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網恢恢疏而不漏。的,舒的婁法網恢恢:天網恢恢,疏而不漏。優雅:寬廣的目光。稀疏:不嚴格。出了《老子》七十三章。意思是天道公平,惡有惡報。看似不徹底,但最後也不會放過壹個壞人。
老彪第二次造謠就得意忘形了,高估了自己,低估了人民群眾的明辨是非能力,胡說八道。最後,人民識破了他的詭計,使他身敗名裂。~,如果妳不欺負我。
天網恢恢,疏而不漏”出自《老子》。意思是天網恢恢,誰作惡誰受罰。看起來稀疏,但不會放過壹個壞人。後來“天網”的含義逐漸從“天網”演變為“法網”,也就是常說的“法網恢恢,疏而不漏。”法網恢恢,疏而不漏,解釋為“刑法”。”蔡氏毛三際:“‘堯舜之罪’四大兇手止於投奔而逃,故現代法網何其隱秘也!" .這個時候的意思就演變成了:刑法多而廣,任何人都逃不過它的懲罰。漢高祖劉邦,以六律治天下。”天網恢恢,疏而不漏”備受推崇,在漢朝大業中發揮了極其重要的作用。縱觀中國漫長的封建發展史,從秦始皇統壹全國開始,中央集權的統治模式就已經確定,並延續了幾千年,由此產生了非常深刻的“人治”觀念。因為“人治”,統治者可以故意以“法長而不漏”的罪名懲罰違背其意願的人,而不管該人是否真的觸犯了刑法。正如英國著名哲學家弗朗西斯·培根所說,“在刑事案件中,法官應該註意不要把本來是為了警戒的法律變成嚴酷的暴政。他們也要小心,不要降下聖經所說的那種雨:「他要向他們降下網羅。」因為濫用刑法是落在人民頭上的天羅地網。“在‘人治’的背景下,‘法長而不漏’往往導致統治者濫用暴政。在“疏而不漏”的口號下,沒有觸犯法律的人將受到刑法的制裁。比如中國宋朝的民族英雄嶽飛,被漢奸誣陷,以“莫須有”的罪名被冤殺;在中國清朝大興文字獄,有人因為“清風不識字,何苦翻書”的即席辯解而被斬首。這些對於當時的統治者來說,他們認為沒有錯;對於被冤獄的人來說,由於強大的人治力量和自身法律意識的缺失,雖然受了委屈,卻沒有回天的權力。正因為如此,無論朝代如何變遷,“天網恢恢,疏而不漏”壹直流傳下來。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後,國家代表人民的利益,逐步制定了壹系列比較完善的法律法規,初步形成了比較完備的社會主義法律法規體系。總的來說,目前我國的法律規定並不完備,規定並不詳盡,覆蓋面也不廣泛。刑法就像壹張清單,清晰明了,人們壹眼就能看出什麽是罪,什麽不是。”恢復法網”是現實的真實寫照,也是未來的發展方向。然而,法網再怎麽“修復”,也不再是“疏而不漏”了。因為1997修改刑法時,取消了類推規則,增加了罪刑法定原則。新刑法第三條規定:“法律明文規定是犯罪行為的,依照法律定罪處罰;法律沒有明確規定是犯罪行為的,不得定罪處罰。“公民只有違反相應的法律規定,應當依法承擔相應的刑事責任,才能受到法律的制裁;如果沒有觸犯刑法,那麽無論“法網”如何“還原”,都不應該受到懲罰。目前,無論是在法制宣傳中,還是在人們的日常語言中,“法網恢恢,疏而不漏”的使用頻率還是很高的。筆者深以為不妥。進入法治社會,無明文規定不為罪已被列為刑法的基本原則。提“疏而不漏”,顯然與法制社會和濃厚的法治氛圍不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