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夏洛克要求按時得到壹磅肉並告訴法庭時,法官、夏洛克、安東尼奧的朋友們以及所有人都把這份合同作為自己的證據,主張自己的觀點。其中,鮑西婭對契約中“壹磅肉”的法律解釋可以說是整個故事的亮點和重要轉折點。這篇文章反映了許多法律思想,也包含了許多法律問題。我理解以下幾點:
當夏洛克催促按合同辦事,必須拿走壹磅肉作為違約賠償時,他辯稱“如果妳(法官)不允許我得到(壹磅肉),...人們將不再相信妳的法律”和“我要求根據法律屬於我的東西。”我們不討論這個命題應不應該成立,只說他的權利意識真的令人欽佩。有了法律至上的觀念,對法律的絕對尊重和信仰,法律在這壹刻成了他維權不可抗拒的武器。他在告訴我們遵守法律是必要的!法律是權利和義務的統壹,它不僅規定了我們的義務,也包括了我們的權利;遵守法律意味著捍衛我們自己的權利。
鮑西婭反對修改法律。她的觀點是:“如果壹條法律被改變,人們會改變其他法律。”正是因為她不贊成修改法律的書面表述,才有了下面這種獨特而精彩的詭辯(法律術語“法律解釋”)。暫且不論這種解釋是否正確合理,單就她維護法律的權威和尊嚴,保護法律穩定的精神和立場,就值得現代人敬佩和學習。假設當時她沒有想到對安東尼奧有利的法律解釋,我想她還是會堅持反對修改法律的,因為她知道,用壹個案件的不公來換取整個法治的權威和神聖是值得的。
這篇文章中說的最多的就是鮑西婭完全按照契約行事,卻救了主角安東尼奧的故事。首先,她同意商人夏洛克的說法,認為他是依法辦事,這使夏洛克誤以為他終於勝訴了,並使他由衷地大聲稱贊:“噢,博學的法官!哦,聰明的年輕人!”夏洛克,他為什麽沒有想到,自己是在不知不覺中走進了鮑西婭設下的陷阱,而這個陷阱,在後面的文章中,是對他最致命、最致命的壹擊。訴訟結果轉折的關鍵點在於,鮑西婭將合同中的“壹磅肉”解釋為沒有“任何壹滴血”的壹磅肉。如果割肉過程中有血,哪怕只是壹滴,都是違反合同和法律的!對於夏洛克來說,這還不是最糟糕的,最讓他無法接受的是,如果他違反了契約,也就是法律,他將被剝奪像生命壹樣珍貴的土地和財產。如何推斷出這個結果?鮑西婭使用了法律解釋的方法之壹,即法律目的解釋,這意味著通過理解法律的書面文本來探索書面文本背後立法者的主觀心理意圖。通俗點說,就是人們為什麽要制定這個法律,制定這個法律的目的或者效果是什麽?鮑西婭認為夏洛克要的那壹磅肉是安東尼奧最想要的。夏洛克的目的顯然是要殺死安東尼奧,而且“威尼斯法律規定,任何試圖殺死或謀殺任何威尼斯公民的人必須沒收壹切。”
結果,故事的結果出乎意料,卻在人們的意料之中。懲惡揚善,讓好人永遠平安的理念再次得到了印證,社會似乎依然是公平的(本文最後辯稱,這壹判決對夏洛克是不公平的)。
Portia的方法是壹個驚喜,但它繞了壹個大圈。如果把這個案子放在當今社會的法律體系下,那就很簡單了。可以直接說這個合同因為涉及侵犯公民人身權而被認定無效;或者因壹方當事人在訂立時乘人之危損害對方利益而撤銷合同。但是,我們不能苛責前人,苛責當時的法律。也許正是記住了這個教訓,後人才重視法律的價值判斷功能,將人身權的不可侵犯性納入今天的法制建設。
即使現行法律沒有規定不同於財產權的人身權的特殊保護,我們也可以以標的物事實上不能履行為由,認定該合同無效。事實上,正如鮑西婭解釋的那樣,只有肉被切開而不流血。事實上如何實現這壹點?但是,此時可能會出現另壹個法律問題,即安東尼奧有締約過失責任。
所謂締約過失責任,是指合同壹方違反誠實信用原則應當承擔的先合同義務,造成對方信賴利益損失時,應當承擔的民事賠償責任。《合同法》第四十二條關於訂立合同的過錯責任:“在訂立合同過程中,有下列情形之壹,給對方造成損失的,應當承擔損害賠償責任: (壹)假借訂立合同惡意協商的;(二)故意隱瞞與訂立合同有關的重要事實或者提供虛假情況的;(三)其他違反誠實信用原則的行為。”安東尼奧在訂立合同時,未如實告知夏洛克違約的標的物壹磅肉事實上不能履行,致使對方因信賴合同能夠履行,而實際上未能履行而遭受信賴利益的損失。對於這壹損失,安東尼奧應當承擔締約過失責任。鮑西婭只提出了合同無法履行的事實,卻沒有要求安東尼奧承擔責任,這對夏洛克是不公平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