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違法強拆的法律責任有哪些?遇到非法強拆怎麽辦?

違法強拆除了行政責任和民事責任外,還根據是否造成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來確定刑事責任。所以下面就是邊肖給大家帶來的違法強拆的法律責任的全部內容。希望能幫妳解決相應的問題。當然也可以咨詢。

1.違法強拆有哪些法律責任?

(1)刑事責任

1.被拆遷人受傷的,根據《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條規定,故意傷害他人身體,構成故意傷害罪的,視情節輕重,可處有期徒刑、無期徒刑甚至死刑。

2.損壞被拆遷人財產的,根據《刑法》第二百七十五條的規定,數額較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可以構成故意毀壞財物罪,處七年以下有期徒刑的刑事處罰。

3.闖入私人住宅。《刑法》第二百四十五條也規定,非法搜查他人身體、住宅或者非法侵入他人住宅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4.侮辱、誹謗被拆遷人的,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開侮辱、誹謗他人,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剝奪政治權利。

(2)民事責任

開發商、居民未經正當法律程序強拆居民房屋,侵犯了居民的民事權利,居民應當承擔民事侵權責任。根據《民法通則》等相關法律規定,被拆遷人對個人財產、房屋及其他財產的損害承擔舉證責任。如果成立,被拆遷人應當承擔恢復原狀或者折價賠償的責任,其他財產損失和可能的精神損害賠償也應當予以賠償。

1.拆遷人以停水、停氣等方式幹擾居民正常生活,以驅趕被拆遷人的,根據《民法通則》第117條的規定,損壞國家、集體財產或者他人財產的,應當恢復原狀或者折價賠償。

2.拆遷人損壞被拆遷人財產或者造成被拆遷人身體傷害的,根據《民法通則》第117條、第119條的規定,返還國家、集體財產或者折價補償他人財產;公民身體受到損害的,應當賠償醫療費、因誤工減少的收入、殘疾人生活補助費等費用;造成死亡的,應當支付喪葬費和死者生前扶養的人必要的生活費。

3.造成嚴重身體傷害的,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確定民事侵權精神損害賠償責任若幹問題的解釋》第八條,侵權行為給人造成精神損害,造成嚴重後果的,人民法院可以責令侵權人承擔停止侵害、恢復名譽、消除影響、賠禮道歉等民事責任,並可以應受害人的請求,責令其賠償相應的精神損害賠償。

(3)行政責任

拆遷人違法拆遷的,根據《城市房屋拆遷行政裁決規則》的規定,由市、縣房屋拆遷管理部門責令拆遷人停止拆遷,並依法給予行政處罰。根據《行政處罰法》的規定,行政處罰的種類有: (壹)警告;(二)罰款;(三)沒收非法所得和非法財物;(四)責令停產停業;(五)暫扣或者吊銷許可證、暫扣或者吊銷執照的;(六)行政拘留;(七)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行政處罰。

1.對於沒有任何法律依據實施野蠻拆遷的,根據國務院辦公廳下發的《關於控制城市房屋拆遷規模嚴格拆遷管理的通知》,要堅決制止野蠻拆遷,嚴重侵害居民利益。情節嚴重的,要取消其相應資格,依法嚴肅處理。因此,存在擅自強制拆遷被撤銷、拆遷被停止、土地使用權行使受到影響的風險。

2.如果拆遷人本人或者糾集社會閑散人員為了趕走被拆遷人,以吵鬧、辱罵等方式幹擾居民正常生活的,根據《治安管理處罰法》相關規定,拆遷人以寫恐嚇信或者采用其他方法威脅、幹擾被拆遷人正常生活的;強行進入被拆遷人的房屋,搬走其財產,限制其人身自由;毆打被拆遷人造成輕傷的;尚不夠刑事處罰的,可以處十五日以下拘留、二百元以下罰款或者警告。

二、遇到違法強拆怎麽辦?

違法拆遷的壹般維權方式如下:

1.當面臨不法侵害威脅時,以書面形式向當地公安機關正式提出保護請求,並保留送達回執。

2.被侵害時立即報警求助。

3.被侵權後,要求立案偵查,追究侵權人的刑事責任。

4、在適當的時候對行政不作為向法院提起行政復議或行政訴訟。

5.訴訟不是目的,而是手段。它通過訴訟促進糾紛的解決,並獲得合理的賠償。

三、房子被拆,如何提起行政賠償?

拆遷案件涉及國家賠償時,如何提起程序?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賠償法》的規定,賠償請求人在申請行政復議和提起行政訴訟時,可以同時請求國家賠償,也可以在行政行為被確認違法後,先向賠償義務機關提出,賠償義務機關應當自收到申請之日起兩個月內予以賠償;逾期不支付賠償金或者賠償請求人對賠償金額有異議的,賠償請求人可以自期限屆滿之日起三個月內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論國家賠償請求的限制。賠償請求人請求國家賠償的時效期間為二年,自國家機關及其工作人員行使職權的行為被依法認定為違法之日起計算,但羈押期間不計算在內。而且,關於時效中止的規定適用於本請求權的效力,即賠償請求人在賠償時效的最後六個月內,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障礙不能行使請求權的,時效中止。自訴訟時效中止的原因消除之日起,賠償請求的時效期間繼續計算。

被拆遷人遭遇行政機關強制拆遷時,可以在行政機關對強制拆遷提起的行政訴訟中提出行政賠償請求,人民法院將依法作出判決。他也可以先確認行政機關強制拆遷違法,待法院判決確認其違法後,再向賠償義務機關提出賠償請求,賠償義務機關自收到申請之日起兩個月內進行賠償。逾期不支付補償或者對補償金額有異議的,可以自期限屆滿之日起三個月內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實踐中,未經司法程序強行拆遷、非法強拆的房屋屢見不鮮,這也是許多觸目驚心的拆遷血案的根源。在沒有完成法律規定的手續的情況下,強行拆除被拆遷人,是嚴重的違法行為。被拆遷房屋在拆遷前,應具備相應的法律意識保護其財產權,啟動相關法律程序自行救濟或聘請專業律師介入,通過政府信息公開前期、調查申請、啟動復議或訴訟程序等方式依法維權。壹旦房屋被拆被盜,完全有權使用國家賠償法賦予的權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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