題主所說的問題在壹些農村確實存在。農村分田地,單幹,快40年了。為什麽會出現新的活期賬戶?妳到底要不要這錢?
農村分田單幹後,上級農民不允許拖欠村裏。這期間,農民基本沒有向村裏借錢。10年前產生的欠款,基本都是農業稅和農民應該繳納的“統籌基金”。由於當時各種原因,農民沒有按時發放,上級催得緊,村裏完不成任務,只好用村裏的資金墊付,然後掛到農民的活期賬戶上。也有壹些農村地區對農民未完成的誌願工作進行了支付,並記錄在經常賬戶中。所以,10之前的農村活期賬戶問題就出現了。
農村改革初期,農民除了每畝繳納壹定的農業稅外,還要按人口向村集體繳納壹定的“統籌基金”,如五保戶供養費、困難戶救助金、公積金、公益金、民兵培訓費等。,而農村勞動力每年要工作十天。當時農民負擔很重,剛剛脫離溫飽線。加上這些沈重的負擔,壹些困難的農民無法支付這些費用。無奈之下,為了按時完成任務,村裏墊付了這些農民的錢。
農村的這些往來賬現在還存在,誰欠誰多少錢,為什麽欠,壹清二楚。按理說,這些交流早就應該結算了。但由於當時絕大多數農村老幹部已經退休,農村幹部每三年選舉壹次,壹些年輕人不了解情況,把這件事推到了今天。18農村集體資產改革又提到了這個問題。按照清產核資的要求,這筆交易還是需要退回的。有的農村收回了,沒收回的重新認證了,原來的票據跟我重新確認了。看來這種交換遲早是必要的。但是,農民的人脈都是零零碎碎的錢。那時候他們覺得那是錢,但是跟現在比,那根本不算什麽。
集體賬上的這些往來賬妳還欠嗎?這種錢,農村家家戶戶都不同程度地欠著集體。有的多,有的少,反正都是欠集體的。當初實施免費減稅的時候,相關部門出臺了政策。為了稅費減免政策的順利實施,所有欠集體錢的農民都被暫停收取。壹暫停到現在,大部分農村再也沒有過問此事。
然而,欠錢的農民總是忐忑不安,憂心忡忡。這些錢會被集體收繳和追回嗎?就我們這裏的情況來說說這個問題吧。
首先是賬本的保存,這裏我們是三級核算,以團隊為基礎。隊裏記賬,記賬在隊會計家裏。不知道換了多少團隊會計。有的人死了,賬本壹直沒交。我不知道他們去了哪裏。也就是說,這些流動債務大部分已經找到了。沒有根和證據還有什麽?
現在叫村委會,以前叫大隊。大隊的戶口在隊辦公室保管,但當時比較窮,大隊的房子年久失修。它在壹場雨的過程中倒塌了,全部被埋在廢墟裏,好幾年都沒人管。已經爛掉了。才過了三四年,國家建村級活動場所的時候,鏟車都把大隊的家底檔案清理進溝裏了。大小隊之間不再往來,欠錢的農民徹底斷絕往來。沒有證據。妳想要誰?我們個人和集體之間的往來賬戶,集體和個人之間的往來賬戶都成了休眠賬戶。欠集體的個人不用再交了,欠集體的妳也別想要。這裏的情況就是這樣。其他地方的活期賬戶呢?恐怕也不是什麽好圖。
多年的頑債,村幹部不知道換了多少人,也不去碰具體情況。再說現在村裏也不缺錢,壹切都是國家撥款,何必要錢!
我的想法應該是,因為錢是村裏的。欠了錢,就得還。這些錢是村裏的,也是集體的財產。打個比喻,從銀行借的錢也是到期的。
說到這個,我知道。在那段高收費的時期,為了完成交費任務,我為了滿足上級的要求,支付了高額利息,為了完成交費任務,向親戚朋友借錢。任務完成了,但向親戚朋友借錢卻成了至今未解決的隱患。(這個賬號的金額在全國都是比較大的,所以暫時只能在筐裏拍,不提了。這也成了歷史,其實20多年前,很難處理)。
我是@九品村官,我來回答妳的問題:
1.農村有句話:人死債不爛。父親欠兒子的,在農村人的觀念裏根深蒂固。
2.淳樸的農村人不會考慮欠債兩年的法律時效。他們覺得欠別人的,總要還。
從去年開始,農村的四清就是清理村集體多年來欠下的舊賬。很多村民仍然認可並積極配合拖欠承包地、衛生費等等。
4.沒有人想成為賴賬者,也沒有人生來就是賴賬者。
5.其實農村的人比城市的人更有面子。買單的時候要註意方式方法,不要操之過急。
6.妳不壹定要得到妳想要的。如果對方條件真的很困難,慢慢來就好,不要擔心錢的問題。
7.我是@九品村官,是駐村扶貧。歡迎讀者關註。謝謝妳。
怎麽說呢?欠債還錢,天經地義。不能因為欠了很多年就說不用還。如果有,是不是時間長了就要還欠銀行的錢?雖然村裏的借款會涉及感情之類的,但俗話說兄弟還是要算清楚賬的。我給妳講壹個發生在我身上的故事。我爸52歲了。46歲那年,他腦部長了壹個腫瘤,手術費七八萬。當時舅舅找舅媽借錢,他們兩個給了我們6萬。我爸那點積蓄能有幾千,剩下的都是我奶奶爺爺給的。手術後這幾年他的病情明顯好轉,但我奶奶從來沒有提過手術費,我壹直記得,但她壹直說會讓他。我會壹直反駁她。我說我叔叔向我阿姨借錢給我爸爸治病。我也應該還錢。我奶奶沈默寡言。她為女兒的積蓄感到苦惱。我叔叔是個人生失敗者,但他比我爸爸好多了。為什麽我爸的積蓄只有幾千?我爸天生耳疾,不能外出打工,語言已經退化,交流受限,所以我爸只能在老家種點地,賺不了多少錢。這些年來,我靠著姑姑姑父的照顧,才能安心長大。我也知道他們賺錢不容易,所以我知道怎麽還這筆錢,我也在賺錢。這樣我就能盡快把錢給他們。我心裏有桿秤。我的就是我的,不是我的也是我欠別人的。我要還給別人,別人欠我的,再近也是我的。如果對方不想還給我,那我就知道他在我心裏是個什麽樣的人。我在工作中壹直很開明。誰能著急呢?但俗話說,再借也不難。妳借多久沒關系,但妳必須說妳什麽時候還。男人,至少妳要說話算數,信守承諾。這是我做人的基本原則。
盡量不要,破壞鄰裏關系,畢竟都是老芝麻爛谷子的事。而且,也不多。有可能是店主借了壹瓢面忘了還。有的之前借了幾斤棉花,還有壹些破布,反正也不是很值錢。畢竟那時候大家都窮,肯定不是錢。畢竟都這麽多年了。妳怎麽敢說出來?況且我們現在什麽都不缺,給了又有什麽用?
我有壹個朋友。我們壹起出差。有壹次他媽媽給他打電話,說她和鄰居鬧翻了。原因是什麽?十幾年前,鄰居向他家借了壹斤多的玉米種子,也就是說我們農村剩下的種子還沒用完。現在我們把它們給別人。我們鄰居說妳也拿了我們的小米種子,妳忘了也是壹斤多,算是和解了。是不是每個人都說可以做到?最後發生了沖突,互相指責,導致鄰裏不和。妳認為這值得嗎?畢竟這麽多年過去了,這些東西不是很短嗎?就算給了也不要了吧?
時間久了,壹點證據都沒有。最後只會有矛盾。大家都說妳怎麽能記得住十幾年,又找不到參照物。關鍵是沒有人會願意出來給妳證明。很多情況下,還是不要的好。畢竟現在我們還不差。為什麽?鄰裏關系仍然很重要。
現在很少有人太在意過去。現在幾點了?我們不隨便欠太多。那時候大家都很窮,沒錢借給別人。全是雞皮蒜味。借點面,鹽,點火,現在想想都是笑話,沒人要。至於錢,我們不隨便欠太多。最多也就80。大家說的還有意義嗎?
過去的事讓他隨風飄散,提起就更難聽。畢竟這麽多年了,十幾年了還敢提?估計沒幾個人會提,早就忘了。
還能要村集體過去的往來帳嗎?那應該分開處理。以前大部分農民都欠集體很多錢,但也有壹些集體欠農民的應付款,只是沒有兌現。
我在2016擔任村支部書記,正好滹沱河治理,大壩修建,占用了我村的壹部分土地。除了支付部分農民的錢,村集體還有結余。這時有幾個做過私教的人找反饋。十幾年前,村集體欠了他們很多民辦教師的工資,他們多次找原村幹部,都以集體沒錢為由拒絕支付。這次我想通過我們兌現。經審計核實,並經上壹級政府批準,壹次性支付原拖欠民辦教師工資53800余元。
通過這次清算和兌現舊賬,很多人表示了感謝。有人說這麽多年了,是時候把老小米爛掉的事情留下了,也有人提議清理老欠款。我的觀點是,集體欠村民的錢,大部分是血汗錢。當他們有能力償還時,他們應該盡力而為。村民應該盡量不去結清集體所欠的錢。他們以後該怎麽辦?等到政策給出指示。尤其是民辦教師拖欠的工資,壹定要盡量支付,不讓這些人流汗後悔。
村裏十幾年的往來帳應該還是要的,只要合理合法,不被模仿。
謝謝妳的邀請。
還能拿到村裏10年的活期賬戶嗎?感覺這個問題有點混亂。
活期賬戶,妳指的是什麽活期賬戶,個人賬戶還是集體賬戶?壹般情況下,只有村賬戶才有往來賬戶。個人之間不會有往來賬戶,只有借和還,怎麽會有集體那樣的往來賬戶?
活期壹比壹,壹比壹支付。村裏十年的往來賬應該是村裏重大項目借了多少錢,但是因為各種原因沒有還。但是這筆錢會壹直記在活期賬戶裏,妳可以隨時要。畢竟是自己的財產,何樂而不為?。
有壹點壹定要記清楚,無論有多少錢沒有記入活期賬戶,任何時間長度都沒有辦法取。這是財務制度,除非違反財務制度,否則誰也改變不了。
記得有壹年村裏借給我2萬塊錢,因為村裏沒有集體收入,存進了活期賬戶,十年後才想回來。還好會計把錢打入了活期賬戶,兩萬塊錢沒有白白浪費。就算手裏有欠條,也不是重要證據,因為村裏只有往來賬戶才是最重要的證據。
妳反映的村裏往來賬戶十幾年的錢是可以要的,也是理所應當的。不知道大家怎麽看,請在留言區評論。
感謝您的關註。我是幸運兒,壹個農民,我會帶妳去看更多農村的人和事。
首先要明確壹點,農村的活期賬戶(應該是指內部往來)不是10年,而是50年。從50年代的高級合作社、人民公社,到2005年取消農業稅,歷時50余年。半個多世紀以來,村集體組織及其成員與村民之間的內部往來賬款,大部分是私人戶所欠。
上世紀80年代以前,在人民公社和生產隊的集體時代,社員們爭工分,生產隊按人口和工分給社員分配糧食。他們之間每年的債務很少,就是壹些人口多勞動力少的家庭欠生產隊壹些口糧。幾十年的積累下來也就幾十塊錢,超過100的也就那麽幾個。目前大部分的經常項目欠款都發生在實行責任制後的90年代到2004年,這壹段時間長達十幾年。
80年代農村改革實行聯產承包責任制,實行家庭聯產承包責任制,調動了農民的積極性,糧食連年增產,農民收入連年增加。鄉鎮各級統計報表也逐年增加。為了業績,鎮統計站的數據逐漸從村報數據變成了發行數據。其次是農民負擔越來越重。
到20世紀90年代中後期,農民已經不堪重負。集體提留、農業稅、特產稅、車船使用稅、公積金、公益金、教育集資、築路集資、義務工等等人均達到250多。隨著農民負擔的日益加重,村民拖欠集體“三議五制”和各種集資款已成為普遍現象。我們村600人口,200多戶。到2004年,村民之間的債務總額為87萬。
多年往來賬,村民欠集體的錢需要還嗎?我想我們遲早要還的。雖然那幾年各種集資的分配有些不合理,但是很多戶也完成了,相互之間欠的金額有“0”也有上千的,不算平均。集合債務也是債務。2019農村集體組織、清產核資、往來賬戶已上市級網絡財務管理電子賬戶。
妳覺得村裏過去的活期賬戶以後還會用嗎?歡迎在評論區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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