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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法律援助是免費的嗎?

妳可以向司法局申請法律援助。法院裁決案件,不提供法律援助。法院經審查認為符合法律援助條件的,應當對受援人作出緩交受理費等訴訟費的決定。

1.法院有免費法律援助嗎?

《法律援助條例》沒有規定由法院審理法律援助案件,但根據最高人民法院、司法部關於刑事法律援助的聯合通知,“人民法院應當積極支持律師在法律援助工作中行使辯護職能,為其提供查閱、摘抄、復制本案指控的犯罪事實材料、會見在押被告人等便利條件。”《關於民事法律援助若幹問題的聯合通知》規定:“民事法律援助案件應當及時立案、審結和執行。”“法院經審查認為符合法律援助條件的,應當作出決定,為受援人緩交案件受理費和其他訴訟費。”

2.法律援助的條件是什麽?

《刑事訴訟法》第三十五條: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因經濟困難或者其他原因沒有委托辯護人的,本人或者其近親屬可以向法律援助機構申請。對符合法律援助條件的,法律援助機構應當指定律師為其辯護。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是盲、聾、啞或者尚未完全喪失辨認或者控制自己行為能力的精神病人,沒有委托辯護人的,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和公安機關應當通知法律援助機構為其指定律師辯護。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能被判處無期徒刑、死刑而沒有委托辯護人的,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公安機關應當通知法律援助機構為其指定律師辯護。

(壹)因經濟困難或其他原因申請法律援助的規定

1.該款的適用範圍是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因經濟困難或者其他原因沒有委托辯護人的案件。即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因經濟原因請不起律師,或者因經濟困難以外的其他原因,如無人為其擔任辯護人,所以未委托辯護人。這壹規定體現了國家對經濟困難人員的法律援助。任何被告人都有委托辯護人的權利,這個權利不應該因為他的貧窮而被放棄。需要註意的是,能夠委托辯護人並自願放棄這壹權利的,不屬於本款規定的提供法律援助的範圍。

2.該款規定的申請法律援助的主體是“本人及其近親屬”。這裏所說的“本人”,是指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本人因經濟困難或者其他原因沒有委托辯護人的。“近親屬”是指本法第壹百零六條第六項規定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丈夫、妻子、父親、母親、兒子、女兒、兄弟姐妹。

3.本款所稱受理和審查法律援助申請的機構是法律援助機構,即直轄市、設區的市或者縣級人民政府司法行政部門根據需要確定的負責受理和審查法律援助申請並指派或者安排人員為符合法律援助條件的公民提供法律援助的機構。

4、對符合法律援助條件的,法律援助機構應當指派律師提供辯護。根據這壹規定,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近親屬根據本款規定向法律援助機構提出申請的,法律援助機構應當受理並審查,對符合法律援助條件的,應當指派律師為其辯護。這是法律援助機構的法定義務。

(2)關於在刑事訴訟中為殘疾人和弱勢群體提供法律援助的規定

本款規定適用於公訴案件和自訴案件。其中“盲”是指雙眼失明,“聾”是指雙耳失聰。“尚未完全喪失辨認或者控制自己行為能力的精神病人”,根據刑法第十八條的規定,這些人犯罪的,應當負刑事責任,但是可以從輕或者減輕處罰。對上述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供法律援助,主要是基於這樣的考慮:如果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是尚未完全喪失辨認或者控制自己行為能力的盲、聾、啞或者精神病人,其身體缺陷可能導致其缺乏法律知識,對外界事物的認識出現偏差,在法庭上辨認證據甚至進行辯護存在障礙,應當有辯護律師維護其合法權利。

本款規定適用於偵查、起訴、審判階段,義務主體包括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公安機關和法律援助機構。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是盲、聾、啞或者尚未完全喪失辨認或者控制自己行為能力的精神病人,沒有委托辯護人的,公安機關、人民檢察院、人民法院應當在偵查、起訴、審判階段通知法律援助機構,法律援助機構應當指定律師為其辯護。

(三)對無期徒刑或者死刑的刑事訴訟法律援助的規定。

死刑是最重的刑罰,中國壹直主張慎用死刑,因為判決壹旦生效,即使認定錯誤,也很難挽回。無期徒刑也是重刑,會長期剝奪罪犯的人身自由。因此,在刑事訴訟過程中,必須保證這些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充分行使辯護權。這是對重刑犯辯護權的特殊保護,也體現了基於當前國情的循序漸進原則。這裏的“可能被判處死刑”既包括立即執行,也包括緩期執行。

需要指出的是,這裏規定的是“有可能”被判處無期徒刑或死刑,是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和公安機關根據案件事實和證據得出的可能性判斷,而不是結論。在刑事訴訟過程中,如果發現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根據案情可能被判處無期徒刑、死刑,而沒有委托辯護人的,應當立即按照本款規定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供法律援助。本款規定適用於偵查、起訴、審判階段,義務主體包括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公安機關和法律援助機構。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能被判處無期徒刑、死刑而沒有辯護人的,公安機關、人民檢察院、人民法院應當在偵查、起訴、審判階段通知法律援助機構,法律援助機構應當指定律師為其辯護。

希望以上內容對妳有幫助。如有其他問題,請咨詢專業律師。

法律依據:《法律援助條例》第2條;符合本條例條件的公民,可以依照本條例免費獲得法律咨詢、代理、刑事辯護等法律服務。

第二十二條;辦理法律援助案件的人員應當遵守職業道德和執業紀律,在提供法律援助時不得收取任何財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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