讓我們看看珠海在粵港澳大灣區將承擔什麽樣的功能,會遇到什麽樣的機遇!
1,推進珠海橫琴粵港澳深度合作示範。
2.內地與港澳深度合作示範區。依托粵港澳良好合作基礎,充分發揮深圳前海、廣州南沙、珠海橫琴等重大合作平臺作用,探索協同聯動發展新模式,深化珠三角九市與港澳全面務實合作,促進人員、物資、資金、信息便捷有序流動,為粵港澳發展提供新動能,為內地與港澳更緊密合作提供典範。
3.發揮港深、廣佛、澳珠強強聯合的引領作用,深化港深、澳珠合作,加快廣佛同城化,提升整體實力和全球影響力,引領粵港澳大灣區深度參與國際合作。
4.建設重要節點城市。支持珠海、佛山、惠州、東莞、中山、江門、肇慶等城市發揮自身優勢,深化改革創新,提升城市綜合實力,形成特色鮮明、功能互補、富有競爭力的重要節點城市。
5.建設世界級機場群。鞏固提升香港國際航空樞紐地位,強化航空管理培訓中心功能,提升廣深機場國際樞紐競爭力,提升澳門、珠海等機場功能,促進大灣區機場錯位發展、良性互動。
6.深化低空空域管理改革,加快通用航空發展,穩步發展跨境直升機服務,建設深圳、珠海通用航空產業綜合示範區。
7.推進廣州、珠海等國家煤炭儲備基地建設,構建煤炭儲備接收中轉梯級體系。
8.優化制造業布局。提升國家新型工業化產業示範基地發展水平,建設以珠海、佛山為主導產業的珠江西岸先進裝備制造產業帶,建設以深圳、東莞為核心的珠江東岸具有全球影響力和競爭力的電子信息等世界級先進制造業產業集群。
9.充分發揮粵港澳大灣區創新和R&D能力強、珠海、佛山、惠州、東莞、中山、江門、肇慶運營總部密集、產業鏈完整的優勢,加強大灣區產業對接,提升協同發展水平。
10.研究探索建設澳珠跨境金融合作示範區。
11.支持珠海等城市發揮各自優勢,發展特色金融服務。
12.支持內地、港澳保險機構開展跨境人民幣再保險業務。不斷完善滬港通、深港通、債券通。支持符合條件的港澳銀行、保險機構在前海、深圳、南沙、廣州、珠海橫琴設立經營機構。
13.在深圳前海、廣州南沙、珠海橫琴設立港澳創業就業試驗區。允許港澳地區具有相應資質的建築及相關工程咨詢等企業和專業人員直接為內地市場主體提供服務,並逐步推出更多試點和開放措施。
14.加快深圳前海、廣州南沙、珠海橫琴等重大平臺開發建設,充分發揮其在進壹步深化改革、擴大開放、促進合作中的試驗示範作用,拓展港澳發展空間,推進公共服務合作,引領粵港澳全方位合作。
15,粵港澳深度合作示範區建設。與澳門合作建設世界旅遊休閑中心,高水平建設珠海橫琴國際休閑旅遊島,研究遊客往來橫琴與澳門的便利措施,允許旅遊專業人士、澳門到橫琴提供相關服務。
16.支持橫琴、珠海自貿區、虹灣片區聯動發展,建設粵港澳物流園區。加快橫琴澳門青年創業谷、粵澳合作產業園等重大合作項目建設,研究建設粵澳信息港。
17.支持粵澳合作中醫藥科技產業園發展,探索加強與國家中醫藥現代化科技產業創新聯盟合作,在符合相關法律法規的前提下,為園區企業新藥研發和審批提供指導。探索符合條件的港澳和外籍醫務人員直接在橫琴執業。
18,加強民生合作。支持珠澳合作在橫琴建設集養老、住房、教育、醫療等功能於壹體的綜合民生項目,探索澳門醫療體系和社會保險對該項目的直接適用和延伸。在滿足橫琴城市規劃建設基本要求的基礎上,探索實行澳門的規劃和工程監管機制,由澳門專業人士和企業參與民生工程的開發和管理。研究設立醫療基金,為澳門居民在橫琴就醫提供保障。研究在橫琴設立澳門子弟學校。
19.加強開放合作。支持橫琴與澳門共建中拉經貿合作平臺,構建內地與“壹帶壹路”相關國家和地區的國際貿易通道,推動跨境交付、境外消費、自然人流動、商業存在等服務貿易模式創新。支持橫琴為澳門發展跨境電商產業提供支持,推動葡語系產品通過澳門更加便捷地進入內地市場。關於向橫琴下放外國人簽證和居留證件發放權限的研究。
20.推進李安堂/香園圍口岸、粵澳新通道(清茂口岸)、橫琴口岸(探索澳門蓮花口岸搬遷)、廣深港高鐵西九龍站等新港口項目規劃建設。加強香港、澳門與內地的交通聯系,推動城市軌道交通等多種交通方式有效對接,構建安全便捷的中轉換裝體系,提高粵港澳口岸通關能力和便利化水平,促進人流、物流高效便捷流動。
21.進壹步完善澳門單品牌機動車便利出入橫琴的政策措施,研究擴大澳門單品牌機動車在內地行駛範圍;研究制定香港單壹品牌機動車進入內地的政策措施;完善粵港澳三地牌照機動車管理政策措施,允許兩地牌照機動車通過多個口岸出入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