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2:法律最重要的特點是答案d。
本主題考察法律的基本特征。法律的特點:(1)法律是國家制定或認可的;(2)法律對社會成員具有普遍約束力;(3)賦法由國家強制執行。以國家強制力確保實施是該法最重要的特征。
問題3:法律的三個特征是什麽?強制司法是普遍的
問題4:法律最重要的特征是什麽?該法最重要的特點是通過國家強制力確保其實施。
問題5:法律的四個特征:法律的特征
1.法律是壹種概括的、普遍的、嚴格的行為準則。
法律首先指的是壹種行為準則,所以標準化是它的首要特征。規範化是指法律為人們的行為提供模式、標準、風格和方向。同時,法律也是壹般的。它是從大量實際具體的行為中高度抽象出來的行為模式。它的對象是普通人,反復應用。法律也是普遍的,即法律規定的行為準則依法適用於所有公民,除法律之外沒有特殊要求,即“法律面前人人平等”。
壹個人的法律規範不同於其他規範的壹個重要特征就是嚴謹。它有壹個特殊的邏輯組成。構成法律的要素是法律原則、法律概念和法律規範。每壹個法律規範都由兩部分組成:行為模式和法律後果。行為模式是指法律為人們的行為提供的標準和方向。其中,壹般有三種行為模式:
(1)可以這樣表現,這叫授權規範;
(2)這種行為方式是命令性的,稱為命令性規範;
(3)沒有這樣的行為稱為禁止性規範。其中,(2)、(3)也稱為強制性規範。法律後果是指行為人具有法律意義的行為所產生的法律後果。有兩種法律後果:
壹種是積極的法律後果,是指行為人的行為符合法律規範的要求而產生的積極結果,包括國家承認該行為是合法的、有效的、應當受到保護甚至獎勵。
另壹種法律後果,無論是否定性,是指行為人的行為違反了法律規範的規定而造成的消極結果,包括國家不承認該行為合法、無效或受到法律制裁。
2.法律是國家制定並認可的行為準則。
這是法律淵源的壹個重要特征。
所謂國家制定和承認,指的是法律產生的兩種方式。成文法由國家制定,習慣法通常得到國家的承認。
3.法律是國家確認權利和義務的行為準則。
法律規定的權利和義務不同於其他社會規範。它們是壹種由國家確認或承認和保障的關系,這是法律的壹個重要特征。
法律是由國家強制執行的行為準則。
由於法律是國家意誌,其實施由國家保障。
問題6:法律最基本的特征1。法律由國家制定或認可。
2、法律是由國家強制力執行的。
3.法律對所有社會成員都有普遍約束力。
問題7:法律的作用是什麽?特色?特點:第壹,法律是國家制定或認可的。第二,法律是由國家強制力執行的,具有強制性。第三,法律對所有社會成員具有普遍約束力。
其功能有:導向、預測、評價、強制和教育。
問題8:法律的壹般特征可以概括為法律的幾個方面的基本特征:
(1)法律是調整人的行為的行為準則,法律正是通過調整人的行為來實現對社會關系的調整。它給人們提供的行為模式有壹個普遍的特點,就是在同等條件下,壹個法律規範可以反復適用於任何人。法律的規範性及其壹般特征,使得人們在實施某種行為之前,就有可能知道自己的行為是否符合規範的要求,以及這種行為會給行為人帶來什麽後果。這就是法律的可預見性。
(2)法律是國家制定或認可的規範。國家制定和承認是法律規範確立的兩種不同方式,也是法律區別於其他社會規範的主要特征之壹。法律的制定就是通常所說的立法。國家根據實際需要,通過國家主管機關,依照法定程序,創設不同形式、不同效力的法律規範。法律承認是指國家確認社會中壹些已有的規範,並賦予其法律效力。
(3)法律是由國家強制力保證實施的規範。法律的實施就是運用法律規範調整社會關系,維護社會秩序,使法律所體現的統治階級的意誌在社會生活中得以實現。要保證法律的真正實施,必須有壹套統壹的、強有力的暴力手段,既能迫使人們在日常生活中遵守法律,又能有效地懲罰違反法律的人。這種暴力手段就是國家機器本身。任何社會規範都要有壹定的強制力來保證執行,否則就不存在。但是,只有法律的實施有賴於國家強制力的保障。
(4)法律是規定權利和義務的規範。國家把有利於統治階級的現實社會關系規範起來,概括為人們必須遵守的普遍規範,即行為模式。這是法律。壹般來說,人能做什麽或不能做什麽,通常表現為法律權利;任何規定人們必須做什麽或不得做什麽的事情,通常都表現為法律義務。法律權利和義務由國家確認,並由國家強制力保障。
(5)對社會具有普遍約束力的規範國家是整個社會的官方代表,因此法律作為國家意誌的體現,其效力也必須遍及整個社會,並對其境內的任何人具有約束力。相反,在壹個國家內部,所有其他社會規範都不像法律那樣具有普遍約束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