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船長和大副是做什麽的?

船長:船長的職責是維持全船的安全有效運行,包括貨物的管理和維護、航行和船員管理,確保船舶符合港口國和國際公約的規定,以及登記國和船東(航空公司)的政策。大副:甲板部(駕駛部)負責人,船長主要助手。在船長(兼政委)的領導下,負責甲板部的全面工作,履行航行值班職責,協助船長做好安全航行工作,負責甲板部的貨物裝卸和運輸維護。

船長

力量

在海上航行期間,船長可以代表壹些官方機構,比如公證員或者警察,使用這些機構的權力。在某些情況下,如船員嘩變或海盜襲擊,船長有權使用致命武力捍衛國家法律、船東利益、環境、托運人、船員和乘客以及航行安全。船上沒有其他官方權力淩駕於船長之上。船長可以指揮和管理船上的所有人員。根據有關國際公約、國籍國和船東的法律法規,船上所有船員和乘客必須服從船長的指揮。

責任

船長應確保其船上人員遵守移民和海關規定,並負責提供完整和準確的航海日誌、報告、報表和文件,以確保符合國際海事組織為船舶需要而制定的安全計劃。該計劃闡述了每個人的職責,包括進行搜查和檢查,維持有限的空間,應對來自恐怖分子、劫機者、海盜和偷渡者的威脅。安全計劃還包括其他主題,如難民和尋求庇護者,以及應對走私者和破壞者。最後,船長負責解決任何醫療問題,為受影響的乘客和船員提供醫療護理,盡可能與岸上的醫務人員合作,並在必要時疏散那些需要更多援助的乘客和船員。

船長確保船舶遵守當地和國際法律以及公司政策。船長對船舶的運營負有最終責任,如船舶的安全航行、船舶的清潔和適航性、所有貨物的安全處理、所有人員的管理、船舶現金和店鋪的清點、船舶證書和文件的維護等。如果船上沒有財務主管,船長負責船上的會計工作。這包括保證船上有足夠的現金,協調船上的工資(包括提款和預付款),管理船上的汙油排放。

大副

責任

第壹,大副是船長的主要助手。在船長的領導下,負責甲板部的日常工作;履行航行值班職責,協助船長做好安全航行工作;負責貨物配載、裝卸、交接等運輸管理,以及甲板部所屬設備的維護。

第二,執行公司的指示和船舶航運會議的決定;制定並組織實施甲板部的各項工作計劃,處理工作中的各種問題,經常總結經驗,不斷提高部門的工作效率和質量;做好甲板船員的思想工作,搞好部門內部和部門之間的團結協作。當公司或租船人的代表在船上時,執行代表的指示。

三、負責貨物配載、裝卸、交接和運輸管理:

(壹)正確使用船舶貨艙結構和穩性數據,在保證貨物和船舶安全的條件下,充分利用庫容和裝載量,合理裝載。每航次積載前,應計算穩性並以書面形式提交船長審查;

(2)根據待運貨物的種類、數量、特性、標簽和裝卸港順序,合理編制貨物積載圖,明確分隔、墊裝、捆紮要求和裝卸註意事項,並安排駕駛員熟悉,經船長批準後實施;對於集裝箱貨物的配載,要合理安排箱位,最好在中途港和目的港分別操作箱位,並考慮開箱和關箱的順序,防止集裝箱傾倒;為了保證船的穩定性,宜先稱箱,再稱輕箱,再稱小箱,再稱大箱;

(3)領導或督促值班駕駛員、水手長、木工在裝貨前檢查倉庫、墊倉內物料的清潔、幹燥情況,使其符合所載貨物的要求;檢查汙水溝(井)和黃蜂窩,清除雜物,保持暢通;檢查艙內電線、消防管、測量管、氣管、火警、測溫、測濕、通風、裝卸設備及附件,確保其處於正常技術狀態;

(四)嚴格監督港口裝卸部門按貨物積載圖拼裝。裝貨時,如發現包裝不牢固、標簽不壹致、不清晰、集裝箱貨物破損、破損或鉛封脫落,應及時提交港方,並做好現場記錄和大副收據上的正確批註;

(五)裝卸危險貨物,嚴格執行國際規範;裝卸糧食、冷藏貨物和其他特殊貨物時,必須申請貨物檢查員檢查和監督裝卸,並取得檢查員簽署的證書;

(六)裝卸貨物時,根據需要安排船員做好貨物看管工作,防止貨物損壞和被盜事故的發生;

(七)裝卸重物、危險品或貴重物品時,應當有人現場監督,必要時親自指揮;

(8)時刻註意和掌握貨艙的通風情況。裝載冷藏貨物時,要經常聯系並督促冷藏員(或大管輪)保持冷藏貨艙(集裝箱)的溫度和濕度,防止發生貨損事故;

(9)裝卸完畢後,認真審核並簽署貨物交接文件,在航海日誌中記錄貨物的積載和裝卸情況;

(十)郵件保管、裝卸和交接的管理。

四、正確掌握船舶裝卸設備和附件的安全載重和操作程序。當收回重型起重機(如有)時,應親自監督和指導;監督值班駕駛員和水手時刻註意碼頭工人是否正確操作。如因操作不當造成損壞,他們應及時要求港方維修或賠償。

5.負責編制甲板部年度和航次維修計劃,經船長批準後,組織甲板部船員按計劃做好船體、貨艙、甲板樓、裝卸設備及附件、救生消防堵漏設備、船帆和纜繩以及與之相關的各種輔助裝置的維修工作,使其保持良好的技術狀態,定期檢查,並做好測量和損壞記錄。

6.負責匯總編制甲板部的計劃修理工作和航行修理單,經船長批準後上報公司;在搶修過程中,制定並落實各項安全措施,組織監督、驗收和自行搶修,並做好各項測量記錄;靠泊後和靠泊前,與船長和輪機長壹起檢查船體和水線以下各種裝置,並做好測量記錄;每次航行結束時,應填寫《甲板部航行維護報告》並提交給公司。

七、開航前,做以下檢查:

(1)裝卸單據是否齊全;

(2)甲板人員是否全部到船;

(三)淡水儲備是否已按計劃準備完畢;

(四)督促有關人員對本部門管轄區域進行檢查,防止走私和違禁品登船;

(五)二副、三副是否已做好開航準備;

(6)貨艙是否密封,吊桿(如有)是否放置和固定妥當;

(七)甲板上的貨物和易腐動物部分是否已經系固、存放和加固,以滿足安全航行的要求。

(8)向船長報告上述檢查和其他出航準備情況,並記錄在航海日誌中。

八、風暴來襲前,督促水手長和木工認真檢查錨、舷梯、救生艇、吊桿、貨物、可移動物體並加固,將纜繩入庫,親自檢查艙口的水密性和牢固性,發現不符合要求時立即采取補救措施;監督有關人員認真關閉貨艙通風口和外水密門窗,疏通甲板排水通道。

九、進出港口、靠泊和停泊、拋錨時,應看著船頭,及時向駕駛臺報告現場情況和周圍環境,並根據船長的指令指揮現場工作。

十、每日檢查淡水艙、壓載艙、汙水溝(井)的測量記錄並記入航海日誌;如發現異常情況,應立即向船長報告,查明原因,采取措施,避免事故發生。

十壹、經船長同意,負責安排淡水艙和壓載艙的註入、排放和轉移。

十二、負責淡水儲備和消耗的管理;制定節水措施和應急供水措施,經船長批準後實施。

十三、按規定審查並簽署交班簿,檢查並指導其他司機正確記錄;負責保存與航海日誌相關的圖紙、技術資料和業務文件。

十四、檢查各項管理制度和技術操作規程的執行情況;分析事故原因和經驗教訓;檢查事故隱患和不安全因素,采取積極措施防止事故發生。

十五、督促三副水手長做好救生、消防、堵漏設備和各種應急設備的維護保養,使其經常處於完好的技術狀態;在船長的帶領下按時進行各種應急演練,並在現場指揮;加強防火防爆安全教育,制定甲板防火防爆具體措施;船舶在海上時,應迅速趕到現場,組織船員采取壹切有效措施進行救助。

十六、嚴格遵守有關航運的國際公約和規則,特別是《國際防止海上汙染公約》和國家有關防止汙染的規定。負責制定甲板部具體的防汙染措施,並定期檢查督促本部門船員認真執行。

17.負責監督甲板部備件、材料、工具和勞動保護用品的領用、驗收、儲存、使用、盤點和報銷。

十八、組織和領導甲板船員的技術業務和外語學習,不斷提高他們的技術業務水平和工作能力;經常指導其他司機做好本職工作,幫助他們解決工作中的困難問題;具體指導駕駛實習生按計劃完成實習任務。

十九、經常對本部門船員的技術業務和工作表現進行考核,並定期進行評比,提出對他們的獎勵、升降建議和簽署意見並報船長。

二十、安排甲板部船員、廚房工人和服務員的休假換班計劃並提交給船長。

二十壹、保管全船備用鑰匙;接船時,與其他部門負責人協商,負責擬定全艙及倉庫的分配計劃,經船長批準後實施。

二十二、經常如實向船長匯報甲板部的工作和存在的問題,並提出改進建議。

二十三、船長因病或其他原因不能繼續履行職責時,或在新船長到任前,臨時代理船長職務。

二十四、經常檢查和督促炊事和服務人員經常保持個人和衣物、炊具、餐具、廚房、餐廳及各自負責區域的清潔衛生,並做好防蟲工作。

二十五、經常檢查和督促廚房工人和服務員做好各自職責範圍內的壹切用具、設備的保養工作。如果需要調整、修理或修改,他們應及時與有關人員聯系,並提出具體要求。

二十六、督促廚房工人和服務員在指定地點傾倒廢棄物和垃圾,保持船上清潔,防止汙染。

二十七、負責船舶生活區和廚房的家具、用具、配件、材料、辦公用品和勞保用品的索賠計劃、清單送船長審核簽字後上報公司;並負責上述物品的驗收、儲存、分發、清點和報銷。

二十八、負責醫療器械和藥品的管理。負責醫療器械、設備、藥品和備件的申請、采購、驗收、登記、儲存、盤點和報銷;烈性毒品和毒藥必須與其他毒品嚴格分開並妥善保管,麻醉藥品應單獨鎖存。經船長同意,也可以指定壹名司機負責這項工作。

二十九、經常教育和督促船員註意和保持個人衛生,並對炊事和服務人員應定期檢查是否有傳染病或寄生蟲;船員發現自己的健康狀況不適合在海上工作時,應立即向船長報告,並提出處理建議。

三十、船舶駛往疫病流行港口時,應采取預防措施,防止接種疫苗或服藥。如有必要,建議船長限制船員登陸或不添加食物和淡水。

三十壹、組織炊事服務人員學習業務和外語。

三十二、根據公司要求,認真做好離職前的各項交接事宜。

參考資料:

百度百科

船長的網頁鏈接

大副的網頁鏈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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