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8月20日,NPC第十三屆人大常委會第三十次會議通過了《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援助法》(以下簡稱《法律援助法》)。這是中國首次對法律援助進行專門立法。法律共七章71,2022年6月65438+10月1生效。
法律援助制度作為維護當事人合法權益、保證法律正確實施、維護社會公平正義的壹項重要法律制度,在全面依法治國進程中發揮著重要作用。自1979年全國人大通過刑事訴訟法以來,法律援助工作在我國已經開展了40多年,有著深厚的實踐基礎。與此同時,除法律援助行政法規外,國務院有關部門、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也分別出臺了規範性文件。但面對新時代新任務新要求,也存在服務供給不足、資源分布不均、覆蓋面窄、保障不足、質量不高、便民措施不完善等問題。在此背景下,制定法律援助法,做出有針對性的法律規定,更好地滿足人民群眾日益增長的需求,通過更多形式為人民群眾在更大範圍內獲得及時、便捷、優質、高效的法律援助服務提供法律保障。
二、法律援助法的立法意義
將法律援助制度上升到法律層面並向全社會公布,可以引起社會各界的廣泛關註和高度重視,有利於擴大法律援助的知名度和影響力,培養人們的法律援助意識,推動全社會對法律援助進行深入廣泛的討論,進壹步推進法律援助工作的規範化、制度化、標準化和信息化。
三。《法律援助法》亮點
(壹)拓寬法律援助渠道。與《法律援助條例》相比,《法律援助法》明顯拓寬了提供法律援助的渠道。《法律援助法》第四條和第五條基本沿用了《法律援助條例》的規定,確立了包括法律援助工作保障和經費保障在內的政府責任。第六條確立了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和公安機關的法律援助職責;第7條規定了律師協會的法律援助義務;第八條規定,國家鼓勵和支持社會團體、事業單位和社會組織提供法律援助。第17條規定,個人可以作為法律援助誌願者提供法律援助。將符合條件的個人納入法律援助誌願者範疇,積極拓寬渠道,鼓勵和支持更多社會力量提供法律援助,提高服務質量。為形成政府主導、公檢法輔助、社會各界* * *參與,不同渠道的法律援助工作接受司法行政部門的指導和監督,共同推動法律援助事業發展提供了法律依據。
(2)擴大法律援助範圍。法律援助法在總結我國法律援助工作現狀的基礎上,適當擴大了法律援助的範圍。壹是在刑事法律援助範圍中,將“申請法律援助的死刑復核案件被告人”納入應當通知辯護的範圍,增加了可以通知辯護的援助種類;二是在民事、行政法律援助範圍方面,法律援助法增加了“確認勞動關系”、“支付勞動報酬”、“生態損害賠償”等項目。第三,新申請法律援助不受經濟困難的限制。規定英雄烈士的近親屬保護英雄烈士的人身權益,因其見義勇為行為主張相關民事權益。當事人申請法律援助的,不受經濟困難的限制。
(3)提高法律援助質量。《法律援助法》第五十七條:“司法行政部門應當加強對法律援助服務的監管,制定法律援助服務質量標準,通過第三方評估定期進行質量評估。”第五十八條:“司法行政部門和法律援助機構應當建立法律援助信息公開制度,定期向社會公布法律援助經費使用、案件辦理和質量評估結果,接受社會監督。”第五十九條:“法律援助機構應當綜合運用旁聽庭審、查閱案卷、咨詢司法機關、回訪受援人等措施,督促法律援助人員提高服務質量。”
以上三條都是關於提高法律援助服務質量的規定,彰顯了國家提高法律援助服務質量的決心。第五十七條規定,政府應當通過制定法律援助服務質量標準、開展第三方評估等方式,定期評估法律援助質量;第58條規定了法律援助信息公開制度,通過社會監督提高法律援助服務質量;第59條規定了法律援助機構提高法律援助服務質量的義務,即通過旁聽庭審、查閱案卷、調查走訪等措施,督促法律援助人員提高服務質量。可以說,《法律援助法》就是通過壹套“組合拳”來提高法律援助服務的質量。今後,法律援助的發展將更加註重服務質量的提高,而不僅僅是法律援助的案件數量。
(四)激發法律援助的積極性。法律援助經費不足、補助標準低、社會支持不足,都是影響法律援助積極性的痛點和難題。這部法律援助法有三條規定:壹是明確政府財政保障,將法律援助經費納入同級政府預算。二是明確法律援助補貼標準動態調整,免征增值稅和個人所得稅。三是依法建立法律服務資源跨區域流動機制,鼓勵和支持律師事務所、律師和法律援助誌願者到法律服務資源相對匱乏的地區提供法律援助。
四。實施法律援助法
(壹)加強法律援助法的宣傳和推廣,不斷提高法律援助法的社會知曉率;
(二)組織法律援助人員學習法律援助法,提高業務能力和服務能力;
(3)加強法律援助案件質量管理,努力提高法律援助案件質量,使我縣法律援助工作再上新臺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