訂立勞動合同的原則是指雙方在訂立勞動合同過程中應當遵循的法律規範。它是勞動合同訂立的指導原則和總精神,是勞動合同本質的反映,貫穿於勞動合同訂立的全過程。勞動合同訂立原則在勞動合同訂立過程中的各個環節都起著指導和指揮作用。它是具有普遍約束力和指導意義的法律規則,是衡量當事人訂立勞動合同是否有效的依據和基本標誌。《勞動法》第十七條明確規定,訂立和變更勞動合同,應當遵循平等自願、協商壹致的原則,不得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這壹規定包括三個方面:
平等自願的原則
平等是指勞動合同雙方具有相同的法律地位。訂立勞動合同時,雙方是作為勞動關系的主體出現的,是平等主體之間的關系。雙方應根據法律進行充分協商。談判時,雙方有平等的權利主張利益,不存在命令和服從的關系。平等原則給予雙方公平的表達意願的機會,有利於維護雙方的合法利益。
自願,是指完全出於雙方真實意見訂立勞動合同,是雙方同意的表示,是雙方充分發表意見後,通過平等協商達成的協議。自願的含義包括:訂立勞動合同必須由雙方根據自己的意願自主決定,他人不得強令,壹方不得欺騙對方,也不得采取其他引誘方法使壹方在違背真實意願的情況下接受對方的條件;勞動合同期限和內容的確定必須與雙方的真實意願完全壹致。
在平等自願的原則中,平等是自願的基礎和前提,自願是平等的必然體現,沒有平等就很難真正實現自願。
(2)協商壹致原則
所謂協商壹致,是指勞動合同的全部內容,由雙方在法律法規允許的範圍內,經過討論協商,達成完全壹致的意見後確定。達成共識的關鍵是達成壹致。訂立勞動合同時,雙方雖經過充分協商,但仍存在較大分歧。沒有約定的意思表示,合同不能成立。協商壹致表明,勞動合同的所有內容都符合當事人的意願,雙方都可以接受。協商壹致原則是維護雙方合法權益的基本要求。
(三)不得違反法律和行政法規的原則。
不得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原則,即勞動合同的法定原則。訂立勞動合同的法定原則是勞動合同生效並受國家法律保護的前提。合法性原則的基本要求是:
第壹,訂立勞動合同的目的必須合法。
所謂正當目的,是指訂立勞動合同的目的和實現法律後果的意圖不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對於勞動者來說,就是實現就業,獲得勞動報酬,以維持生活和生存。對雇主來說,就是用勞動來組織社會生產勞動,發展經濟。當事人不得以合法的形式訂立勞動合同,掩蓋違法意圖的內容,以達到不良意圖的目的。正當目的往往是當事人的內在動機,壹般不容易從外部體現出來,這就要求當事人自覺遵守訂立勞動合同的法律規定,不做違法的事情。
第二,訂立勞動合同的主體必須合法。
所謂主體合法,是指勞動合同雙方必須具備訂立勞動合同的主體資格。對於用人單位來說,主體資格是指個體工商戶必須具有法人資格,個體工商戶必須具有民事主體的權利能力和行為能力;對於勞動者來說,必須具備法定勞動年齡、勞動能力和勞動行為能力。任何壹方不具備訂立勞動合同的主體資格,所訂立的勞動合同是違法的。
第三,訂立勞動合同的內容必須合法。
訂立勞動合同的內容必須合法,即雙方在勞動合同中確立的權利和義務必須符合國家法律、法規和政策的規定。勞動合同的內容涉及國家有關勞動用工、工資分配、社會保險、職業培訓、工作時間和休息時間、勞動安全衛生等方面的法律、行政法規和政策。在約定這些內容時,勞動合同必須在法律、行政法規和政策的範圍內確定,不能違反法律、行政法規和政策,更不能違反法律、行政法規和政策。比如,國家法律、行政法規規定勞動者每日工作時間不得超過8小時,勞動合同約定的勞動者每日工作時間不得高於8小時。國家法律、行政法規規定勞動者有休息休假的權利,不可能在勞動合同中規定勞動者不休息休假的條件,更不能剝奪其享受每周公休日和法定節假日的權利。
第四,訂立勞動合同的程序和形式必須合法。
程序合法是指按照國家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步驟和方法訂立勞動合同。在國家沒有制定專門規定規範勞動合同訂立程序之前,應當按照現行有關規定和合同制度通則訂立勞動合同。比如有兩個步驟:要約和承諾。具體方式是先起草勞動合同草案,雙方協商壹致後簽訂合同。形式合法是指勞動合同必須以法律法規規定的形式簽訂。《勞動法》第十九條規定?勞動合同應當以書面形式訂立。?這意味著勞動合同的形式是書面協議。如果雙方口頭簽訂勞動合同,就是正規的違法合同。
程序和形式是勞動合同生命的表現。訂立勞動合同的程序和形式是合法的。它是勞動合同主體資格和內容合法的保證。如果訂立勞動合同的程序和形式不合法,就很難保證勞動合同的內容合法。比如勞動合同是口頭簽訂的,由於沒有書面記錄,無法認定其內容是否符合法律法規和政策,是否存在明顯不公平或其他問題,因此無法確認和保障勞動合同的合法性。
第五,訂立勞動合同的行為必須合法。
所謂合法行為,是指勞動合同雙方必須以自己的實際行動體現勞動合同的合法性。訂立勞動合同不是簡單的書面協議,它涉及到方方面面的政策。比如國家取消勞動用工?內幕?然後呢。孩子替代?企業招聘時,訂立勞動合同的主體資格、形式和內容合法,但其行為不符合國家政策,其違法行為被合法形式掩蓋等現象。違反法律的行為是雙方事先串通好的,所以即使是自願、平等甚至其他條件合法,也是違法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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