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金收購二手房”,現在很多房展會上都可以看到這樣的招牌:房屋中介壹手交錢,壹手交房,壹看就是“透明”買賣。事實上,壹位業內資深人士告訴記者,這種看似幹凈利落的簡單交易,其實蘊含著欺上瞞下、亂吃差價、非法牟取暴利的黑幕。
假裝給房子辦手續,實則以房子為誘餌,惡意騙取租客每年的租金。
今年5438年6月+10月,王女士的父親因病住院,需要壹大筆錢做手術。王女士決定賣掉西壩河附近的壹套閑置房屋。三天後,壹家中介公司的工作人員向王女士提出,可以壹次性現金支付房款。王女士和這個小夥子做了壹筆交易:房子賣55萬。
由於王女士家庭事務繁忙,中介公司建議王女士辦理“全權委托公證”,由房產中介公司代理。並且美其名曰:辦理更名過戶手續,不用麻煩車主本人。王女士隨後在公證書上簽字,收取全款,並將房產證交給這家公司。
然而,3個月後,壹名銀行職員多次給王女士打電話,催促她支付在銀行所欠的貸款及利息。與此同時,公安機關也找到了王女士,向她詢問了壹起房租詐騙案。這時王女士才恍然大悟,原來這個非法中介拿著王女士簽字的《全權公證書》和房產證,去銀行實現抵押,冒充房東的代理人把房租給了壹個學生。然後帶著租客每年的租金逃之夭夭,卻給王女士留下了壹堆“爛賬”。
低買高賣,壹手吞噬業主65438+萬元。
無獨有偶,某私企老板張先生也是通過所謂的“現金收購”的方式將房子賣出。不久前,他想賣掉壹套兩居室。他找到壹家房屋中介,談好了30萬的賣價。公司提出中介墊付40%的房款定金,剩余房款中介公司承諾兩個月後賣房,另行付款。
第二天,張先生將房產證交給了中介,隨後拿到了中介公司支付的654.38+0.2萬元定金。不到兩個月後,房子賣了,張先生與公司簽訂了《全權委托公證》協議,公司代為辦理過戶等相關手續。兩周後,張先生意外得知自己的房子被中介公司以40萬元的高價賣出,吃了整整654.38+萬元的差價。
業內人士還告訴吉喆記者,除了直接和業主砍價現金收房,無良中介有時還會冒充個人買家,和業主談好房價後,去公證處和業主辦理房屋買賣。粗心的業主往往在收到房款後就把房產證交給對方,甚至被騙。
專家提醒,房產過戶很重要,房屋交易買賣雙方壹定要見面,正式簽訂《房屋買賣合同》。
據了解,根據市國土房管局發布的《關於加強本市房地產經紀工作的通知》要求,禁止房地產中介公司隱瞞重要事實、提供虛假交易機會,以及采用欺詐、惡意串通等手段損害當事人合法利益,或者向當事人收取傭金以外的報酬或者差價。而“現金收房”恰恰是不法中介用來吸引賣家的“壹次性支付全部房款”的噱頭,利用自身的業務優勢和信息優勢欺騙交易者,獲取傭金之外的其他高額收入。這種行為不僅違反了法律,也違背了房地產經紀人本應公開、公平、公正的職業道德,損害了買賣雙方的利益,以及行業的聲譽。
專家提醒消費者,房產過戶是房屋買賣中最關鍵的環節,切不可搞交錢交房的快速交易。只是做公證,並不是法律意義上的房產買賣。同時,買賣雙方壹定要見面,面對面坐下來談價格,正式簽訂《房屋買賣合同》,以免通過中介造成經濟損失。此外,急於用錢、省事的業主尤其要警惕“現金收購”的交易伎倆,防止不法中介牟取暴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