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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手房不能轉讓。民法典是如何規定的?

第壹,二手房不能轉讓。民法典是如何規定的?

這些妳需要註意。

1.賣方無法提供房產證。

沒有房產證的二手房,無法過戶,也無法在房管局辦理手續。只有房產證才能證明房屋所有權。沒有房產證買房,要承擔很大的風險,權益沒有保障。

二、未經其他產權所有人同意出售房地產。

如果房屋中有壹個以上的* * *業主,出售房屋必須征得* * *業主的同意。如果有人不同意,銷售無效。即使過戶完成,也只能在產權人調查後才能退房。

過戶時,房產所有人必須到場簽字。如果有人來不了,對方要提供經過公證的委托書,把違約風險降到最低。

三、被有關部門查封的財產。

買密封房可能不行,不然妳買房子付的首付就打水漂了。房子被查封的原因很復雜,既有惡意的,也有無意的。

原因可能是房價大漲,賣方與第三方合謀偽造債權債務關系,導致房產被查封,交易被迫終止;也可能是賣家賣的房子在登記上是屬於賣家的,但是因為家庭的原因,有人提起訴訟,查封了房產。

原因很多,買家往往防不勝防。如果涉及訴訟的房屋被保全,查封期會很長,查封期內房屋不能過戶。

第四,房貸沒有解禁。

現在很多賣家都是貸款買房。沒有還清銀行貸款的房子叫按揭房,必須是無抵押房產才能辦理過戶。

所以,買這樣的房子,賣家需要去銀行解除抵押(所謂的“止贖”)。如果房子做了其他擔保,賣方必須把擔保的錢還清,才能做諒解質押。

5.因違法建設導致產權被凍結。

如果是違章搭建的房屋,在拆除恢復原狀之前,房屋不能買賣,不能轉讓,不能通過任何合法手段抵押。

2.在北京買二手房的首付是貸款完成後還是過戶後?

法律主觀性:

這裏還是兩種情況,壹種是全款買房,壹種是貸款。過戶前要把錢交給業主,雙方簽訂的合同要寫清楚,以白紙黑字為準。如果選擇貸款買房,必須先交定金。轉賬後,妳把剩余的錢打到機主的卡上。1,房屋產權確認是必須提前做的壹步。房子的所有檔案都要在房產交易中心查清楚,妳要買的房子才是真正屬於房主的。同時沒有抵押,保證這套房子以後不會給妳帶來麻煩。2、所有資料確認後必須先交定金,然後先把定金給業主。這和正常的購房程序是壹樣的,但壹般都是“定金”,意思是錢先不在業主手裏,中介公司會臨時頂替,也是為了防止業主反悔。3.申請貸款,付首付。在此之前,妳可以拿著合同去銀行申請貸款。填好申請表後,妳需要先把首付款存入銀行的監管賬戶。這錢不能動。4.過戶和抵押貸款申請通過後,這個時間就是“過戶”的時間。在此之前,先交中介保管的保證金,然後才是傳統的繳稅和過戶手續。這個時候可以拿到,但是很快就要去銀行,需要辦理貸款抵押。5.最後,在銀行貸款等所有手續都辦理妥當後,妳需要等待銀行放款,壹般是2-6個月左右,有時錢可能會直接轉到房子的主人手裏。意思是買二手房的時候,剩下的洞要分兩次交,壹次是過戶前給業主的定金,壹次是後來剩下的錢。妳得把房子過戶,拿到房產證再交給房主。但是全款買房的話,程序就和這個不壹樣了。該法以《房屋登記辦法》為基礎。

法律客觀性: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條有下列情形之壹的,可以解除合同: (壹)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實現的;(二)履行期限屆滿前,壹方當事人明確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為表明不履行主債務;(三)壹方遲延履行主債務,經催告後在合理期限內不履行的;(四)當事人壹方遲延履行債務或者有其他違約行為,致使合同目的無法實現的;(五)法律規定的其他情形。以繼續履行債務為內容的不定期合同,當事人可以隨時解除合同,但應當在合理期限前通知對方。

三、民法典二手房轉讓貸款實施細則?

房產買家如果想在出售二手時過戶,必須先還清貸款並註銷抵押登記,註銷登記後再將所有權過戶到買家名下。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四百零六條抵押期間,抵押人可以轉讓抵押物。除當事人另有約定外,從其約定。抵押財產轉讓的,抵押權不受影響。

抵押人轉讓抵押物的,應當及時通知抵押權人。抵押權人能夠證明抵押物轉讓可能損害抵押權的,可以要求抵押人清償債務或者將轉讓所得價款提前交存抵押權人。轉讓價款超過債權數額的部分歸抵押人所有,不足部分由債務人清償。

城市房地產抵押管理辦法

第三十五條抵押合同變更或者抵押關系終止的,抵押當事人應當自變更或者終止之日起05日內到原登記機關辦理變更或者註銷抵押登記。

四、二手房過戶貸款全流程

1.提交二手房貸款所需的材料

買方需提供:身份證、戶口本、結婚證或離婚證、離婚協議或判決書(僅限已婚或離異人士)、收入證明、6個月內銀行賬戶、貸款銀行儲蓄卡,同時提交購房合同,即存量房買賣合同。

2.銀行對申請貸款的房子進行評估:壹般銀行會交給專業機構進行評估。

3.銀行審批:審批通過後,銀行會出具貸款審批函,向賣方證明銀行同意貸款給買方,賣方可以放心將房屋過戶給買方。

4.過戶:不動產登記制度實施後,過戶時,買賣雙方只需到不動產登記機構將原房產證變更為房產證,就可以直接在房產證上登記購房人的姓名。

5.將不動產產權證交給銀行抵押:到不動產登記部門辦理不動產登記證,證明該房產具有銀行的抵押權。壹般銀行會交給專門的機構來處理房子的抵押。

6.銀行放款:經貸款銀行同意發放的貸款,由貸款銀行根據貸款合同壹次性或分次劃入賣方在貸款銀行開立的存款賬戶。

法律依據:《民法典》第603條,出賣人應當按照約定的地點交付標的物。

當事人沒有約定交貨地點或者約定不明確,依照本法第五百壹十條的規定仍不能確定的,適用下列規定:

(1)標的物需要運輸的,出賣人應當將標的物交付給第壹承運人交付給買受人;

(二)標的物不需要運輸,出賣人和買受人訂立合同時知道標的物在某壹地點的,出賣人應當在該地點交付標的物;標的物在某地不為人所知的,應當在訂立合同時交付於出賣人的營業地。

《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條,不動產物權的設立、變更、轉讓和消滅,經依法登記後發生效力;未經登記,不發生效力,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

依法屬於國家所有的自然資源可以不登記。

《民法典》第二百壹十條,不動產登記由不動產所在地的登記機構辦理。

國家實行不動產統壹登記制度。統壹登記的範圍、登記機構和登記方式由法律、行政法規規定。

《民法典》第二百壹十壹條當事人申請登記時,應當根據不同的登記事項,提供權屬證書、不動產界址、面積及其他必要的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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