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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語考試主觀題答題技巧

法語考試中主觀題的答題技巧:

壹.案例準則

本案的考點是* * *共犯,涉及* * *共犯的成立條件、* * *共犯的範圍、過限處理、* * *共犯的分類、* * *共犯的從屬理論、* * *共犯中犯罪形態的認定,對* * *共犯問題進行了全面考察。對深入理解* * *帶罪問題具有重要的借鑒意義。

二、案件情況

趙與羅因爭吵而產生仇恨,趙出資2萬元聘請錢教訓。(事實1)

錢某同意回家後將此事告訴妻子孫謀,並讓孫謀留意自己。孫說:“我不去,妳自己去吧,”但又促使錢說:“只管傷人,不要殺人。”錢某答應了,為此錢某準備了壹根用軟而厚的膠帶包裹的硬棍。錢某又找了侄子李某(15歲)幫忙,約定壹起傷害羅某,並承諾事成後給李某5000元。(事實2)

為保險起見,錢某找到周某,騙周某說:“我要去羅家打劫,妳幫我留意壹下。”周某壹開始不同意,錢威脅周某把搶劫的事告訴妳。如果妳不去,我明天就殺了妳的嘴。”周被迫同意。(事實3)

第二天晚上,錢和李壹起進入羅的家,周在門外。錢某見床上睡了壹個人,以為是羅某,便用硬木棍將此人打死。李心想:“不如死了算了。”於是他拿起壹條板凳,猛砸在那人的頭上。錢某先走了。臨走時發現床頭有壹部手機(價值8000元),就暫時拿走了。李看到了,沒有阻止。(事實4)

錢某離開後,李某為破壞現場,在房間內插上電爐,並在電爐上投擲紙箱,企圖放火焚燒羅某的房屋。李出門後,錢問李:“妳在後面磨蹭什麽?”李回答:“我把家裏的電爐插上,每隔壹段時間就把他燒了,免得留下證據。”錢聽後沒有說什麽。(事實5)

我在門外沒有發現周的蹤跡。原來,周某見了錢、李後,越想越害怕,不壹會兒就逃回了家。(事實6)當晚,羅家發生火災,導致相鄰的幾間房屋被燒毀。事後查明,羅某當天在外地出差,正是羅某的妻子張某,因心臟病躺在床上睡覺。張被打(屍檢證明其身體輕傷,頭部重傷),致心臟病。當場死亡,(但無法查明是輕傷還是重傷導致的心臟病)。(事實7)

第三,問題

1.對事實1、事實4、事實7的分析:關於造成張死亡的事實,趙、錢、李構成了什麽罪?說明原因。

2.事實2分析:孫謀與錢某是否構成同壹犯罪?說明原因。

3.事實3、事實6分析:周、錢、李是否構成同壹犯罪?如果構成犯罪,是什麽罪?犯罪的形式是什麽?說明原因。

4.事實4分析:錢某搶走手機的行為如何定性,李某對此行為是否有責任?說明原因。

5.事實5分析:李放火的行為如何定性,錢對該行為是否有責任?說明原因。

6.全案分析:趙某、錢某、孫某、李某、周某在同壹犯罪中是怎樣的* * *犯,應如何承擔責任?

四、答題要點

1.關於造成張死亡的事實,錢犯故意傷害罪(致人死亡),李犯故意殺人罪(既遂),趙犯故意傷害罪(致人死亡)。

理由是:錢、李系* * *共犯,其* * *同輩結合被害人特殊體質導致死亡,與死亡結果有因果關系,客觀上認定為致死行為。錢的主觀傷害是故意的,構成故意傷害罪(致人死亡)。李系主觀故意殺人,構成故意殺人罪(既遂)。趙主觀上是傷害的教唆犯,構成故意傷害罪(致人死亡)。

2.孫與錢不構成同壹犯罪。孫在客觀上沒有幫助、教唆、共謀的行為,只是堅持,不能構成共同犯罪。僅僅知道該做什麽並不是犯罪。

3.周與錢在盜竊(入室盜竊)和故意傷害罪範圍內構成同壹犯罪;周與李在故意殺人罪範圍內構成同壹犯罪。

根據* * * *的從屬理論,幫助人周某客觀上為錢某入室盜竊、傷害、盜竊提供了幫助(身體幫助、心理幫助),主觀上具有幫助錢某入室盜竊、搶劫的故意。是錢入室盜竊(入室盜竊)、故意傷害的幫助者。

根據* * *犯罪從屬理論,幫助人周某客觀上為李入戶殺人提供了幫助(身體幫助和心理幫助),主觀上具有幫助入戶搶劫的故意。李的非法侵入罪與故意殺人罪是牽連犯,以故意殺人罪論處。因此,周是李故意殺人案的從犯。

周某在主犯執行死刑後潛逃,未斷絕因果關系。不能認定他是* * *犯的脫離,他仍然要對主犯造成的結果承擔責任,是犯罪既遂。

4.錢某搶走手機的行為構成盜竊罪。錢某的行為是李某沒有盡到的義務,其對此行為不承擔責任,不構成與* * * *的犯罪。

5.李放火的行為構成放火罪。縱火是由於前兩人實施了相同的傷害行為後又破壞了現場,是同壹犯罪行為所致。錢有制止的義務,因而構成放火罪,是不作為犯的放火罪。

6.(1)故意傷害罪(致人死亡),錢是行為人,是主犯。周是被脅迫的共犯,可以根據犯罪情節從輕、減輕或者免除處罰。趙是教唆犯,是主犯。(2)對於盜竊罪,錢是行為人,是主犯。周是從犯,是被脅迫的從犯。(3)對於故意殺人罪,李是行為人,是主犯。周是從犯,是被脅迫的從犯。(4)周只有壹種幫助行為,即廣義的故意,應以故意殺人罪或搶劫罪的共犯論處。

動詞 (verb的縮寫)擴展分析

* * *同罪是刑法中最重要也是最復雜的知識點,在法律職業資格考試中起著非常重要的作用。* * *同壹罪名涉及的問題非常復雜。理論上,關鍵是要搞清楚* * *罪的條件、範圍、歸責原則,以及* * *與犯罪人的區分,從而確定各行為人的責任和罪名。司法實踐中,關於* * *共犯的案例很多,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發布的很多指導性案例、權威案例都涉及到* * *共犯中的疑難問題。很多司法解釋也對* * *與犯罪的認定進行了解釋和規定。理解這壹問題對司法實踐具有重要意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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