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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國私立學校為什麽“火”了

法國政府對私立學校的態度壹直是大力支持,嚴格管理。私立學校為法國社會提供了良好的公共服務,成為國家教育體系的有機組成部分。相對更自由的辦學機制和視家長為“顧客”、更要對家長負責的準商業化運作規則,使得民辦學校與公辦學校形成了強有力的競爭。

近年來,法國公立學校不斷受到教師罷工、教學紀律松懈和校園暴力加劇的影響,許多學生被私立學校搶走。教育界的人認為,有序競爭對教育是好事;但對政府來說,最緊迫的任務是支持公共教育的發展。

巴黎市中心聖拉紮爾火車站附近的倫敦街52號,是壹棟6層樓高的老建築——“哈特默學校”。該校因成功教育貴族子弟而聞名巴黎。它有著傑出的校友記錄,希拉克總統、作家薩特和最近去世的摩納哥大公雷尼爾三世都曾就讀於此。希拉克現在是該校的名譽校長。雖然學校的學費壹年近4000歐元,但前來註冊的學生卻在逐年增加。

校長讓-皮埃爾·勞斯(Jean-Pierre Rouse)告訴記者:“壹些家長覺得壹些公立學校的管理不夠嚴格,教學內容分散。他們希望自己的孩子接受更傳統、更激烈、更有保障的教育。”他自豪地介紹,哈特梅爾的小學生家長每周都能帶著孩子上“大班”,親自檢查學校教學和孩子的進度,這在其他學校很少見。

在法國,歷史悠久、運作成功的私立教育機構並不少見。據法國教育部統計,截至2003年,法國共有各級私立教育機構1,000余所,教師約1.3萬人,學生近200萬人,占全國學生總數的1.7%。

但是,像哈特默學校這樣不與政府簽訂任何合同的私立學校,確實是個異數。法國私立中小學分為“合同外私立學校”和“合同內私立學校”。如果不簽訂合同,學校將作為盈利機構存在,遵守商業法律法規,其教學不受國家監管。它的財務、教學、管理完全自理,只需要遵守國家的法律,而不是教育部的教學大綱。

但法國95%的私立中小學仍處於嚴格的國民教育體系中,即與政府簽約。壹旦簽訂合同,私立學校教師的工資也由國家支付。合同有兩種:簡單關系和契約關系。前者要求民辦學校在辦學條件、師生比、教師資格等方面執行與公辦學校相同的標準,但在教學上仍有壹定自由度,學校日常開支主要靠學費支撐;後者的日常開支可以由地方政府提供部分資金,前提是執行國家教學大綱,國家監控教學和財政。

當然,法國的國民教育仍然受到政府的嚴格控制:只有公立學校可以頒發國家承認的文憑,私立機構只能頒發學歷證書,但是私立學校的學生可以參加全國統壹考試,獲得國家承認的文憑。因此,學生能否通過全國統考,進入精英大學,獲得國家文憑,是衡量私立學校成功與否的關鍵因素之壹。法國實行中小學免費義務教育,不收學費的公立學校壹直是國民教育的主體。私立學校收費不同。中學平均每年學費四五百歐,最高可達數千歐,所以壹直被認為是富家子弟的選擇。公立學校和私立學校的學生比例基本是82-50。

與公立學校相比,私立學校在教師聘任、學生錄取、教學方法選擇等方面有更多的自由度。也更註重與學生家長的關系,更註重聽取家長的意見,歡迎家長介入校園生活,公開表達對學校管理的不滿。這些都使得私立學校與公立學校形成了強有力的競爭。

對此,教育史專家Levl表示,放棄公立學校轉到私立學校的現象已經蔓延到社會各個層面。私立學校中仍有許多來自富裕家庭的孩子,但他們的數量與來自低收入家庭的學生數量之間的差距正在逐漸縮小。另壹個新現象是,家長為了讓孩子體驗多種多樣的教學方式,故意選擇讓孩子在公立學校和私立學校之間來回切換。過去,只有熟悉學校制度的中高級職員和教授才教他們的孩子。

教育采取這種折中的態度。在某種程度上,更多的競爭對教育來說是件好事。

面對來自私立學校的強大競爭,公立學校怨聲載道。2008年5月,五個公共教育機構協會聯名寫信給教育部,反對政府根據合同增加對私立學校教育的財政支持的新法令。公立教育機構及其支持者普遍認為,幫助私立學校和富裕家庭的孩子顯然不是政府主辦的全民教育的重中之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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