寧波天壹公證處、寧波袁茵公證處、寧波明州公證處、寧波信達公證處為寧波市司法局直屬自收自支事業單位。因工作需要,決定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工作人員。根據《寧波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實施辦法》精神,經市人事局同意,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壹、招聘原則和方法
公開招聘堅持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采取公開報名、統壹考試、擇優錄用的方式。
二、招聘對象的基本條件
(壹)具有寧波市常住戶口;
(二)遵紀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職業道德;
(3)符合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三、招聘崗位、名額及崗位所需資格條件
本次面向社會公開招聘5名工作人員。具體招聘單位、職位、人數、學歷及專業要求等資格條件(詳見附件1)。
招聘條件中規定的年齡和工作時間,截止時間計算為2011年4月30日。
四。招聘程序
(壹)報名和資格審查
1.報名:報名時間為公告發布之日起至2011。5月6日16截止,逾期不接受報名;報考人員可從寧波司法行政網(www.nbsfj.gov.cn)下載並填寫報名表(詳見附件2),並在報名截止前發郵件至nbzzb@nbsfj.gov.cn。請在郵件標題中註明“招聘報名表”,系統會自動回復郵件信息。每位申請人限報壹個單位。聯系人:趙老師、葛老師,聯系電話:87296548。
2.資格審查:報考人員須於5月201日9:00-1:30到寧波市司法局(環城北路647號)進行資格審查。
參加資格考試所需材料:報名表壹式兩份(附照片)、本人身份證、戶口簿、學歷、學位證書、法律職業資格證書、公證員執業證書、近期免冠1寸照片兩張、相關工作經歷證明、獲獎證書等相關證件(證明)原件及復印件;港澳臺及國外留學回國人員須提供教育部中國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境外學歷、學位證明。
通過資格審查的考生當場發放準考證。
3.註意事項:
(1)報考人員不能同時用新舊身份證號報名,報名和考試使用的身份證必須相同;
(2)公務員、事業單位在編人員、現役軍人和原公務員、事業單位在編人員被辭退者不能報考。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人員、被開除公職的人員、在公務員和事業單位招聘過程中被發現在考試中有作弊、舞弊行為的人員、依法禁止錄用為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人員不得報考。
(3)申請人應對其信息和材料的真實性負責。提供虛假信息並通過資格審查的,壹經查實,取消考試或聘用資格。
(4)同壹職位報名人數與招聘計劃人數之比不低於3: 1的,低於3: 1的,減少該職位招聘人數或取消招聘。
(2)考試
1,筆試:5月2011 14進行筆試。筆試地點和具體時間見準考證。試卷分為100分。
2.面試:筆試結束後,按照高分到低分1: 3的比例確定面試人員(如比例不足1: 3,如最後進入面試的人員分數相同,可並排進入面試)。筆試成績和面試人員名單在寧波司法行政網(www.nbsfj.gov.cn)上公布,面試的具體時間和地點也在網上公布。面試成績100,合格分數線60。面試不合格者將被淘汰。
考試總成績(筆試占40%,面試占60%)和參加體檢人員名單將於面試後3個工作日在寧波司法行政網站公布。
(三)體檢
根據考生總成績從高到低,按崗位人數1: 2確定參加體檢人員名單(如總成績並列,可並列進入體檢),不足規定比例者按實際人數確定。
體檢參照公務員體檢標準執行。體檢時間、地點另行通知,費用自理。
放棄體檢的報考者視為放棄聘用資格。體檢不合格者將被淘汰。放棄體檢且體檢不合格者,不予遞補。
體檢合格者,按考生總成績從高到低按招聘計劃1: 1確定。
(4)評估
考核工作參照《浙江省公務員錄用考察工作細則(試行)》的有關規定執行。考核不合格者淘汰,體檢合格者從高分到低分考核。
(5)宣傳和就業
考試結束後,根據考試、體檢、考核結果,擇優確定人選名單,並在寧波人事編制網(www.nbrs.gov.cn)、寧波司法行政網(www.nbsfj.gov.cn)公示7個工作日。
公示結束後,如無異議,報寧波市人事局辦理正式審批手續後,由被聘用人員與招聘單位簽訂聘用合同,辦理聘用手續。根據事業單位聘用制度,對成功的候選人進行試用期。
被聘用人員無正當理由逾期不報到的,取消聘用資格。
動詞 (verb的縮寫)其他人
寧波市司法局設立招考監督電話:87296563。
寧波市司法局
2011年4月26日
附件1:寧波市司法局直屬公證處公開招聘崗位及條件要求。文件
附件2:寧波市司法局直屬公證處公開招聘報名表。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