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國,根據《城市房地產管理法》的規定,從事房地產開發經營的企業稱為房地產開發企業。壹、房地產開發企業土地使用稅如何計算稅的計算沒有特別規定。計算公式仍然是:應納稅額=應稅土地面積×適用稅率。對此,《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鎮土地使用稅暫行條例》第三條明確規定:“土地使用稅以納稅人實際占用的土地面積為依據,按照規定的稅額計算征收。”如果說有區別的話,那就是稅收優惠政策的區別,即房地產開發企業用於建設商品房的土地曾經有壹定的稅收優惠。《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印發〈土地使用稅若幹具體問題的補充規定〉的通知》(國稅發[89]第112號)。140)已經明確規定,房地產開發企業建設商品房使用的土地,原則上要征收土地使用稅。但鑒於商品房銷售前納稅確有困難,對房地產開發企業征地後建設期內商品房占用的土地,暫緩征收土地使用稅(有償出讓和使用除外)。從辦理驗收手續的次月起,對已竣工的商品房面積和庭院征收土地使用稅。在辦理驗收手續前已使用或出租的商品房、院落占用的土地,按規定征收土地使用稅。商品房出售後,免征部分按轉讓土地使用權的權屬劃分。但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取消部分地方稅務行政審批項目的通知》(國〔2007〕629號),對房地產開發企業的這壹優惠已有明確規定。因此,從2007年6月11日,即上述文件發布之日起,房地產開發企業在征地後建設商品房過程中占用的土地,也必須按規定計算繳納土地使用稅。(1)根據《土地使用稅暫行條例》和(88)國稅帝子015號等文件規定,經批準開山開墾的土地和經過改造的廢棄地,自使用月份起,免征5年至10年的稅收。開山填海和改造廢棄地以土地管理機關出具的證明文件為依據確定;具體免稅期限由各省、自治區、直轄市稅務局在規定的期限內確定。(二)企業所辦的學校、醫院、托兒所、幼兒園,其土地能明顯區別於其他企業的,可比照國家財政部門劃撥的事業單位用地,免征土地使用稅。(三)按照規定,企業已經繳納耕地占用稅的,自批準征用之日起滿壹年後征收城鎮土地使用稅,在此之前不再征收城鎮土地使用稅,但征用非耕地不需繳納耕地占用稅的,從批準征用的次月起征收城鎮土地使用稅。以上是房地產開發企業土地使用稅如何計算的介紹。
法律客觀性:
房地產開發企業主要涉及營業稅、城建稅、教育費附加、土地增值稅、房產稅、印花稅、企業所得稅、個人所得稅、契稅。1.營業稅:指納稅人在中國境內提供應稅勞務、轉讓無形資產向對方收取的全部價款和價外費用。應稅服務主要涉及以下幾個方面:(1)轉讓土地使用權應按照“轉讓無形資產”稅目中“轉讓土地使用權”的子項征稅;(二)銷售不動產,稅率為5%;(三)由承銷商承銷的,應按“服務業-代理業”征稅。(4)土地使用權出租和竣工後房地產出租,按“服務業-租賃業”征稅。計算公式=營業額×適用稅率二。城市維護建設稅及教育費附加:以營業稅等流轉稅為基礎,城市維護建設稅按地區分別按7%、5%、1%征收,教育費附加按3%征收。3.土地增值稅:是對轉讓國有土地使用權、地上建築物及其附著物並取得收入的單位和個人征收的稅收。土地增值稅按照納稅人轉讓不動產取得的增值額和規定的適用稅率計算征收。增值額是納稅人轉讓不動產取得的收入扣除條例規定的項目金額後的余額。它采用四級累進稅率,應繳納的土地增值稅=土地增值額×適用稅率-速算扣除額×速算扣除率。其中:土地增值額=房地產轉讓總收入-扣除項目金額。扣除項目為:取得土地使用權支付的款項;開發土地和建造新房及配套設施的費用;土地開發和新建住房及配套設施的費用;舊房屋和建築物的評估價格;與房地產轉讓有關的稅收;外加扣分。4.房產稅:是對在城市、縣城、城鎮、工礦區擁有產權的境內單位和個人,按房產稅原值或租金收入征收的壹種稅。是以房產原值(評估值)為基礎,稅率為1.2%。年應納稅額=原值(評估值)×(1-30%)×1.2%。5.城鎮土地使用稅:是在城市、縣城、建制鎮、工礦區範圍內,有土地使用權的單位和個人,按照規定的稅額分期繳納,按年計算,以實際占用的土地面積為計稅依據的壹種稅。年應納稅額= ∑(各級土地面積×對應稅額)。房地產開發企業使用、出租或出借本企業自建的商品房,從房屋使用或交付使用的次月起,征收城鎮土地使用稅和房產稅。6.城市房地產稅和外資企業土地使用費:城市房地產稅是對擁有產權的外商投資企業、外國企業和外國個人、港澳臺同胞按房產原值征收的壹種稅。城市房地產稅按房產原值計算,稅率為1.2%。年應納稅額=房產原值×稅率×(1-30%)。外商投資企業土地使用費是根據企業所處的地理位置和偏僻程度、地段的繁華程度和基礎設施的完善程度,對在本市行政區域內使用土地的外商投資企業征收的費用。根據外資企業實際占用的土地和適用的單位土地使用費標準。應付土地使用費=占用土地面積×適用單位標準。7.印花稅:是對經濟活動和經濟往來中印花稅暫行條例所列的各類憑證征收的壹種具有行為性質的憑證稅。它分為從價稅和從量稅。應納稅額=應納稅額×稅率,應納稅額=憑證數×單位稅額。暫不對土地使用權轉讓的憑證(合同)征收印花稅,但在土地開發建設、房地產買賣和租賃活動中簽訂的合同和文件應繳納印花稅。買賣房屋的,簽訂的購房合同按產權轉讓文件載明金額的0.05%繳納印花稅。房地產交易管理部門在辦理過戶手續時,應當監督買賣雙方解除轉讓合同或協議上的納稅義務,然後辦理過戶手續。辦理房地產權屬證書時,按權利許可每張五元繳納印花稅,房地產權屬管理部門監督收款人按貼花註銷房地產權屬證書上的稅款,再辦理認證手續。契稅:契稅是在我國轉讓土地和房屋所有權時,對承擔土地使用權和房屋所有權的單位征收的壹種稅。征收範圍包括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土地使用權轉讓(包括出售、贈與和交換)、房屋出售、房屋贈與和房屋交換。計稅依據主要是成交價格、核定價格、交換差價和“已繳納的土地使用權出讓金或土地收益”。應納稅額=計稅依據×稅率九。耕地占用稅和固定資產投資方向調節稅:目前大部分地區已經停止征收。企業所得稅,外資和外國企業所得稅:是對我國企業或組織在壹定時期內的生產、經營所得和其他所得征收的壹種稅。應納稅額=(全部應納稅所得額-可抵扣項目)×適用稅率。個人所得稅:是對個人勞務和非勞務所得征收的壹種稅。房地產行業涉及最多的是“工資薪金”收入。適用於5%-45%的超額累進稅率。應納稅額=應納稅所得額×適用稅率-速算扣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