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訴訟標的
1.訴訟標的是指發生糾紛並請求法院作出判決的當事人之間的民事權利義務。訴訟標的是訴訟的對象,也是法院判決的對象。當事人因民事權利義務糾紛而來到法院進行訴訟,那麽當事人所爭議的具體民事權利義務就成為法院判決的對象。
2.訴訟有不同的類型,在不同的訴訟類型中,訴訟標的也有所不同。給付的訴訟標的是原告基於與被告之間的某種實體法律關系,請求被告履行給付義務。確認的訴訟標的是原告請求法院確認其與被告之間存在或不存在某種實體法律關系,變更的訴訟標的是原告請求法院變更或解除與被告之間的某種法律關系。
3.訴訟標的不同於訴訟標的。前者是當事人之間有爭議的民事權利和義務,後者是民事權利和義務的客體。比如,在原告提起的按照租賃合同交付出租房屋的訴訟中,租賃關系是訴訟標的,房屋是訴訟標的。每個案件都有特定的訴訟對象,但不是所有案件都有訴訟對象。只有財產案件才有訴訟標的。壹個
4.訴訟標的與請求權密切相關,但二者並不相同。訴訟標的是當事人有爭議的民事權利義務,訴訟請求是要求法院基於法律關系作出的具體判決。比如基於某種法律關系,要求法院判決被告支付某樣東西,要求法院判決與被告解除婚姻關系。
5.原告起訴時,已經指定了訴訟標的。在訴訟過程中,不允許隨意變更訴訟標的,因為變更訴訟標的實際上需要法院判決新的民事法律關系,這將給被告人的辯護和法院的審理帶來困難。但允許在不改變訴訟標的的情況下變更訴訟請求。比如原告提起訴訟要求被告按照借款合同返還本金後,可以增加支付利息的訴訟請求。
二、訴訟理由
1.訴訟理由是原告訴訟的事實和法律依據。事實依據壹般包括兩種:壹種是引起民事法律關系發生、變更或消滅的事實。
2.二是權利受到侵害或者法律關系有爭議的事實。
第三,法律規定
1.***同壹訴訟的壹方當事人就訴訟標的具有* * *相同權利義務的,其中壹方的訴訟行為經另壹方* * *認可,對其他* * *相同訴訟當事人發生效力;如果訴訟標的上沒有* * *相同的權利義務,其中壹人的訴訟行為對其他* * *相同的訴訟當事人不發生效力。
2.訴訟標的屬於同壹種類,起訴時尚未確定壹方人數的,人民法院可以發布公告,說明案情和訴訟請求,通知權利人在壹定期限內向人民法院登記。
在人民法院登記的權利人可以推選代表人進行訴訟;沒有選舉代表的,人民法院可以與參加登記的權利人約定壹名代表。
3.代表人的訴訟行為對其所代表的當事人有效,但代表人變更、放棄或者承認對方當事人的訴訟請求並進行和解,必須征得被代表人的同意。
4.人民法院作出的判決、裁定,對參加登記的所有權利人發生效力。未參加登記的權利人在訴訟時效期間提起訴訟的,適用判決或者裁定。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
第五十壹條
原告可以放棄或者變更訴訟請求。被告可以承認或者反駁訴訟請求,有權提起反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