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二章法律責任
第壹百九十九條違反本法規定,虛報註冊資本、提交虛假材料或者以其他欺騙手段隱瞞重要事實取得公司登記的,由公司登記機關責令改正,對虛報註冊資本的公司處以公司註冊資本5%以上15%以下的罰款;提交虛假材料或者以其他欺詐手段隱瞞重要事實的,處以5萬元以上50萬元以下的罰款;情節嚴重的,吊銷公司登記或者營業執照。
第二百條公司的發起人、股東虛假出資,未按期交付貨幣或者非貨幣財產出資的,由公司登記機關責令改正,處以虛假出資金額5%以上15%以下的罰款。
第二百零壹條公司的發起人、股東在公司成立後抽逃出資的,由公司登記機關責令改正,處以所抽逃出資金額5%以上15%以下的罰款。
第二百零二條公司違反本法規定,在法定的會計賬簿以外另立會計賬簿的,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財政部門責令改正,處以五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的罰款。
第二百零三條公司在依法向有關主管部門提供的財務會計報告和其他資料中作虛假記載或者隱瞞重要事實的,由有關主管部門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處以三萬元以上三十萬元以下的罰款。
第二百零四條公司未依照本法規定提取法定公積金的,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財政部門責令補足應當提取的數額,可以對公司處以二十萬元以下的罰款。
第二百零五條公司在合並、分立、減少註冊資本或者進行清算時,未按照本法規定通知或者公告債權人的,由公司登記機關責令改正,處以壹萬元以上十萬元以下的罰款。
隱匿財產,對資產負債表或者財產清單作虛假記載或者在未清償債務前分配財產的,由公司登記機關責令改正,處以隱匿財產或者未清償債務前分配財產金額5%以上10%以下的罰款;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處以1萬元以上10萬元以下的罰款。
第二百零六條公司在清算期間從事與清算無關的經營活動的,由公司登記機關給予警告,沒收違法所得。
第二百零七條清算組未依照本法規定向公司登記機關報送清算報告,或者清算報告隱瞞重要事實或者有重大遺漏的,由公司登記機關責令改正。
清算組成員濫用職權謀取非法收入或者侵占公司財產的,由公司登記機關責令退還公司財產,沒收違法所得,可以並處違法所得壹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罰款。
第二百零八條承擔資產評估、驗資或者驗證的機構提供虛假材料的,由公司登記機關沒收違法所得,並處違法所得壹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罰款,有關主管部門可以責令該機構停業,吊銷直接責任人員的資格證書,並依法吊銷營業執照。
承擔資產評估、驗資或者驗證的機構因過失提供有重大遺漏的報告的,由公司登記機關責令改正,情節嚴重的,處以其收入壹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罰款,有關主管部門可以責令停業,吊銷直接責任人員的資格證書,依法吊銷營業執照。
承擔資產評估、驗資或者驗證的機構因其出具的評估結果、驗資或者驗證證明虛假,給公司債權人造成損失的,除能夠證明自己沒有過錯的以外,應當在其評估或者驗證的範圍內承擔賠償責任。
第二百零九條公司登記機關對不符合本法規定條件的申請予以登記,或者對符合本法規定條件的申請不予登記的,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法給予行政處分。
第二百壹十條公司登記機關的上級部門強令公司登記機關對不符合本法規定條件的申請予以登記,或者對符合本法規定條件的申請不予登記,或者包庇違法登記的,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法給予行政處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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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題2:法律責任的特征是什麽?1.法律責任必須與違法行為有關,不構成違法行為的,不能承擔法律責任;
2.法律上有明確具體的規定;
3.追究法律責任由國家強制勞動保障;
4.國家授權的機關依法追究法律責任,其他任何組織和個人無權行使這壹權力。
問題三:法律責任有什麽特點:全面統壹,加倍處罰,追究到什麽程度?
問題四:法律責任有什麽特點:全面統壹,加倍處罰,追究到什麽程度?
問題五:經濟法律責任有什麽特點?全面統壹,加倍處罰,追多遠
問題6:刑事責任的基本特征是什麽?刑事責任的四個主要特征是什麽?
(1)必填。刑事責任是國家強制犯罪分子對國家承擔刑事責任的法律責任。
(2)特異性。刑事責任只能適用於犯罪個人和犯罪單位,具有排他性、不可轉讓性和不可替代性。
(3)嚴重程度。刑事責任是法律責任中最嚴重的,負面評價最強烈,制裁後果最嚴重。
(4)連通性。刑事責任體現了罪犯與國家之間的社會關系。刑事責任的實施者是國家,刑事責任的承擔者是罪犯。
問題7:法律的三個基本特征是什麽?壹般意義上的法律是什麽?是指由國家制定或認可,並以國家強制力保證實施的行為規範的總和。在法理學中,壹般意義上的法律有時簡稱為法。壹般來說,法律有六個特點:1。法律是調整人們行為的社會規範;2.法律是由公共當局制定或認可的具有特定形式的社會規範;3.法律是壹種普遍的社會規範;4.法律是以權利和義務為內容的社會規範;5.法律是以國家強制力為後盾,通過法定程序保證實現的社會規範;6.法律是可訴的規範體系,是可訴的。1.法律的形式性,又稱法律的官方性和國家性,是指由國家制定或認可的,由國家強制力保障的正式的、官方確定的行為準則。2.法律的階級性意味著法律所體現的國家意誌實際上是階級對立社會中統治階級的意誌。3.法律的物質約束是指法律的內容受到社會存在的制約,它最終是由壹定的社會物質生活條件決定的。
問題8:法律的三個特點!首先,法律的特點是四點:1,法律是行為準則。又稱行為準則,是約束人們行為的各種規範和制度。壹般有兩類規範,即技術規範和社會規範。技術規範是調整人與自然關系,規定人們如何使用自然力、勞動工具和勞動對象的行為規則,也就是人們通常所說的技術標準和操作規程。社會規範是調節人與人之間關系的行為規則。法律規範、道德規範、社會群體規範都屬於社會規範。2.法律是具有國家意誌的社會規範。這體現在三個方面:(1)法律是國家制定或認可的;(2)法律由國家執行;(3)法律對所有公民具有普遍約束力。3.法律是規定人們權利和義務的社會規範。能做的是對的,禁止的和必須做的是義務。4.法律的目的是建立和維護有利於統治階級的社會關系和社會秩序。
問題9:關於法律責任的本質,從法律的制定到法律的實施,都是統治階級把持和參與的。當然,法律反映他們的意誌,維護他們的利益。
法律本質的特征:
1,形式。即官方和國民;
2.階級性:法律是壹個國家統治階級意誌的體現,具有統壹性和權威性;有時法律也反映被統治階級的意誌和利益,所以也是中立的、公開的;
3.社會性:又稱法律的物質約束:這是法律本質最根本的特征。法律是由壹個國家的社會和物質生活條件決定的。立法者不是在創造法律,而是在表達法律,因為立法者不可能決定法律是如何產生的。法律是由客觀的社會和物質條件決定的,而不是由人的主觀決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