銀行評估房地產貸款的進展情況。
1.貸款評估由銀行指定的評估機構出具評估報告,銀行用於確定產權價值,確認貸款金額。這個評估價格是評估公司根據歷史交易記錄或者市場價格調查比較出來的價值,壹般接近房屋的交易價格。普通貸款人可以參考大型房產的網站上的均價,但差價在每平米500元左右。
2.高於實際價值的價格對貸款銀行來說風險很大。因此,銀行需要對抵押人的房地產進行評估,以確定抵押物的擔保價值。但為了順利拿到貸款,確認房產價值,確定自己可能拿到的貸款額度,有些借款人會提前委托評估機構對自己的房產價值進行評估。
3.銀行的評估標準主要包括區域因素,如居住面積、交通狀況、周邊環境、配套設施、未來發展前景、環境汙染等;還有就是房屋自身因素,主要包括樓齡、樓層、朝向、戶型、房屋裝修、通風采光、物業類型、燃氣狀況、房屋獲配率等。當然,市場因素和心理因素也很重要。
房地產估價的方法有哪些?
1,成本法
(1)成本乘積算法,即核算取得土地或已實現土地開發的全部成本,剔除受非正常因素影響的價值,在正常成本費用累加後,取壹定的資金利息和合理的投資利潤,獲得土地使用權價值的方法。這種方法通常用於評估通過正常程序獲得的土地。
(2)重置成本法,是按照正常的市場標準計算現有房屋的重建成本,然後考慮資金利息並計算壹定的開發(或建設利潤)得到完全的重置成本價,再根據實際情況和法律規範確定房屋的重置率,再將兩者相乘得到房屋的評估值的壹種方法。
2.市場比較法。選取市場上具有相同用途和類似其他條件的房地產價格案例(已出售或評估並有正常報價的案例)與待評估房地產的條件進行比較,通過指標量化各因素,經過準確的指標比較和調整,得出待評估房地產價值的方法。這種方法具有很強的現實意義和準確性,多用於市場成熟、交易透明、比較案例容易找到、估值結果較為準確的時候。
3.剩余法。當房地產總價格已知或可以計算時,由於房地產總價格=土地使用權價值+房地產價值,因此可以計算出土地使用權價值或房地產價值,從總價值中扣除後即可得到房地產價值或土地使用權價值。這種方法常用於房屋或土地的單項估價。
4.收益法。不同地區、不同用途、不同類型的房地產收益率也不同,計算待估房地產價值的方法是收益還原法。房地產價值=房地產凈收入÷回報率。
5.假設開發法。對於未完工的房地產開發項目(純土地或在建工程等。),通過計算正常開發後的市場價值,再扣除剩余開發任務的正常投資,得出待估房地產價值的方法。
6.基準地價法。對於某壹地塊的土地使用權價值評估,可以參考現有的同級別、同用途的基準地價,調整壹般因素、區域因素和個別因素,最終得到估價對象土地使用權價值的方法。這個辦法有壹定的政策性。
7.路線價格方法。土地使用權的價值與土地的位置(臨街面:寬度和深度)有很大的關系。對於同壹塊地來說,土地的價值是相對穩定的。如果已知該地塊土地的平均價格,則通過調整臨街寬度和臨街深度獲得估價對象土地價值的方法為路線價格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