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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章學習法學基礎理論。

壹、助記法的概念和作用★★★★☆

?1.法律和法律概念

?法律是國家制定或認可的、反映統治階級意誌的、由國家強制力保障的行為規範體系。

?廣義的法律是指整個法律,包括憲法、法律、行政法規、地方性法規、自治條例和單行條例。

?狹義的法律僅指全國人大及其常委會制定的法律。

2.法律的基本特征

?法律是國家制定或認可的行為準則。

?②法律是反映統治階級意誌的行為準則。

?(3)法律是由國家強制力保障的行為規範。

二、了解法律規範★★★☆☆

?法律的構成要素主要包括規範、原則、觀念和技術,其中法律規範是法律構成要素的主要部分。

?1,法律規範的概念

?2.法律規範的邏輯結構

?3.法律規範的類型

1,法律規範的概念

?法律規範是國家制定或承認的行為準則,規定了權利、義務和法律後果。

?法律規範=法律條文?

?法律規範是法律的基本要素,通過法律條文來表達。

?法律規範是法律的本體,法律條文是法律規範的外在表現。

?兩者之間是內容和形式的關系。

2.法律規範的邏輯結構

?(1)假設。

?(2)加工。

?(3)制裁。

?壹項法律規範的組成要素可以在壹個條款或不同條款中表述,有時可以省略假設要素,以避免法律條款過於冗長。

3.法律規範的類型

?根據法律規範內容的不同分類

?(1)授權規範。

?(2)強制性規範。

?(3)復合規格。

?根據法律規範對人們行為的限制和範圍的不同,法律規範可以分為強制性規範和任意性規範。

三、了解法律關系★★★☆☆

?1.概念和特征

?法律關系是人們在用法律規範調整社會關系的過程中形成的具有法定權利和法定義務的社會關系。法律關系屬於社會關系,表現的是人與人之間的關系,但不是壹般的社會關系。

?①是在法律規範基礎上形成的社會關系。

?②法律主體之間的社會關系。

?③它是以權利和義務為內容的社會關系。

?④受法律保護的社會關系。

?2.法律關系的構成

?法律關系由法律關系的主體、客體和內容構成。

?法律關系主體:主要有三類:自然人、組織和國家。

?法律關系客體:指法律關系主體之間的權利義務所指向的客體。壹般來說,法律關系的客體可以分為三類:客體、行為和智力成果。

?法律關系的內容是指法律關系主體之間的法律權利和義務。

?3.法律事實

?法律事實是法律規範所規定的客觀情況或現象,能夠引起法律關系的產生、變更或消滅。

?(1)法律事件。法律事件是由法律規範規定的,不以當事人的主觀意誌為轉移,導致法律關系產生、變更或消失的客觀事實。法律事件包括

?(2)法律行為。法律行為是指以當事人的主觀意誌為轉移,能夠引起法律關系的產生、變更或者消滅的行為。法律行為根據是否符合法律規範的要求,可以分為合法行為和非法行為;根據當事人的認知狀態,可以分為善意行為和惡意行為。

壹、中國社會主義法的本質★★☆☆

?1,中國的社會主義法是階級和人民的統壹。

?2、我國社會主義法律是科學性和先進性的統壹。

?3.中國社會主義法律是建設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的重要保障。

二、記住中國社會主義法的起源★★★☆

?法的起源又稱法的淵源,是法理學中的壹個重要概念,是法學基礎理論中的壹個重要問題,對國家立法、執法和司法具有重要意義。

1,法律起源的概念?在我國,法的淵源主要是指法的形式淵源,即法的創造方式和表現形式,也稱為法的效力淵源。成文法是中國社會主義法律的主要來源。

?成文法是具有立法權的國家機關依照法定程序制定和頒布的法律。

2.中國法律起源的特征。

?目前,中國法律的起源有以下特點。

?(1)以憲法為核心,優先制定法律。

?(2)特別行政區法律是我們全國性法律的來源。

?(3)習慣在壹定條件下也可以成為中國法律的淵源。習慣是人們在長期的生活中逐漸養成的壹種行為模式和社會風尚。

3.當代中國法律的起源。

?當代中國法的淵源是指作為我國主體實行社會主義制度的中國大陸的法律淵源。

?包括憲法、法律、行政法規、地方性法規、

?自治法規、特別行政區法規、國際條約。

(1)憲法

?憲法是國家的根本法,規定了國家的根本問題,包括國體、政體、國家的根本制度、公民的基本權利和義務、國家機關的組織和活動原則、國旗、國歌、國徽和首都等。是治國安邦的總章程,是當前建設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的總綱。

?憲法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

(2)法律

?法律可分為:基本法(僅次於憲法)+基本法以外的法律。

?基本法律是由全國人大制定和修改的規範性法律文件。

?基本法以外的法律是指NPC人大常委會制定和修改的規範性法律文件,壹般涉及的範圍比基本法窄。

(三)行政法規

?行政法規是指我國最高行政機關即國務院按照憲法規定的權限和法定程序制定和修改的規範性法律文件。

?調節範圍廣,數量大。

?比如《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實施條例》《全國地質資料匯交管理辦法》《鹽業管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漁港水域交通安全管理條例》。

(4)地方性法規

?地方性法規是指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代表大會及其常務委員會根據本地區的具體情況和實際需要,在法定權限內制定的規範性文件。

?此外,設區的市的人民代表大會及其常務委員會也可以制定地方性法規,經省、自治區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批準,並報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和國務院備案後實施。

(5)自治條例

?自治條例包括自治條例和單行條例。

?民族區域自治制度是我國憲法規定的壹項基本政治制度。

?根據憲法規定,民族自治地方的人民代表大會有權根據當地民族的政治、經濟和文化的特點,制定自治條例和單行條例,但須經上壹級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批準後生效。

?自治條例不能同憲法、法律和行政法規相抵觸,只能在自治地方有效。

(六)法規

?條例包括國務院各部門的條例和地方政府的條例。

(7)特別行政區法律法規?特別行政區實行不同於中國其他地區的經濟、政治和法律制度。?根據特別行政區基本法,特別行政區享有高度自治權?外交和國防事務不屬於中央人民政府管理?特別行政區享有行政權、立法權、獨立司法權和終審權。

(8)國際條約

?這裏的國際條約是指中國締結或者參加的國際條約和協定。

?根據有關法律規定,中國締結或加入的所有國際條約和協定在中國都具有法律效力,屬於當代中國法律的淵源之壹。

三。理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律體系★★★☆☆

?1.法制和法律部門的概念

?法律體系是指將壹個國家現有的全部法律規範分類組合成不同的法律部門而形成的統壹的有機整體。

?法律部門,又稱部門法,是指壹個國家按照壹定的原則和標準制定的同類法律規範的總稱。

2、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律體系的組成

?(1)憲法和憲法相關法律

?(2)民法和商法

?(3)行政法

?(4)經濟法

?(5)社會法

?(6)刑法

?(7)訴訟和非訴訟程序法

(1)憲法和憲法相關法律

?憲法及其相關法律是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律體系的主導部門。

?憲法是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及其修正案。

?憲法相關法律是指與憲法相適應,直接保障憲法實施和國家權力運行的法律規範,如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組織法、立法法、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和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選舉法、國旗法、國籍法、民族區域自治法、香港特別行政區基本法、澳門特別行政區基本法等。

(2)民法和商法

?基本法律部門之壹是規範民商事活動的基本法。

?中國采取民商合壹的立法模式。

?商法:公司法、證券法、保險法、票據法、海商法、商業銀行法、期貨法、信托法、招標投標法、企業破產法等。

(3)行政法

?行政法是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律體系的基本法律部門之壹。

?行政法主要包括與行政主體、行政行為、行政程序、行政監督和監察、國家公務員制度有關的法律規範。

?行政法部門的常用法律主要有行政處罰法、行政復議法、公務員法、國防法、兵役法、中國公民出入境管理法、治安管理處罰法、律師法、公證法、教育法、城鄉規劃法、環境保護法、大氣汙染防治法等。

(4)經濟法

?經濟法是從民法的商法部門和行政法部門分離出來的法律部門,主要涉及國家宏觀調控、經濟管理、創造平等競爭環境和維護市場秩序。

?經濟組織法律制度,如國有企業法、公司法等;

?經濟競爭的法律制度,如反不正當競爭法、反壟斷法、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產品質量法等。

?經濟調節的法律制度,如預算法、審計法、會計法、中國人民銀行法、價格法等。

?經濟管理的法律制度,如煙草專賣法、藥品管理法、國有資產管理法等。;

?經濟監管法律制度,如銀行業監管法、稅收征管法等;

?涉外經濟法律制度,如外商投資企業法、對外貿易法等。

(5)社會法

社會法調整的社會關系主要是勞動關系、社會保障和社會福利關系,旨在從社會整體利益出發保護勞動者、失業人員、喪失勞動能力的人和其他需要幫助的人的權益。

我國制定的社會法律主要有勞動法、勞動合同法、就業促進法、安全生產法、職業病防治法、殘疾人保障法、未成年人保護法、社會保險法等。

(6)刑法

我國現行刑法是1997年3月修訂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刑法作為壹個獨立的法律部門,不僅包括《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還包括刑法十修正案和全國人大常委會關於懲治犯罪的決定。

(7)訴訟和非訴訟程序法

?程序法是規定保障權利和義務實現的程序的法律規範。

?程序法是規範國家司法機關解決社會糾紛的法律規範。

?非訴訟程序法是規範仲裁機構和人民調解組織解決社會糾紛的法律規範。

?目前,我國的訴訟和非訴訟程序主要有刑事訴訟法、民事訴訟法、行政訴訟法、引渡法、仲裁法、人民調解法等。

壹、理解法的制定★★★☆☆

?制定法律又稱立法,是指法定機關依照法定職權和程序,創設、承認、修改和廢止規範性法律文件的活動。

?1,立法機關及其權威

?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及其常務委員會行使國家立法權。

?國務院根據憲法和法律,制定行政法規,發布決定和命令。

?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依照法律規定的權限,在本行政區域內通過和發布決議。

?地方各級人民政府有權在法律規定的權限內,發布本行政區域內的決定和命令。

?2.立法程序

?立法程序是指立法機關在制定、批準、修改和廢止規範性法律文件的活動中,應當遵循的法定步驟和方法。

?立法準備階段——法律的形成和確立階段——法律的完善階段。提案、審議、表決和公布。

(1)議案的出臺。

?向全國人民代表大會提交法律議案:

?NPC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主席團

?中央軍事委員會、國務院

?最高人民檢察院、最高人民法院

?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各專門委員會的代表三十人以上聯名,可以組成壹個代表團。

?向常務委員會提出法律議案:

?常務委員會組成人員為65,438+00人以上。

(二)議案的審議。

?議案審議是指立法機關對法律草案進行正式審查和討論的專門活動。

?列入全國人民代表大會會議議程的法律案,由有關的專門委員會進行審議。

?列入常務委員會會議議程的法律案,壹般應當經三次常務委員會會議審議後,再交付表決。

(三)法案的表決和通過。

?法律草案修改稿——管委會會議審議——法制委員會修改——法律草案表決稿——常委會全體會議表決(過半數通過)

(4)公布法律。

?公布法律的權力通常由國家元首行使。

?中國憲法規定:“中國人民和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根據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和NPC常務委員會的決定公布法律。”

?3.法律文件的完善

二、實施記憶法★★★★☆

?1,符合法律

?廣義的守法:法律的實施。

?從狹義上講,守法(守法)是指壹切組織和個人依法行使權利、履行義務的活動。

?遵紀守法包括:依法行使權利、履行義務。

?(1)守法主體?中國公民+中國組織+外地外國組織或個人。

(二)遵守法律的條件

?守法的主觀條件:主體的政治意識、法制觀念、道德觀念、文化程度和心理素質。

?守法的客觀條件:主體所處社會的法律狀況、政治狀況、經濟狀況、民族傳統、社會風氣、家庭環境。

?2.法律的實施

?廣義的執法包括法律的適用。

?狹義的執法僅指國家行政機關及其公職人員、法律授權和委托的組織及其公職人員依法行使管理權力、履行職責、實施法律的活動,故常稱為行政執法。

?行政執法具有以下特點:

?(1)執法主體具體。(2)執法內容廣泛。

?(3)執法有主動性。(4)執法活動是單方面的。

?3、法律的適用

?法律適用又稱司法,是指國家司法機關及其公職人員依據法定職權和程序,適用法律辦理案件的專門活動。

?(1)法律的適用主體是司法機關。?(2)法律的適用必須嚴格遵循法定程序。

?(3)法律的適用以國家強制力為後盾。?(4)法律的適用非常專業。

三、法律監督的適用★★☆☆

?1,國家監督

?國家監督,又稱對國家機關的監督,分為:

?當局的監督。

?(2)行政機關的監督。

?(3)監察機關的監督。

?(4)司法機關的監督。

?2.社會監督

?社會監督是指憲法規定的除國家機關以外的所有政黨、社會團體和人民群眾。

以及有關法律法規對各種合法活動合法性的監督。

?這種監督是廣泛的、大眾的、自發的。

?根據監管主體的不同,分為:

?(1)中國* * *制作方監制。(2)對社會組織的監管。

?(3)人民的監督。(4)輿論監督和網絡監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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