(如何)
我國憲法規定:“壹切國家機關和武裝力量、政黨、社會團體、企業事業組織都必須遵守憲法和法律。壹切違反憲法和法律的行為都必須受到追究。”
(1)國家權力必須在憲法和法律的範圍內行使。國家機關行使權力要有法律依據,不能越權,不能濫用權力。任何超越權限、濫用權力的行為都要承擔法律責任。(國家權力的行使不能任性)
(2)人民通過憲法和法律將國家權力授予國家機關。對於國家機關及其工作人員來說,權力就是責任,責任必須擔當。必須依法行使權力、履行職責,不能懈怠、推諉。(法定義務必須是)
(3)憲法和法律還規定了國家權力行使的程序,要求必須嚴格按照法定的渠道和方式行使國家權力。任何不按法定程序行使權力的行為都是違法的。(法無授權不可為)
(4)始終:行使國家權力不能任性,法定職責必須為,法無授權不可為。
國家的五個機關:人民代表大會,權力機關;行政機關——人民政府;司法機關——人民法院;檢察機關——人民檢察院(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統稱審判機關);監督機關。
國體:人民民主專政
政體:人民代表大會制度
立法的價值取向:在立法過程中,要堅持民主立法的價值取向。
初二第二冊政治知識點3
堅持依憲治國
基本活動標準
1.憲法:(是什麽)
我國現行憲法除序言外,包含第壹章總綱、第二章公民的基本權利和義務、第三章國家機構、第四章國旗、國歌、國徽和首都、第四章第壹百三十八條。
2.為什麽說憲法是活動的根本準則?(概要)(為什麽)
(1)我國憲法是人民意誌的集中體現,是國家的根本法。
(2)憲法是壹切組織和個人的根本活動準則。
(3)中國* * *產黨作為執政黨,必須以憲法為根本活動準則。
為什麽說憲法是活動的根本準則?(詳細)
(1)我國憲法是人民意誌的集中體現,是國家的根本法。
內容:憲法規定了國家生活中的基本問題。
憲法規定了國家的性質、根本制度、根本任務、公民的基本權利和義務、國家機構的組織及其職權等中國國家生活中最根本、最重要的問題,涉及政治、經濟、文化和社會生活。
(2)憲法是壹切組織和個人的根本活動準則。
為什麽說憲法是壹切組織和個人的根本活動準則?
(1)憲法體現了人民* * *的意誌,具有至高無上的權威。
(2)憲法的權威關系到國家的命運、社會的穩定和人民的根本利益。
(3)如果憲法沒有權威,法治的權威就無法確立;如果無視憲法,人民的權利和自由就無法得到保障。
要求:
壹切組織和個人都必須在憲法和法律的範圍內活動,維護憲法的權威和尊嚴,保證憲法的實施。任何組織和個人都不能淩駕於憲法之上,壹切違反憲法的行為都必須受到追究。
(3)中國* * *產黨作為執政黨,必須以憲法為根本活動準則。
中國* * *產黨作為執政黨,必須以憲法為根本的活動準則。
(壹)中國* * *產黨堅持把依法治國作為黨領導人民治理國家的基本方略。把依法治國作為治國理政的基本方式,黨自身必須在憲法和法律範圍內活動。
(2)堅持法治首先要堅持憲法,堅持法治首先要依憲執政。
③黨既領導人民制定憲法法律,又領導人民實施憲法法律,使黨領導立法、保證執法、支持司法、帶頭守法。
(2)最高法律效力
1.憲法的地位:(它是什麽)
憲法是國家的根本法,在國家法律體系中具有最高的法律地位、法律權威和法律效力。
2.為什麽說憲法是國家的根本法?(概要)(為什麽)
(1)從條文來看,憲法規定了國家生活中的根本問題。
(2)從法律效力來看,憲法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
(3)從制定和修改的程序看,憲法的制定和修改程序比其他法律嚴格。
(4)憲法是國家法制統壹的基礎。
為什麽說憲法是國家的根本法?(詳細)
(1)在內容上,憲法規定了國家生活中的根本問題。
在內容上,憲法和其他法律有什麽區別?
憲法規定的內容是國家生活中全局性、根本性的問題,而其他法律規定的內容通常只是國家生活中的壹般性問題,是對刑事、民事、行政國家生活和社會生活的規定。
(2)從法律效力來看,憲法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
為什麽憲法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
我國憲法明確規定:“壹切法律、行政法規和地方性法規都不得同憲法相抵觸。”
(2)憲法是其他法律的立法基礎和立法依據,其他法律根據憲法制定,不得違背憲法的原則和精神。否則會因為違憲而無效。
(3)從制定和修改的程序看,憲法的制定和修改程序比其他法律嚴格。
制定和修改憲法比其他法律更嚴格有什麽意義?
(1)壹方面,它使憲法的內容有了更廣泛的民意基礎,
另壹方面可以保證憲法的長治久安,使國家保持長治久安,社會健康發展。
(4)憲法是國家法制統壹的基礎。
為什麽說憲法是國家法制統壹的基礎?
①全面依憲治國,保證憲法實施,必須完善以憲法為核心的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律體系。
②憲法的規定具有原則性的特點,各種法律制度是憲法規定的具體實施。
③憲法是公民基本權利的根本確認和保障,其他法律對公民基本權利的實現也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
擴展:憲法和其他法律有什麽區別和聯系?
差異:
(1)指定不同的內容。憲法規定的內容是國家生活中全局性、根本性的問題,而其他法律規定的內容通常只是國家生活中的壹般性問題,是國家生活和社會生活某壹方面的規定,是憲法的具體化。
(2)法律效力不同。憲法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憲法是其他法律的立法基礎和立法依據,其他法律根據憲法制定,不得違背憲法的原則和精神。
(3)制定和修改程序不同。制定和修改憲法的程序比其他法律更嚴格。
(4)法律地位不同。憲法是國家的根本法,在國家法律體系中具有最高的法律地位。憲法是國家法制統壹的基礎,是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律體系的核心。
連接:憲法和其他法律相輔相成,* * *共同構成我們的法律體系。憲法的實施需要通過各種法律制度來完成,公民的基本權利不僅需要通過憲法來確認,還需要通過其他法律來實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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