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的法律規定了低於成本價的不正當競爭。不正當低價銷售作為壹種不正當競爭行為,與合法低價銷售有著重要區別。法律特征分析如下:第壹,不正當低價銷售是破壞競爭的違法行為。其客觀表現為:經營者以低於成本的價格銷售商品,排擠競爭對手,使其利益受到嚴重損害或被迫退出市場,從而減少或消除壹定市場範圍內的競爭,以達到獲取非法高額利潤的目的。這是壹種赤裸裸的掠奪行為,會對同類競爭者造成實質性的損害或危險,阻礙其他競爭者進入市場,影響競爭者的建立、生存和發展,使市場結構在壹定條件下趨於不合理,破壞正常的競爭秩序。因此,許多國家的競爭法將其作為不正當競爭加以禁止。比如在日本,作為“不當銷售”被禁止,在歐洲,被稱為“掠奪性定價”,納入競爭法的調整範圍。我國《反不正當競爭法》第11條也明確規定:“經營者不得以排擠競爭對手為目的,以低於成本的價格銷售商品。”其次,不正當低價銷售嚴重違反價值規律和商業規則。企業商品的價格取決於多種因素,包括成本、稅收、利潤和合理的流通費用,並在壹定程度上受到市場供求關系的制約。但成本是價格的主要組成部分,是決定商品價格的最基本依據和最低經濟界限。眾所周知,只有企業產品的價格高於成本,客觀反映了商品的價值,經營者才能有所賺取,才能盈利生存;另壹方面,如果企業產品價格低於成本,必然導致虧損經營,企業難以維持,甚至破產。因此,根據價值規律和正常商業規則的要求,經營者不應該也不可能長期以低於成本的價格銷售商品。但在某些情況下,壹些企業碾壓競爭對手時,會不惜暫時虧損,以換取長期壟斷經營和未來高額壟斷利潤。這從另壹個角度反映了不公平低價銷售的反競爭性質。最後,不正當低價銷售往往具有壹定的隱蔽性和迷惑性。第壹,以低於成本的價格銷售的目的,往往不像人們想的那樣,僅僅是為了消滅或驅逐競爭對手。大多數情況下,經營者低價銷售的目的是說服或強迫競爭對手接受其控制或與之合作,如固定價格、瓜分市場份額等,以避免雙方損失。這使得不正當低價銷售往往是以壹種相對隱蔽的形式進行的,這往往給這種行為的法律認定造成很大困難。其次,從表面上看,運營商的低價銷售行為似乎對消費者有利,似乎能在壹定程度上激活市場。但行為人以低於成本的非正常價格銷售的真實目的,絕不是為了讓消費者受益,也不是為了服務社會。他在碾壓了競爭對手,完全占領了市場之後,就會肆意擡高價格,謀取暴利,損害消費者利益。
法律客觀性:
根據《反不正當競爭法》的規定,以下15行為屬於不正當競爭行為:1。假冒他人註冊商標的;2.擅自使用知名商品特有的名稱、包裝、裝潢,或者使用與知名商品近似的名稱、包裝、裝潢,造成與他人知名商品相混淆,使購買者誤認為自己就是該知名商品;3.擅自使用他人的企業名稱或者字號,使人誤認為是他人的商品;4.在商品上偽造或者冒用認證標誌、名牌標誌等質量標誌,偽造產地,對商品質量作引人誤解的虛假表示。5.經營者不得以下列不正當手段從事市場交易,損害競爭對手。公用企業或者其他依法具有獨占地位的經營者,不得限制他人購買其指定的經營者的商品,以排擠其他經營者的公平競爭。7.政府及其所屬部門不得濫用行政權力,限制他人購買其指定的經營者的商品,限制其他經營者的合法經營活動。政府及其所屬部門不得濫用行政權力限制外國商品進入本地市場或本地商品流向外地市場。8.經營者不得用財物或者其他手段賄賂銷售或者購買商品。在賬外暗中給予對方單位或者個人回扣的,以行賄罪論處;其他單位或者個人在賬外暗中收受回扣的,以受賄罪論處。經營者銷售或者購買商品,可以用明示的方式給對方折扣,可以給中間人傭金。經營者給對方折扣或者給中間人傭金的,必須如實記錄。接受折扣和傭金的經營者必須如實記錄。9.經營者不得利用廣告或者其他方法對商品的質量、成分、性能、用途、生產者、有效期限、產地等作引人誤解的虛假宣傳。廣告經營者不得代理、設計、制作、發布明知或者應知的虛假廣告。10.經營者不得以下列手段侵犯商業秘密:(1)以盜竊、利誘、脅迫或者其他不正當手段獲取權利人的商業秘密;(二)通過披露、使用或者允許他人使用前款手段獲取權利人的商業秘密;(三)違反約定或者權利人保守商業秘密的要求,披露、使用或者允許他人使用其掌握的商業秘密。第三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前款所列違法行為,獲取、使用或者披露他人商業秘密的,視為商業秘密。本條所稱秘密,是指不為公眾所知、能給權利人帶來經濟利益、具有實用性並經權利人保守秘密的技術信息和經營信息。11.經營者不得以排擠對手為目的,以低於成本的價格銷售商品。有下列情形之壹的,不屬於不當行為:(1)銷售生鮮商品;(二)處理即將到期的商品或者其他積壓商品;(3)季節性降價;(四)因清償債務、轉產或者停業而降價銷售商品。12.經營者銷售商品,不得違背購買者的意願搭售商品或者附加其他不合理的條件。13.經營者不得從事下列有獎銷售:(1)采取欺騙手段有獎銷售,即謊稱有獎或者故意讓內定人員中獎;(二)利用有獎銷售手段推銷質優價廉的商品;(三)有獎銷售彩票,最高獎金額不超過5000元。14.經營者不得捏造或者散布虛假事實,損害競爭對手的商業信譽和商品聲譽。15.投標人不得串通投標,擡高標價或者壓低標價。投標人和投標人不得相互串通,排擠競爭對手的公平競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