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也有消息稱,原JD.COM科技副總裁、個人風險管理中心總經理成建波將出任樸道鄭新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樸道鄭新”)總經理。此前,由成建波領銜的風控團隊長期為JD.COM白條的運營“保駕護航”,積累了消費金融大數據風控領域的實踐經驗。
金融借貸的江湖可能不大,都是熟人。但對於整個借貸行業來說,其長期占據整個商業模式的流量數據、風險控制乃至客戶服務,未來都將在監管的引導下,重新回到銀行等持牌金融機構手中,而這個“落地”過程將更加漫長。
行業起伏
李莉下定決心2020年底離開互聯網行業。2018從某股份制銀行信用卡中心跳槽到某大互聯網公司消費金融業務做產品經理。告別管理僵化的銀行後,起初,90後員工包圍的互聯網工作氛圍讓他感覺更加輕松自由,工資收入也比之前的銀行高。雖然體檢、醫療報銷等壹些隱形福利縮水了,但對於他這個健康的年輕人來說,這些都不是第壹個問題。
然而,最初的新奇感過去後,李麗發現這種以聯合貸款為主要模式的純線上個人消費信貸業務有點“無聊”。整個商業模式和產業鏈已經塑造的非常穩定了。從BD(業務)到產品、運營、客服,每個人都只是流水線上壹顆隨時可以更換的小螺絲釘。時間久了,他似乎只是某個節點的“技術工人”。很難看到個人能力提升和職業晉升的希望。
但2019上半年,整個行業仍處於上升趨勢。銀行、消費金融公司、小貸公司等出資人對消費信貸的需求很大,他們在不斷提供低成本的資金來源。相反,平臺方在資產端苦苦獲取流量來源,整個業務和團隊還沈浸在蓬勃發展的氛圍中。
從2018到2019,公開數據顯示,360、趣店、樂心這三家在美股上市的金融科技公司,其貸款余額都取得了長足的進步,或許可以作為聯合借貸行業發展趨勢的參考。其中,2019,趣店明確提出了貸款幫扶業務的“開放平臺”模式。
李莉現在回憶,行業氛圍的轉折發生在2019年下半年。在杭州,行業內壹些比較大的第三方數據公司的爬蟲業務被關停,業務負責人被帶走調查。壹些合作銀行開始要求用戶在引水時說明數據來源。雖然當時銀行比較“正規”的迎接監管,但也給行業敲響了警鐘。
也是在2019上半年,陳明的公司剛從P2P行業整頓轉為現金貸。公司有網絡小貸牌照,有部分自營貸款,與銀行、消費公司有聯合貸款業務。規模在行業內算是腰部企業。陳明認為這還不夠安全。他希望跳槽到消費金融公司或銀行,因為他覺得“在體制內更安全”。
與此同時,陳明的公司剛剛設法擺脫了P2P業務,根據監管的意圖,轉為以聯合借貸和助貸模式為主的業務。但下半年,第三方數據公司“出事了”,他敏銳地意識到,對數據信息的監管風暴已經開始。
但誰也沒想到,2020年突如其來的新冠肺炎疫情,會為監管與行業之間的暗流按下暫停鍵。
作為壹家網絡消費貸款產品的運營者,張悅在2020年上半年看到了太多的“真人”——壹些用戶偽造自己的診斷證明以逃避還款,但實際上,只要稍加核實,就能發現他們所在地區的新增案件數據。有用戶為了幾千元欠款,從天津坐車來到北京,強行“面見”業務負責人。有用戶因拖欠幾百元多次申請延期還款未果,威脅客服人員跳樓...
在用戶經濟和情緒出現較大波動的情況下,個人消費信貸市場增長幾乎停滯,大數據被更廣泛地用於抗擊疫情,銀行在線非接觸信貸產品進入突然快速發展階段。下半年,疫情對經濟的影響逐漸下降,籠罩在行業上空的陰霾似乎也逐漸消散。下半年,張悅感覺壹線客服高風險投訴放緩,業務量穩步回升。
2020年7月,銀監會發布《商業銀行網絡貸款管理暫行辦法》,部分金融科技公司對這壹規範性文件進行了積極解讀。“新規最大的亮點是充分肯定借貸市場和機構的作用,鼓勵商業銀行以合作方式吸收新技術,推動信貸行業的改革創新,這對頭部金融科技平臺大有裨益。”
但隨後,2020年8月最高法頒布的《關於審理民間借貸案件適用法律若幹問題的規定》中,將四倍LPR(壹年期貸款市場牌價)作為民間借貸利率司法保護的上限,將利率紅線劃到了更緊的位置。隨後幾個月,各地出現了壹波“反收藏聯盟”。陷入高息黑網貸、民間借貸陷阱的人們,把最高法的規定當成了擺脫債務的救命稻草。這種情況壹度蔓延到與銀行、消費金融公司相關的借貸糾紛。雖然最高法針對的是非金融持牌的“民間借貸”,但持牌的金融機構在輿論和道德上依然感受到壓力,而且越是如此。
對於有註銷牌照“保護”的放貸機構,自營資產貸款利率上限可以盡量接近24%(之前的“高利貸”紅線),而在放貸業務模式上,部分持牌資金人已經開始要求按照4倍LPR的上限設計。
陳明看到,自己公司的目標客戶多為藍領、下沈人群,個人財務抗風險能力較差。這些特征因流行病而被放大。疫情下市場需求萎縮,利率定價空間被壓低,大大壓縮了中小借貸平臺機構的利潤和盈利空間。他開始積極尋找“下家”,最好的目標是進銀行。
5438年6月+2020年10月,兩家頭部平臺機構相繼上市。整個行業的監管預期和市場口碑急轉直下。
2020年第四季度,《互聯網小額貸款業務管理暫行辦法(征求意見稿)》發布,伴隨著央行和銀保監管機構對互聯網金融無序創新、推高融資成本、濫用信息和數據的諸多公開批評。
這份重磅監管文件直接指出,互聯網平臺機構超範圍使用網絡小貸牌照,利用3: 7甚至1:99的杠桿比例,以共同出資的方式放大信貸資金。
之後,李立發現自己開始關註的合作銀行都在收縮,聯合貸款停止新增,甚至有的銀行幹脆停貸。
“互聯網的財務前景令人擔憂。”當時李立就做出了這樣的判斷,開始積極尋找銀行和消費金融公司的跳槽機會。
另壹方面,凍結多年的消費金融公司和直銷銀行牌照開始放開。"監管也傾向於允許持牌金融機構進行金融創新."2020年底,某外資投行就互聯網貸款、金融科技監管等問題,詢問了壹些地方互金協會、國務院發展中心、金融監管研究機構等專家的看法。專家的核心觀點包括三個方面:第壹,互聯網反壟斷和數據戰略是中國收緊金融科技的背後原因;二是居民部門杠桿率高,監管會制約消費信貸;第三,網貸監管會更加嚴格。
2021上半年,在行業內大大小小的平臺機構還在轉聯貸助貸的過程中,李立和陳明已經分別從互聯網平臺公司離職,陸續加盟銀行系的消費金融公司。
中小金融機構貸款援助與風險控制的博弈
2021年7月7日,部分平臺機構收到央行征信局郵件,要求按照“平臺-征信局-金融機構”業務合作流程圖,進壹步完善整改方案。要求“平臺機構在與金融機構開展引流、助貸、合貸等業務合作中,不得以申請信息、身份信息、基本信息、個人畫像評分信息等名義,直接向金融機構提供個人自願提交的信息、平臺內生成的信息或者從外部獲取的信息。,並且必須實現個人信息與金融機構的全面‘直連’。”
要理解這壹新規,需要明確平臺與金融機構在現有助貸業務中的合作關系。
根據中國人民大學中國普惠金融研究院發布的《助貸業務創新與監管研究報告》(以下簡稱《助貸報告》),助貸業務各參與方的合作流程包括貸前合作、貸中合作和貸後合作。
《助貸報告》指出,在貸前合作中,所有參與者都需要完成獲客和初篩、客戶引流等步驟。在獲客和初篩方面,放貸機構可以通過純線上或線上線下結合的方式觸達放貸客戶,利用大數據、人工智能等科技手段對放貸客戶進行初篩和風控,然後推送給資金方,篩選出符合資金方前置條件的目標客戶群體。“在客戶引流方面,放貸機構在篩選出目標客戶群體後,會將放貸客戶的信用評分和授信建議推送給銀行等資金方。”
據某金融科技公司人士介紹,7月7日,央行郵件要求整改主要針對貸前獲取客戶引流的環節,要求平臺機構和資金方在此過程中加強央行數據報送的完整性和細節性。
在“直連”模式下,用戶信息在平臺和金融機構之間直接傳遞。在央行要求的斷開直連模式中,引入征信機構,實現“斷開直連”。
但“牽壹發而動全身”的關鍵在於,在“直連”模式下,信息數據的質量與平臺機構的導流服務收入直接掛鉤。
目前市場上,貸款援助業務的收費壹般是資金方收取全部費用,然後將服務費和利息回扣返還給貸款援助機構或信用增級機構。比如,今年4月,美股上市公司信義科技表示,正在全面轉向助貸和利潤分配的業務模式。此前,360主體也已宣布不斷提升其“輕資本”借貸模式的業務占比。
銀行和金融科技公司在接受這種合作模式後,會和同壹個目標緊密捆綁在壹起:盡快、盡可能多地實現盈利,同時控制不良。在這種模式下,借貸平臺實際上會在內部做壹個風控篩選,用自己的信用評估邏輯將用戶匹配到合適的資金人,用壹些過不了關的數據“填空”,損害雙方收益。
也就是說,在用戶數據“直連”的情況下,數據質量也與業務收入隱性掛鉤。那麽直連被切斷後,金融機構無法直接核實平臺傳輸給征信機構的原始數據,放貸收入和不良資產需要自己負責。
金田認為,“直連”後,征信機構的存在在銀行和平臺中被直接強化,其效果至少包括:平臺不能直接輸出自己的客戶數據,只能給出征信機構處理後的數據,從而更好地保護客戶的隱私數據安全;征信機構實行嚴格的持牌經營,提高了壹般市場機構參與助貸聯保的門檻;鑒於平臺作用的弱化(很難直接控制客戶的質量),原有的商業模式,尤其是收費模式可能會面臨很大的改變。如果潛在收益顯著降低,可能會進壹步降低平臺參與助貸、聯合放貸的意願,從而改變市場生態。
在去年7月的《商業銀行網絡貸款管理暫行辦法》中,實際上對助貸業務進行了松綁,明確除核心風控環節外,商業銀行可以與第三方公司合作。具體合作內容包括:營銷獲客、聯貸、風險共擔(聯貸方和共享方必須是持牌機構)、信息科技、逾期催收等。
但今年2月20日,銀監會發布《關於進壹步規範商業銀行互聯網貸款業務的通知》,堅持“落實風險控制要求”。商業銀行應強化風險控制主體責任,獨立開展互聯網貸款風險管理,獨立完成對貸款風險評估和風險控制有重要影響的風險控制環節。嚴禁將貸前、貸中、貸後管理等關鍵環節外包。"
在這個從依賴外部風控到構建自身核心風控的過程中,考驗著中小銀行的數據技術和風控管理水平。
因為壹個大規模的借貸平臺連接了多個出資人的金融機構,通過率高、放款速度快的出資人可能會被分配給更多的用戶。在借貸業務中,引入融資擔保、保險機構作為增信,或者通過借貸平臺的保證金、回購等商業協議形式,資金方實際享受無風險收益,真正的風控機制和水平並沒有太多“實戰”經驗。
在今年上半年的壹次行業活動中,壹家互聯網私人銀行的行長坦言這個難題,自主風控這個老生常談的問題。監管機構為銀行和其他金融機構的獨立風險控制付出了艱辛的努力。從2007年最初的20141號文件,到最新的互貸新規出臺,他們都多次強調自主風控的問題。但是認真想想。這幾年,對於民營銀行,對於這些後來發展起來的小銀行,對於沒有自己流量的中小銀行,“我們有什麽?
那麽,中小金融機構對監管多年的“自主風控”準備好了嗎?
(應采訪對象要求,陳明、張悅、李莉為化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