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法定節假日後離職有工資嗎?
法定節假日屬於帶薪休假。勞動者在法定節假日後離職的,用人單位應當支付勞動者在法定節假日期間的工資。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
第四十條在下列節日期間,用人單位應當依法安排員工休假:
(1)元旦;
(2)春節;
(3)國際勞動節;
(4)國慶節;
(五)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節假日。
第四十四條有下列情形之壹的,用人單位應當按照下列標準支付高於勞動者正常工作時間工資的工資報酬:
(壹)安排勞動者延長工作時間的,支付不低於工資的150%的工資報酬;
(二)休息日安排勞動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補休的,支付不低於工資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資報酬;
(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勞動者工作的,支付不低於工資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資報酬。
二、年假工資怎麽算?
經職工同意,用人單位未安排年休假,或者安排的年休假少於應休天數的,應當按照職工日平均工資的300%向職工支付年休假工資。
用人單位與勞動者解除(終止)勞動合同時,壹年內未安排勞動者休年休假或者安排的年休假少於應休天數的,應休年休假天數按照勞動者當年工作時間折算並支付年休假工資,折算後不足1個完整天數的部分不支付年休假工資。
雙方勞動合同、用人單位集體合同或者用人單位相關制度約定的年休假工資高於上述標準的,按照約定或者約定的標準執行。雙方約定或約定的年休假工資低於上述標準的,應按照《職工帶薪年休假條例》向職工支付年休假工資,因為該約定或規定本身是違法的,不具有法律效力。
年假工資主要分為兩部分,壹部分是日常工作期間的日工資(當天平均工資的100%),這部分收入隨日工資發放。另壹部分為日平均工資的200%,最遲在當年65438+2月31之前,由勞動合同解除(終止)時的用人單位或者在職職工繳納。
3.員工離職的方式有哪些?
(壹)、與單位協商解除合同
這是首選。有可能和單位協商的,盡量協商解決。壹般情況下,如果員工無意在公司工作,那麽從單位的人力資源管理來說,離開這個員工其實是有害的。
協商解決時,員工應註意以下幾點:
1,違約金
雙方在勞動合同中約定違約金的,員工提出離職,單位可以要求員工支付違約金。在協商過程中,員工要註意合同中約定的違約金是否合法,因為北京當地的法律法規明確規定,在正常工作情況下,違約金不能超過員工前12個月的工資總額。超過的,法律不會承認。
2.進行工作交接,領取離職交接表。
交接單壹式兩份,公司和員工各壹份。需要註意的是,員工要拿到壹份原件,並且這份原件已經雙方簽字或者蓋章。
3.拿到退款單或者離職證明。
還需要註意的是,妳需要拿到原件。
(2)提前30天通知單位,30天後正式解除雙方勞動合同。
這種撤銷權也稱為提前撤銷權。這種解除權不需要該股的同意。只要員工提前30天通知單位,期滿後雙方勞動合同關系已經解除,無論單位同意與否。該撤銷權的註意事項包括:
1.註意,合同中有關於提前通知費和保密期限的條款,沒有其他方的約定。
如果合同中有這樣的規定,員工提前通知的時間應該按照雙方在合同中約定的提前通知期限,而不是30天。這壹點需要註意。
2.通知方式必須采用書面形式,並留存復印件,要求單位簽收。單位簽收的,保留簽收件;如果公司不簽收,建議再快遞壹份給公司,並保留好寄出的憑證。還需要註意的是,送的東西壹定要在送的憑證上寫清楚。
以上知識是我對“法定節假日後離職有工資嗎?”法定節假日屬於帶薪休假,員工在法定節假日後離職,用人單位應當支付法定節假日期間的工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