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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國政體及其形成背景分析

德國是壹個高度發達的資本主義國家。作為歐洲四大經濟體之壹,其社會保障體系完善,公民生活水平非常高。以下是我分享的對德國政治體制及其形成背景的分析。讓我們來看看。

德國政治制度分析

聯邦德國采用“三權分立”的議會內閣制為政治組織形式,聯邦制為國家結構形式,實行多黨制。

進化1945年5月8日法西斯德國宣布無條件投降後,蘇聯、美國、英國、法國對德國進行了區域性軍事占領和控制。根據《波茨坦協定》,德國“暫時不成立中央政府”,但“應盡快恢復地方自治”。1947 1 ~ 1948六月,美、英、法占領區相繼合並,統稱為西占區。1948年9月,在美、英、法的支持下,西占區各州議會代表組成協商會議,開始起草憲法。1949年5月8日,協商會議通過了《德意誌聯邦共和國基本法》。5月23日,基本法頒布生效,德意誌聯邦共和國正式成立。同年8月,根據基本法舉行聯邦議院大選。同年9月20日,第壹屆聯邦政府成立。同年,10年10月7日,德意誌民主共和國在蘇區正式成立。聯邦德國成立初期,美、英、法根據1949年4月頒布的《占領法》和成立的“盟軍最高委員會”繼續實施控制。事實上,該辦公室是高於聯邦政府的最高權力機構。當時聯邦政府不能設立國防部和外交部,也不能與外國建立外交關系。1955年美、英、法、聯邦德國簽訂的《巴黎協定》生效後,聯邦德國終於成為壹個主權獨立的國家。1990 10 10月3日,原德意誌民主共和國的五個州全部並入德意誌聯邦共和國,德國統壹了。聯邦德國的政治組織形式采用“三權分立”的議會內閣制。建立聯邦議會、聯邦政府和聯邦司法機構,分別行使立法權、行政權和司法權,並相互制衡。

國家元首根據魏瑪雙重行政體制的教訓,在基本法中將聯邦總統設定為虛擬國家元首。總統由所有政黨提名,由聯邦議會不經討論選舉產生,聯邦議會由聯邦議院所有成員和同等數量的州立法機構代表組成;任期5年,可連任1次。總統不是聯邦政府的成員,沒有實際的行政權力。其主要職責是:簽署和公布聯邦議院和聯邦參議院通過的、由聯邦和有關部長會簽的法律和法令;根據聯邦議院的決定任免聯邦,根據聯邦的提名任免聯邦;舉辦國家禮儀活動等。

聯邦議會,德意誌聯邦共和國的最高立法機構。它由聯邦議院和聯邦參議院組成。聯邦議院由普選產生,任期四年。主要職權是:制定和通過法律並監督其實施;聯邦的選舉和罷免;參加聯邦總統的選舉;參加聯邦憲法法院和聯邦高等法院法官的選舉;批準聯邦政府與外國簽署的國際條約;因故意損害基本法或其他聯邦法律而彈劾聯邦共和國總統;等壹下。聯邦參議院由州政府按人口比例任命的3-5名政府成員組成。州代表任期不統壹,由派出州政府決定更換。聯邦參議院的主要職權是:提案權(其提案必須由聯邦政府提交聯邦議院)和審查聯邦議院通過的法案權;對涉及修改《基本法》和各州行政、財政的法案或聯邦政府頒布的含有上述內容的法規有否決權;仲裁聯邦政府和州政府之間的爭端或沖突;授權聯邦政府對壹個州采取強制措施;參與宣布立法緊急狀態;參加聯邦憲法法院和聯邦高等法院法官的選舉;參與批準聯邦政府與外國簽署的國際條約;彈劾聯邦總統故意破壞聯邦法律;參與監督預算、國庫和債務;等壹下。事實上,聯邦參議院是聯邦認可的州政府的聯合機構。通過聯邦參議院,州政府參與聯邦立法和行政事務,並在聯邦立法和行政中發揮輔助和限制作用。聯邦參議院在聯邦和州之間以及各州之間發揮平衡和協調作用。

聯邦政府分別由聯邦和聯邦組成,決策和管理與聯邦內政、外交、國防、財政、經濟和社會有關的壹切事務。根據1968通過的作為基本法補充的緊急狀態法,政府在“非常時期”有權力壟斷壹切。聯邦是政府首腦和國家行政機關的最高領導人。它由總統提名,由聯邦議院全體會議選舉產生。每壹項提名都由總統批準。而且都沒有副職,但是1部長可以擔任副職。聯邦對聯邦議院負責,各負其責。但聯邦議院只能以不信任的正票來表達對聯邦的不信任,即由多數議員選舉其繼任者,並要求聯邦主席將其罷免。聯邦的權力是廣泛的,主要包括:①可以不經議會批準或同意重組政府,可以設立部級機構,可以規定內閣的工作程序,可以劃定各部門的職權範圍。(2)在組閣和政府活動過程中,行使提名權和任命權。(3)在政府工作過程中,行使制定大政方針的權力。(4)如果對他表示信任的聯邦提案沒有得到聯邦議院的支持,他可以要求聯邦總統在21天內解散聯邦議院。但如果聯邦議院選出新的,解散權將立即終止。

聯邦法院的司法機關享有廣泛的司法審查權。聯邦法院的組織系統分為聯邦高等法院、專門法院和憲法法院。每個州都有地方法院、地區法院、州高等法院和州憲法法院。聯邦法院在每個州沒有單獨的基層法院。州法院是聯邦高等法院的下屬法院。聯邦和州是同壹個法院系統。憲法法院的地位高於其他法院。聯邦憲法法院有權解釋與聯邦機構權利和義務相關的憲法問題;裁決聯邦與各州之間或各州之間關於憲法的爭端。其成員壹半由聯邦議院選舉產生,壹半由聯邦參議院選舉產生。

聯邦制度聯邦德國沿用魏瑪聯邦制度。《基本法》規定了聯邦與各州之間權力分配及其關系的基本原則:"聯邦的權力必須高於各州的權力"。立法權主要由聯邦行使,而行政權和司法權主要由各州行使。聯邦擁有專屬立法權和《基本法》所列立法權,而各州擁有保留立法權和立法權。在聯邦立法通過的地方,州違反的立法自然會失效。各州都有不可剝奪的權利,其憲法也必須符合基本法規定的基本原則。行政權和司法權不僅由各州行使,還受聯邦委托行使壹些屬於聯邦的權力。在預算方面,聯邦和各州是自主和獨立的。

選舉制度:聯邦和聯邦主席都是間接選舉產生的。聯邦議院由直接選舉產生。壹半聯邦議員按單名選區多數代表制選舉,另壹半按比例代表制選舉。所有18歲的公民都有選舉權,所有達到法定年齡的人都有被選舉權。每個選民選舉兩次,其中個人候選人1票,政黨1票。全國劃分為248個選區,每個選區選出1名議員,每個選區的候選人以個人而非政黨的身份出現。在比例代表選舉中,席位是根據每個政黨獲得的票數按比例分配的。政黨以個人名義獲得的席位應在分配中扣除,剩余席位由政黨自行安排。這是壹種比例代表制和多數代表制相結合的選舉制度。

政黨制度是多黨制。但自20世紀50年代中期以來,能在大選中獲得席位的主要政黨是_ _ _ _民主聯盟——基督教聯盟、社會民主黨和自由民主黨。根據選舉法規定,未獲得5%選票或直接獲得全國3個席位的政黨不能進入聯邦議院。這加強了大黨的地位,排除了許多小黨。聯邦德國的執政黨必須占據議會半數以上席位,通常由兩個政黨聯合組成政府。從20世紀60年代開始,政府由基督教_ _ _ _聯盟-基督教_ _ _聯盟和社會民主黨輪流組閣,自民黨只扮演兩大黨聯盟的角色。

德國政治形成的背景

二戰後,為了避免悲劇重演,使民主政治制度在德國真正運行和鞏固,德國在盟國的領導下開始了大規模的政治和文化重建。重建運動始於對納粹罪行的反省,並在此基礎上對公民的民主政治意識進行再教育。首先,政府在新聯邦共和國的框架內運作,以其民主法治的治理原則和方法影響和引導人們政治意識的轉變。其次,學校教育在再教育中發揮了重要作用。在學校裏,政治教育已經開始被視為系統學習民主的重要途徑,而民主不僅僅被理解為政府的構成和運作形式,更被理解為壹種生活方式,是每個公民都必須認識、掌握和實踐的。第三,大眾媒體在消除納粹遺產方面發揮了前所未有的作用。通過報紙、雜誌和廣播,納粹罪行被公之於眾,讓世界各個角落的人們了解和認識了納粹極權統治的真相,甚至引發了德國人的自我反思。為了使大眾媒體不再像納粹時期那樣成為獨裁統治的宣傳機器,德國在戰後也對媒體進行了改革,開始創辦公法廣播電視,以擺脫其在政府控制下的地位和命運。通過向公眾征收廣播電視稅,我們可以保證其資金來源,維持其運作,並確保其管理的獨立性。但是,由政府和各種社會利益集團組成的董事會將對其進行監督,使媒體保持其中立地位,從而保證充分的信息自由,使媒體真正成為壹個公開透明的平臺,人們可以在這裏交流思想、形成輿論、監督和影響政治生活。在這個發展時期,尤其是1967 /1968之後,被稱為西部!在文革學生運動中,公民的政治參與意識受到了洗禮。經過兩個階段的努力,德國順利完成了政治文化的轉型,民主政治制度的穩定和鞏固也促進了其經濟社會的發展和進步。德國走出戰爭的廢墟,成為經濟強大的西方民主陣營的重要壹員。

根據政治經濟學的經典原理,經濟制度是上層政治制度的基礎,政治制度的轉型必然帶來經濟制度的轉型。作為世界上獨特的經濟社會發展模式,德國的“社會市場經濟”是從1948走出來的。“社會市場經濟”是西德經濟學家阿爾弗雷德?米勒?阿爾馬克提出的概念。他認為“社會市場經濟”是以市場經濟規律為基礎,以社會補充和社會保障為特征的經濟制度,市場自由和社會平等相結合是其原則。壹方面,整個經濟的運行建立在自由競爭的基礎上,使生產要素得到優化配置,從而保證經濟以最經濟有效的形式發展;另壹方面,為了維護社會穩定,國家運用社會救濟、養老金、補貼等再分配手段調節收入分配,防止和縮小貧富差距,從而避免社會矛盾,保證經濟持續穩定發展。

德國的“社會市場經濟”雖然在60多年的發展中遇到了各種各樣的困難和挫折,但卻表現出驚人的連續性,是德國政治“變與不變”歷史進程中最大的不變因素。

德國獨特的傳統政治文化逐漸衍生出德國的政治發展史。與其他國家的發展相比,德國的政治文化在發展過程中發揮了重要作用。因此,分析和總結德國的傳統政治文化,不僅對了解德國的政治發展歷史有借鑒意義,對了解當今德國的政治現實和發展趨勢也有借鑒意義。

第壹,民族主義。

德國的民族主義首先表現在德國民族國家的建立和民族團結問題上。德國的歷史?確切的說是民族國家的建立,國家的統壹?壹直是德國人關心的話題。第二帝國建立前,德國處於解體落後狀態,未能形成統壹的民族國家。直到第二帝國的建立,德國才結束了長達952年的分裂。從此,德國作為壹個統壹的現代民族國家在歐洲崛起。在德國古典哲學家的心目中,實現國家和民族的統壹是他們政治思想中的重要課題之壹。

壹個。在他們看來,德意誌民族統壹和復興的根本和力量在於弘揚“民族精神”。壹個民族作為壹個民族的存在,在於它的文化、宗教、道德、時尚等精神力量。他們甚至誇大了德意誌文化的成就,提出了日耳曼人是優秀民族,就應該承擔領導世界的責任的謬論。德國的民族主義還表現在二戰前希特勒吞並捷克斯洛伐克蘇臺德區、占領奧地利等壹系列行動中。這種民族主義也可以從側面得到證明。20世紀德國稱霸歐洲的歷史,是很多歐洲國家難忘的“集體記憶”。正是這種“集體無意識”,使得德國的鄰國始終將德國視為真正的威脅。1990年東德和西德統壹後,東德得以實現向民主和市場經濟的過渡,這在後社會主義國家中算是壹個例外。主要有兩個原因:壹是采取和平非暴力的方式,而不是血腥的政治或者充滿血淚的策略;第二,也是更重要的,民主和市場經濟轉型的實現伴隨著強烈的民族情感沖動?東德人高呼“我們是壹個民族”。正是由於這個原因,東德的民主和市場轉型被視為內生的民主化過程。

總之,德國的民族主義貫穿了德國發展的全過程。既要解決把所有講德語的人統壹在唯壹的德國之下的問題,又要解決自己建國的滯後和民族主義者的野心與鄰國相比的失敗所帶來的人心的普遍創傷和挫敗感,還要解決創傷和挫敗感所帶來的更加極端的民族主義。也許後兩者比簡單的“統壹”問題更難解決。

第二,傳統文化的禁錮。

盡管戰後德國在政治文化轉型方面取得了巨大成就,鞏固了聯邦共和國的民主制度,促進了政治現代化的不斷發展,但轟轟烈烈的重建運動也並非沒有局限性。直到今天,德國的傳統文化仍在相當程度上塑造著其政治生活,這不僅體現在其政府運作模式上,也體現在公民的政治參與上。主要表現在:壹是對公民政治參與的影響。從公民政治參與的角度來看,由於德國在歷史上形成了國家至上、避免沖突的政治文化傳統,不同個人、階級、群體之間公開的利益競爭並不壹定有利於社會的穩定和發展。第二,電視媒體受政治力量的影響。公法電臺和電視臺播放的節目中有44%是信息和教育節目,是戰後的

政治和文化轉型做出了重要貢獻。直到1984之後,聯邦德國才出現了以播放娛樂節目為主的私營廣播電視,市場份額和廣告收入飆升,很快形成了與公法廣播電視競爭的局面。近年來,公法電視臺飽受詬病,因為其日常開支來自稅收,這使得其難免不受政治因素的影響。

戰後德國的經驗表明,“社會市場經濟”這壹外部因素也起著重要作用。

德國的市場經濟是第三種創新方式。

“社會市場經濟體制”是介於資本主義和社會主義之間的中間路線,是自由與秩序的結合,強調效率與公平的平衡。中國有德性的學者指出,效率與正義不是對立的,而是相輔相成的。效率的對立面不是“公正”,而是“無效率”;低效意味著浪費,意味著破壞資源。效率也是正義的組成部分,效率與正義的結合是第三條道路。艾哈邁德領導的社會市場經濟是第三條道路。

在經濟領域實行民主制度。

社會市場經濟體制的壹個很重要的特點就是在經濟領域實行民主制度,即在企業內部實行* * *決策制,即企業的職工有權參與企業的決策。* * *決策的形式主要表現在員工通過企業監事會參與企業決策,特別是在勞動權利和工作條件的決策上。通過這壹制度的實施,在企業這壹微觀單位中形成了雇員與雇主之間的合作關系,這壹制度安排以保護勞動者權益為首要目標,其作用已經超出了經濟範疇,成為維護社會團結和整體利益的有效工具。不僅在企業的微觀層面,在二戰後的德國,在宏觀層面也是如此,也就是說,在勞動領域涉及到工資、津貼、工作條件、解雇等勞動者切身利益時,不是由雇主單方面決定,而是由勞動者和雇主兩大利益集團平等協商制定相關標準。

聯邦德國戰後的經濟奇跡,不僅使經濟迅速恢復,取得了大發展,而且極大地提高了人民的生活水平,客觀上驗證了社會市場經濟的巨大成功,使人們深為認同。其影響和貢獻並不局限於經濟領域,因為經濟制度和政治制度是緊密聯系、相輔相成的,社會市場經濟所體現的自由競爭、經濟民主和公正原則與戰後德國確立的政治民主原則是壹致的。因此,社會市場經濟的發展不僅奠定了人們認同戰後德國民主制度的物質基礎,而且通過經濟生活對人們思想和行為的深刻影響,為民主制度奠定了觀念基礎。

德國政體與中國政體的比較。

德中兩國在國情和思想文化方面有很多相似之處。所以德國走過的路也可能是我們未來要走的路。中國應該學習德國在發展的各個方面的經驗和教訓。就傳統文化而言,我認為其積極作用大於消極作用。我們不應該盲目排斥傳統文化,而是要學會利用它,就像德國正在充分利用自己的傳統文化壹樣。傳統文化沒有錯。錯的是我們沒有正確使用它。當然,這不是壹句話的事。這需要我們花費壹些時間和精力。我們現在需要的是靜下心來,通過不斷的實踐探索我們傳統文化與現代結合的地方。結果是雙贏。

隨著政治體制改革,經濟體制改革不可避免。中國現在要建立和完善的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應該是根據中國國情提出來的。但是,在壹些發展理念和思路上,

我們應該更多地學習德國的經驗。德國的第三條道路是中國經濟體制改革和完善的目標。社會市場經濟體制兼顧效率和公平,這是最基本的理念,然後法律和制度安排遵守這個理念,這樣發展就不會出現錯誤。但是,中國在這方面還存在很多問題。效率與公平沒有實質上的對等,相關的配套設施也不完善。另外,德國的市場經濟體制保持了良好的延續性,在遇到問題時不斷完善制度而不是否定基本面,這也是我們需要借鑒的地方。

德國的政治體制改革是成功的,中國也在進行現階段的政治體制改革。在經濟和文化方面,要學習德國的經驗,把握正確的方向。我相信中國的政治體制改革也會成功。參考資料:

陳誌斌1。德意誌政權的歷程。華東師範大學出版社. 2007

2.馬敏。德國選舉制度對政黨政治的影響分析[J].德國研究,2002年

3.吳誌成。當代國家的政治制度:瑞士和德國。蘭州大學出版社. 19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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