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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學生畢業前可以簽勞動合同嗎?

在我們國家,很多大學生在大三或者大四的時候實習,很多人在大四拿到畢業證後找工作。但是因為大學生還在上學,沒有畢業證學位證。很多人對大三大四學生能否與企業簽訂勞動合同心存疑慮。接下來,邊肖將為您詳細介紹大學生能否在畢業前簽訂勞動合同的問題。

在我們國家,很多大學生在大三或者大四的時候實習,很多人在大四拿到畢業證後找工作。但是因為大學生還在上學,沒有畢業證學位證。很多人對大三大四學生能否與企業簽訂勞動合同心存疑慮。接下來,邊肖將為您詳細介紹大學生能否在畢業前簽訂勞動合同的問題。

1.大學生畢業前可以簽勞動合同嗎?

尚未畢業的學生,只要不是《勞動法》第十五條和《勞動合同法》第二十六條所禁止的,都可以與企業簽訂勞動合同。《勞動法》第十五條規定,禁止用人單位招用未滿十六周歲的未成年人。文學、藝術、體育和特種工藝單位招用未滿十六周歲的未成年人,必須按照國家有關規定辦理審批手續,並保障其接受義務教育的權利。

這裏要正確理解《意見》第12條的立法精神。《意見》第12條是考慮到零星工時而設立的,不禁止不簽合同。《關於實施若幹問題的意見》第12條規定,學生利用業余時間勤工儉學的,不視為就業,未建立勞動關系,可以不簽訂勞動合同。

大學生在實習期間,剛好沒有拿到畢業證,這就是畢業證問題。法律對就業沒有文憑限制,實習期間也不再需要上課,所以不再屬於勤工儉學範疇。而且,即使是在實習前,如果與用人單位簽訂合同,也不違反《意見》第12條的規定,因為是“沒必要簽”,而不是“不該簽”。所以這種情況只要不違反《勞動法》第十五條和《勞動合同法》第二十六條的規定,都是有效的,司法實踐中也是這麽做的。當然,如果妳收到了大學生就業推薦表,妳會更有資格就業。《勞動合同法》第二十六條規定,下列勞動合同無效或者部分無效: (壹)以欺詐、脅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對方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訂立或者變更勞動合同的;(2)用人單位免除自己的法律責任,排除勞動者的權利;(三)違反法律、行政法規強制性規定的。對勞動合同無效或者部分無效有爭議的,應當經勞動爭議仲裁機構或者人民法院確認。

綜上,尚未畢業的學生,只要不是《勞動法》第十五條和《勞動合同法》第二十六條所禁止的,都可以與企業簽訂就業合同。

第二,學生簽訂的勞動合同是否有效?

1,學生與用人單位的關系不屬於勞動關系,不受勞動法調整;

2.大學生與單位簽訂“勞動合同”的,合同性質是平等民事主體之間的合同,不是真正的勞動合同;

3.《勞動部關於印發實施若幹問題意見的通知》(勞部發[1995]309號)第十二條規定,學生利用業余時間勤工儉學的,不視為就業,未建立勞動關系的,不得簽訂勞動合同。

三、實習期間如何保障自己的勞動權益?

實習協議是學生維護自身權益的有利武器,所以壹定要和用人單位簽訂明確的實習協議,用法律手段維護自己的權益。簽訂實習協議時,要註意以下幾點:

1.搞清楚用人單位的主體資格是否合法。協議雙方主體資格是否合格是協議是否具有法律效力的前提。所以實習生簽協議前,壹定要先審核用人單位的主體資格。

2.看協議條款是否明確合法。實習協議的內容是整個實習協議的關鍵部分,實習生必須仔細核對雙方的權利義務是否合法;是否符合國家相關法律和政策;職位和工資是否明確。

3.查看簽署實習協議的手續是否齊全。實習生和用人單位協商簽訂協議時要註意完成手續。先簽字,記下簽字的時間;第二,單位公章必須加蓋並註明日期,不能以個人簽名代替單位公章。

4.註意違約責任的界定是否明確。在協議內容中,應詳細寫明雙方的違約行為及違約後的責任,同時寫明雙方違約後承擔責任的方式和途徑。只有這樣,雙方才能履行協議,防止糾紛的發生和解決。

我國勞動法沒有禁止。只要不違反勞動法的其他規定,未畢業的大學生可以簽訂勞動合同。但現實生活中,大學畢業生壹般不與企業簽訂勞動合同,而是簽訂實習、就業協議等。這是因為大部分企業需要大學生拿到畢業證和學位證後才能簽訂勞動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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