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盜用企業公章是什麽罪?

1.盜竊企業公章是什麽罪?

盜竊企業公章,涉嫌盜竊、搶奪、毀滅國家機關公文、證件、印章罪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剝奪政治權利,並處罰金;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八十條偽造、變造、買賣國家機關公文、證件、印章罪盜竊、搶奪、銷毀國家機關公文、證件、印章罪偽造、變造、買賣或者盜竊、搶奪、銷毀國家機關公文、證件、印章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剝奪政治權利,並處罰金;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偽造公司、企業、事業單位、人民團體印章罪偽造公司、企業、事業單位、人民團體印章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剝奪政治權利,並處罰金。

偽造、變造、買賣身份證件罪偽造、變造或者買賣居民身份證、護照、社會保障卡、駕駛證等依法可以用於證明身份的證件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剝奪政治權利,並處罰金;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第二百八十條之壹使用虛假的身份證件、盜竊身份證件罪在按照國家規定應當提供身份證明的活動中,使用偽造、變造或者盜竊的身份證、護照、社會保障卡、駕駛證等依法可以證明身份的證件,情節嚴重的,處拘役或者管制,並處或者單處罰金。

有前款行為,構成其他犯罪的,依照處罰較重的規定定罪處罰。

第二百八十條之二盜用他人身份實施冒名頂替罪,頂替他人高等學校招生資格、公務員錄用資格、就業安置待遇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罰金。

組織或者教唆他人實施前款行為的,依照前款的規定從重處罰。

國家工作人員有前兩款行為,構成其他犯罪的,依照數罪並罰的規定處罰。

第二,盜竊、搶奪、銷毀國家機關公文、證件、印章罪的構成

對象元素

本罪的客體是國家機關的正常活動。

客觀要素

本罪在客觀上表現為盜竊、搶奪或者銷毀國家機關的公文、證件或者印章的行為。

所謂盜竊,即秘密竊取,是指行為人自認為不會被文件、證件、印章的保管人、使用人、所有人發現,而秘密取走公文、證件、印章的行為。盜竊的必須是國家機關的公文、證件或印章,才能構成本罪。盜竊的不是公文、證件、印章,或者雖是公文、證件、印章但不屬於國家機關的公文、證件、印章的,不構成本罪。構成犯罪的,以盜竊罪、盜竊武裝部隊公文、證件、印章罪等其他罪論處。

所謂搶奪,即公開扣押,是指當著公文、證件、印章的所有人、保管人、使用人的面,突然扣押公文、證件、印章的行為。可以在別人沒有準備的情況下服用,也可以在別人有準備的情況下公然服用,比如在保管人生病、中度或輕度醉酒,保護能力減弱,但很清醒的情況下服用。必須對國家機關的公文、證件、印章進行公開扣押。否則,雖有搶奪,但不是搶奪公文、證件、印章,或者不是國家機關的公文、證件、印章,不能構成本罪。構成犯罪的,應當是構成其他犯罪的,如搶奪、搶奪武裝力量的公文、證件、印章罪。

所謂破壞有各種方式,撕、拉、燒、泡、畫、汙等等。既可以表現為作為,也可以表現為不作為,如果公文不慎落入水中或者火中,而沒有立即采取措施使其隨水漂流、浸泡或者燃燒,也可以構成本罪。至於國家機關公文、證件、印章的概念,在偽造、變造或者買賣國家機關公文、證件、印章罪中已經有介紹,在此不再贅述。

主題元素

本罪的主體是壹般主體,即年滿16周歲,具有刑事責任能力的自然人,可以構成本罪。可以是軍人,也可以是非軍人。

主觀因素

本罪主觀上必須是故意,即明知是國家機關的公文、證件、印章,但仍決心盜竊、搶奪、銷毀。過失不能構成本罪。不知道公文、證件、印章而盜竊、搶奪、銷毀的,不能構成木材罪,但可以構成盜竊罪、搶劫罪等其他罪。至於他們的動機,可以是多種多樣的,或為詐騙,或為牟利而出售,或為個人所用,等等。無論動機如何,都不影響本罪的成立。

我國法律規定,盜竊企業公章罪,涉嫌盜竊、搶奪或者銷毀國家機關公文、證件、印章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剝奪政治權利,並處罰金。具體規定如上。這個問題的答案如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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