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壹,借款人缺乏經驗和能力的風險
1.借款人無行業經驗或工作時間短,管理能力差。
2.借款人文化程度低或能力弱。
3.借款人頻繁換行業,成功率很低。
4.借款人運營該項目的時間很短。
借款人缺乏行業經驗和能力,往往會導致其經營項目失敗,影響正常還款。對於行業經驗不足的借款人,壹是要求項目運營六個月以上,才能給予貸款,確保正常穩定運營;二是借款人是否有其他收入來源,如果有,在其他收入來源的基礎上確定貸款額度;三是提供可靠的擔保人。
第二,借款人婚姻和家庭不穩定的風險
1.借款人家庭不和睦,離異或有多次婚姻史。
2.和父母,大部分兄弟姐妹,親戚關系不好。
婚姻家庭不穩定的借款人往往隱藏著很大的風險。婚姻家庭經營不好的人,往往事業也經營不好,或者品德有缺陷,或者沒有把主要精力放在經營事業上。同時,如果夫妻感情不好,壹旦雙方離婚,很多時候雙方都會想盡辦法逃避債務,這對貸款的收回也會造成困擾。對於婚姻家庭不穩定的借款人,壹定要找出原因。如果是借款人的問題,最好不給貸款;如果不是借款人的問題,也要考慮在有擔保的情況下給予貸款。
第三,借款人居住地不穩定的風險
主要表現在借款人為非本地常住人口,在當地無固定住所或無住房。因為借款人居住地不穩定,流動性大,如果借款人貸款後離開當地,要收回貸款會很煩。對住所不穩定的借款人發放貸款的,壹是要求提供在當地有穩定、有實力住所的人,或者在當地有穩定住所、對借款人有控制權的人的擔保;第二,如果借款人在當地的經營項目穩定,投資較大,不宜輕易轉讓,居住地穩定性不重要。
第四,借款人的素質和道德風險
1.借款人品行不良,有欺詐或欺騙行為。比如那些長期不被政府鬧的住戶(長期不被政府鬧的住戶),長期拖欠債務的住戶,住廉租房或出租房騙吃騙喝的住戶,被騙的住戶,被司法機關判刑入獄的住戶。
2.借款人有不良嗜好,如賭博、涉毒、色情等。
3.借款人不希望自己的家人和伴侶知道這筆借款(借款人很可能將這筆借款用於非正常渠道)。
借款人的素質和道德風險是貸款風險中最嚴重的風險之壹。如果他是壹個品質和道德都很好的人,即使他無力償還,也可能會違約,但他會積極配合,積極償還。但如果他遇到素質和道德都很差的人,他會想盡辦法拒絕還貸。所以只要確定借款人是壹個素質和道德都很差的人,就不應該給貸款。
動詞 (verb的縮寫)借款人及其家人的健康風險
1.借款人健康狀況不佳或患有嚴重疾病。
2.借款人有重大疾病。如果借款人或其家庭成員有嚴重的健康問題,借款人往往會花費巨額資金進行治療,從而影響還款能力。如果借款人死亡,債務往往無法落實,從而使貸款失效。如果借款人有嚴重的健康問題,最好不要貸款;如果家庭有重疾等問題,可以考慮增加保障。
不及物動詞借款人的信用風險
1.借款人有不良信用記錄,之前貸款拖欠或逾期。
2.借款人拖欠供應商的款項。
3.借款人拖欠稅款、電費和水費。
4.借款人拖欠其雇員的工資。
對於有上述不良信用行為的,如果是惡意的,應拒絕提供貸款。如果借款人有上述違約行為,但不是惡意的,時間也不長,只是他的信用觀念淡薄,沒有意識到信用記錄的重要性,而借款人有還款能力,這種情況下,可以和借款人進行信用意識的溝通,提高借款人的信用意識,增強他的信用觀念,讓他意識到信用記錄的重要性。如果借款人接受,可以先給他提供小額貸款,要求擔保。如果以後還款記錄良好,可以逐步增加貸款額度。
七、經營資質風險
經營資質風險,即借款人的企業不具備相應的合法經營條件和營業執照。1.如果借款人需要特別許可才能經營項目,則沒有特許經營證書。如無安全生產許可證、環保保證書、防火證明等。2.汙染嚴重、消防安全不合格、安全生產隱患嚴重等情形。壹種情況是,未經政府主管部門許可,屬於無證經營。在這種情況下,借款人的企業隨時可能被政府部門責令關閉;後壹種情況,雖然可能有相關證明,但實質經營活動達不到相關法律法規的要求,也可能被停業整頓。所以,以上情況最好不要貸款。
八。股權風險
1.在合夥企業中,股份比例較小,借款人在企業中不占主導地位。2.虛假股權風險。某企業中,借款人原本沒有股權,但為了拿到貸款,制作了虛假的公司章程和合夥協議。前壹種情況,由於借款人沒有決策權,收入和資產的分配不能由自己決定,償還債務受到很大限制。同時也意味著借款人收入較少,還款能力有限。所以貸款額度不能超過其收入水平。同時,應要求有決策權的合夥人為保證人或債務人。為了防止第二種情況,壹是要調查所提供的章程或合夥協議的真實性;二是走訪企業員工,核實合夥行為是否屬實;三是要求其他合夥人提供擔保。壹旦核實借款人的虛構股權,應拒絕貸款。
九、借款人管理風險。
1.缺乏管理制度和相應的管理制度。
2.財務管理和會計混亂。
3.生產經營場所臟、亂、差。
4.工人生產積極性不高,士氣低落。
5.安全消防存在重大隱患。
6.生產現場管理不到位,存在窩工、省工現象。
7.倉庫管理混亂,存貨雜亂堆放,造成物資損失和物資被盜。
8.其他管理不到位的情況。
由於借款人對企業管理不足,企業資產可能受損,企業收益明顯下降。如果情況嚴重,會危及企業的生存,甚至使其倒閉,最終影響貸款的償還,從而使貸款面臨風險。貸款機構的評估師發現管理不到位的現象後,應與借款人溝通,使其盡快改正;情況嚴重到影響還款能力的,應要求借款人采取整改措施,達到明顯效果後才考慮貸款。
X.運營風險
1.借款人使用或經營的原材料或產品質量低劣。
2.購買成本很高,中間環節很多。
3.借款人生產技術落後,機器設備老化過時,生產工藝較差。
4.安全生難產條件差,消防安全隱患嚴重,達不到國家規定的安全要求,事故風險大。
5.銷售渠道單壹,過於依賴少數客戶。
6.應收賬款回款周期長,余額大,回款難度大。
7.營業利潤率低,成本高,經營杠桿高。
8.產品技術含量低,沒有競爭力。
9.在學習營的業績中,主營業務盈利較少。毛利率和凈利率低,甚至虧本。
10.存貨周轉率低,存貨中有大量廢品。
11.其他運營風險情況
由於上述經營風險,當某種情況嚴重時,會變得非常糟糕,可能使借款人的企業處於不穩定的經營狀態。貸款機構的評估師在發現上述經營風險後,應與借款人進行溝通,使其盡快扭轉這種不利局面。如果借款人的企業存在壹些經營風險,但這些風險並不嚴重或短期內無法改變,且預計未來不會出現大的問題,還款能力不會受到損害,可考慮提供貸款,並可酌情要求抵押或擔保。如果情況嚴重到影響還款能力,應要求借款企業消除或減輕這種風險後再考慮給予貸款。
Xi。借款人還款能力不足的風險
1.經營項目投資少或固定資產少,易於轉讓或轉移。
2.經營項目利潤少,收入不足。
3.調整後的資產負債率過高。
4.流動比率和速動比率過低(壹般情況下流動比率為2,速動比率為1)。
5.現金流入低於每期還款金額。
當借款人的貸款申請額度和還款能力不足時,應減少貸款額度,在借款人的還款能力範圍內發放貸款;妳也可以要求抵押或擔保。
十二。借款人過度負債的風險
1.企業的貸款、應付貨款、應付工資、各種應交稅費等金融機構的債務非常龐大,超過了其資產的承受能力。
2.借款人有大量的民間借貸,尤其是。
3.借款人已經嚴重資不抵債。
借款人過度負債在實踐中往往導致破產,最終借款人無法償還貸款,這是目前最大的風險之壹。
原因是:(1)目前金融機構數量多,競爭激烈,借款人很容易從多家貸款機構貸款。(2)壹些地方民間借貸活躍,利率高,借款人可以方便地借到資金。(3)目前,中國人民銀行的征信系統還不完善。中國人民銀行征信系統只包含銀行和少數非銀行金融機構的債務信息和信用記錄。很多類似企業和民間融資的債務信息和信用記錄都不在征信系統中,也沒有其他查詢平臺,導致貸款機構很難對借款人的債務進行全面評估。
個人信貸業務存在的風險
當前個人信貸業務存在的主要風險
1.信用風險:借款人的信用風險:信用風險是指借款人逾期還款和違約所導致的風險。個人貸款風險比較高。
2.信用風險:個人信貸業務是針對個人客戶的營銷信貸業務,對個人信用體系有很強的依賴性。信用風險是銀行未能獲得借款人客觀、全面、真實的信用而導致的貸款損失。
3.法律風險:法律風險是指由於現有法律法規不完善,銀行債權得不到保護而產生的貸款風險。
4.支付風險:支付風險是指由於借款人經營和收益的不確定性而喪失足夠的支付能力,導致不能按時償還利息,銀行貸款的風險。
5.自我風險
自擔風險是指個人貸款業務中由於制度不完善、管理不規範、人員素質差等原因造成的風險~
委托貸款有哪些法律風險?
1.委托貸款本金的法律風險:(1)借款人的信用風險。如果貸款是信用貸款,事先評估借款人的信用等級是非常重要的;(2)無擔保的風險。為了降低風險,客戶最好發放信用貸款,並采取壹定的擔保措施。當無擔保債務人資不抵債時,債權將面臨資不抵債的風險。(3)委托指令不明確的風險。委托人在委托受托人時,必須對委托事項作出全面具體的約定,避免貸款無人管的情況;(4)利益沖突。同壹借款人的委托貸款與受托人的自營貸款可能存在利益沖突。在借款人資不抵債的情況下,償債順序可能會引起沖突。中國在這方面的立法還是有空白的。所以在委托時,最好與受托人就可能存在的利益沖突進行約定。2.委托貸款中借款人的法律風險:(1)貸款人不能按時發放貸款或提前催收貸款的風險。根據借款合同,如果貸款人不按時放款或提前催收貸款,會給借款人造成壹定的損失,所以借款人在借款合同中明確約定了違約責任。(2)商業秘密被泄露的風險。因為貸款人可以掌握借款人的債務、財務、生產、經營管理等情況。借款人應對可能涉及商業秘密的信息進行妥善管理,並約定泄露的法律責任。(3)無法償還貸款本息的風險。這種風險確實存在,但在委托貸款法律關系中暫時不考慮。3.信托貸款中的法律風險:信托貸款不同於委托貸款。委托貸款的對象和用途由委托人指定,信托貸款的對象和用途由信托機構自行選擇。與委托貸款相比,信托機構作為受托人,在處理貸款時享有獨立的權利,委托人不得幹涉,這意味著如果信托機構沒有充分防範風險,就可能給委托人帶來損失。《個人貸款管理暫行辦法》第十壹條借款人應當符合下列條件: (壹)借款人是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或者符合國家有關規定的境外自然人;(2)貸款用途明確、合法;(3)申請貸款的金額、期限和幣種合理;(4)借款人有還款意願和能力;(5)借款人信用狀況良好,無重大不良信用記錄;(6)貸款人要求的其他條件。
貸款業務中法律風險的介紹到此為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