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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公開發行股票的核查意見是什麽意思?

非公開發行股票核查意見是指證監會根據《上市公司非公開發行股票實施細則》和《上市公司重大資產重組管理辦法》的要求,經審核後出具的意見,即非公開發行股票核查意見。

證監會審核重點:

根據《上市公司證券發行管理辦法》、《上市公司非公開發行股票實施細則》等相關法律法規以及證監會窗口指導意見,對認購對象的審核重點如下:

1.訂閱對象的合規性

根據《上市公司非公開發行股票實施細則》第三十壹條,發行人律師必須對本次非公開發行的認購對象的合規性出具明確的法律意見,即必須重點核查認購對象是否具備認購本次非公開發行股票的資格。

2.認購資金的來源。

(1)中國證監會要求

證監會壹般要求中介機構對認購人認購非公開發行股票所需的資金來源進行核查,具體如下:

1)要求檢查認購對象是否具備認購非公開發行股份的合法資金實力,如檢查自然人或自然人合夥人的財產狀況,檢查認購資金來源是否合法合規。

2)檢查發行人、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及其關聯方是否直接或間接向投資公司提供財務資助或補償。

(2)案例經驗

根據以往案例,在核查認購對象的資金來源時,主要以認購對象出具的承諾函為依據。

3.關系

根據相關法律法規和證監會[1]窗口指導,證監會壹般要求中介機構核查認購對象與發行人控股股東及其他關聯方之間是否存在關聯關系,同時要求相關承諾。

認購人應出具承諾:“我們及我們的最終認購人不包括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或與上述機構和人員有關聯關系的關聯方、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主承銷商及關聯方。”

發行人的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及其控制的關聯方,發行人的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應出具承諾:“本人/本公司及與本人/本公司有關聯關系的關聯方未直接或間接參與本次非公開發行股票的發行和認購。”

4.資產份額鎖定期。

根據證監會網站2005年10月29日2015、16月5日發行監管部出具的《關於再融資的反饋意見》(以下簡稱《反饋意見》),擬非公開發行股票的上市公司中,存在有限合夥。

2015 10 10月28日在北京舉行的保薦代表人培訓期間,證監會提出六點窗口指導意見。其中還提到:“發行後的鎖定期內,委托人或者合夥人不得轉讓其持有的產品份額或者退出合夥企業”。這個窗口的指導是對前面提到的反饋的繼承和擴展。反饋意見僅對合夥企業進行限制,而2015,10 10月28日發布的窗口指導意見在合夥企業的基礎上增加了對資產管理計劃、契約型基金的要求,即合夥企業、資產管理計劃、契約型基金的委托人或合夥人在鎖定期內不得轉讓其產品份額或退出合夥企業。我們通過分析巨潮在線查詢的15個案例,證實了這個需求的存在。

另外,關於承諾“不進行產品轉讓或退出合夥企業”的主體是否只有委托人和合夥人,委托人和合夥人的投資人是否需要作出同樣的承諾,根據我們查詢的15案例,只有委托人和合夥人可以承諾“不進行產品轉讓或退出合夥企業”,證監會在具體審核時也沒有要求委托人和合夥人的投資人作出同樣的承諾。具體案例見“附件壹:相關案例概要”。

此外,在公司為認購對象的情況下,對於其股東或實際控制人在鎖定期內是否可以對外轉讓股份,證監會並未做出明確要求。根據我們在巨潮上查詢的15案例。com,我們沒有發現認購對象為公司時,其股東或實際控制人承諾在鎖定期內不轉讓所持股份。

2.發行人是自然人的。

根據規則25的披露要求以及我們在其他項目中的經驗,如果非公開發行股票的認購對象為自然人,則在編制計劃時通常需要核對以下信息:

(1)需要提供的材料

1.身份證復印件;

2.過去五年的工作簡歷,包括所有個人全職和兼職單位,日期精確到月;

3.認購本次非公開發行股票資金來源的書面說明,並提供出資及繳納證明。如果投資來源是勞動報酬,請說明薪酬水平;投資收益請說明股權投資或證券投資的方式;請說明企業或個體工商戶的生產經營所得;對於個人貸款,請說明借款人及本息償還情況;請說明家庭收入來源。

4.自然人投資或控股的企業及關聯企業信息,包括營業執照、合夥協議或章程。

(二)需要做出的承諾或者說明。

1.承諾:股份鎖定承諾;

2.說明:該自然人與發行人及其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其他股東、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之間是否存在關聯關系。

3.說明:該自然人與發行人的主要客戶和供應商、已聘用/擬聘用的中介機構和簽字人之間是否存在關聯關系。

4.說明:該自然人是否在發行人及其子公司、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控制的企業任職,如果是,請提供其任職的詳細情況。

5.自然人最近五年是否受過行政處罰(明顯與證券市場無關的除外)或刑事處罰,是否涉及與經濟糾紛有關的重大民事訴訟或仲裁,請描述。

6.說明:本次發行預案披露前24個月,自然人及其控制的企業與發行人及其控制的企業之間是否存在重大交易。如果有,請披露具體事項、發生金額和年末余額,以及在上市公司同類交易中的占比。關聯交易是否履行了相關決策和披露程序。(touhangbu.com投資銀行部)

7.說明:本次發行完成後,自然人及其控制的企業與發行人之間是否存在同業競爭和關聯交易。如果有,請具體說明最近三年與上市公司存在同業競爭或關聯交易的公司名稱、經營範圍、業務收入、收入比例等。

3.發行人為公司法人和合夥企業。

根據上述披露要求和我們在其他項目中的經驗,企業法人和合夥企業(以下簡稱“機構投資者”)在編制本計劃時通常需要核對以下信息:

(壹)機構投資者需要提供的文件。

營業執照、組織機構代碼證、稅務登記證、銀行開戶許可證、公司章程/合夥協議。

最新年度審計報告。

從成立之日到現在的工商登記及歷次變更登記信息列表(工商簡介)。

機構投資者擬投資發行人的原因及資金來源的書面說明;以貸款方式出資的,應當提供取得資金的貸款協議。

授權、批準程序及相關支持文件(包括但不限於董事會、股東大會、總經理辦公會議、投資管理/決策委員會、合夥人會議等的決議。)要求機構投資者投資發行人。

機構投資者主營業務的書面說明;內部組織結構圖、董事、監事和高級管理人員名單;董事、監事和高級管理人員的選舉和聘任文件;董事、監事和高級管理人員的身份證復印件,近五年的工作簡歷,包括個人所有的專職和兼職單位。

(2)機構投資者的股東/合夥人需提供文件。

可以顯示控股股東和實際控制人(追溯到自然人、SASAC、上市公司、外資企業、事業單位、社會團體、政府和政府部門)的股權結構,並標註持股比例。

目前,對於股權結構的公開程度還沒有壹個統壹的尺度。根據以往的案例經驗,有對股權結構進行徹底核查的案例,如“深康佳A”、“雲投生態”、“東方網絡”、“蘇交科”、“虎藥”等簡稱非公開發行股票的案例。在核實股權結構時,這些案例可以追溯到自然人、SASAC、社會組織、上市公司、政府和政府部門。

此外,也有股權結構非常簡單可查的案例,如“北京文化”簡稱的非公開發行股票案。北京文化在披露富德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股權結構時,只披露了壹級股東,均為公司。同時,北京文化在股權結構下作出聲明:“生命人壽無控股股東和實際控制人”。此外,北京文化在披露信息嘉盟股權投資合夥企業(有限合夥)的投資比例時,僅披露了壹級合夥人,壹級合夥人包括四個有限合夥。需要註意的是,北京文化本次非公開發行股票於2015,165438年10月4日獲得證監會核準。

與上述兩種情況相對應的,還有相對折中的股權結構穿透核查案例,如證券簡稱為“魏雲股份”、“AVIC機電”、“順榮三七”的非公開發行股票案例。這些公司在披露認購人股權結構時,如果難以披露部分認購人股權結構,應在披露壹級股東的基礎上,披露控股股東或實際控制人。其中順榮三七最具啟發性。在這種情況下,只有壹層股東(第壹層股東為無實際控制人的上市公司),也有向最終投資人穿透核查的情況(寧波信達盛豐投資合夥企業(有限合夥)股權結構披露),也有披露壹層並註明控股股東和實際控制人的情況(廣州奧宇三特文化有限公司股權結構披露)。順榮三七於2015 165438+10月28日通過證監會審核。

綜上所述,我們理解在披露認購對象股權結構時,應向最終投資者(包括自然人、SASAC、政府及政府部門、事業單位、法人團體、上市公司、外資企業等)披露。)並出示控股股東或實際控制人;難以披露的,披露標準應當顯示控股股東和實際控制人;如無控股股東或實際控制人,應予以說明。

自然人股東需提供以下資料:身份證復印件;近5年的簡歷,包括個人所有的專職和兼職單位,精確到月;認購機構投資者股份的資金來源書面說明,並提供出資和繳納證明。如果投資來源是勞動報酬,請說明薪酬水平;投資收益請說明股權投資或證券投資的方式;請說明企業或個體工商戶的生產經營所得;對於個人貸款,請說明借款人及本息償還情況;請說明家庭收入來源。

非自然人股東有以下資料:營業執照;主營業務的書面說明;加蓋工商查詢章的工商登記基本信息表及歷次變更清單;工商備案的現行有效的公司章程;最近的驗資報告;認購機構投資者股權/股份的資金來源書面說明。若為自有資金出資,請提供出資時的資產負債表和現金流量表;如以貸款方式出資,請提供獲取資金的貸款協議。

(3)機構投資者的非自然人股東/合夥人(層層追溯)

逐層追溯機構投資者的非自然人股東,直至最終持股的自然人、SASAC或集體經濟組織層面;

按照“(二)機構投資者的股東/合夥人需要提供文件”的要求提供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的相關信息。

(四)需要做出的承諾或者說明。

承諾:鎖定股份的承諾。

註:機構投資者擬收購的發行人股份、機構投資者股權/股份/出資份額(包括層層追溯的股東/合夥人)是否為委托、信托或利益輸送。

說明:機構投資者及其股東/合夥人(包括層層追溯直至最終自然人的股東/合夥人)與發行人及其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其他股東、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之間是否存在關聯關系。

說明:機構投資者及其股東/合夥人(包括層層追溯直至最終自然人的股東/合夥人)與發行人的主要客戶及供應商、受聘/擬任中介機構及簽字人之間是否存在關聯關系。

註:機構投資者及其股東/合夥人(包括追溯到最後壹個自然人的股東/合夥人)、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執行事務合夥人是否在發行人及其子公司、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控制的企業中任職,如有,請提供其任職的詳細情況。

註:機構投資者及其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最近五年是否受過行政處罰(明顯與證券市場無關的除外)或刑事處罰,是否涉及重大民事訴訟或與經濟糾紛有關的仲裁,如有,請說明。

說明:在本次發行方案披露前的24個月內,機構投資者與發行人及其控制的企業之間是否存在重大交易。如果有,請披露具體事項、發生金額和年末余額,以及在上市公司同類交易中的占比。關聯交易是否履行了相關決策和披露程序。

註:本次發行完成後,機構投資者與其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發行人之間是否存在同業競爭和關聯交易。如果有,請具體說明最近三年與上市公司存在同業競爭或關聯交易的公司名稱、經營範圍、業務收入、收入比例等。

4認購對象為資產管理計劃。

(1)壹般披露要求

認購對象為資產管理計劃時,發行人在《非公開發行股票方案》的“認購對象基本情況”章節中披露資產管理計劃的管理公司,資產管理計劃註明其認購本次股票的資金來源。

對於管理公司的披露,相應的披露要求參見上述“二。壹般披露要求和審計要點”,相應的文件、說明和承諾參見“四。發行對象為公司法人和合夥企業”。

(二)資產管理計劃的特殊要求

1.中國證監會關註的主要問題

根據我們近期對類似項目的反饋,對於資產管理產品,中國證監會重點關註以下事項:

(1)作為認購對象受托管理的資金是否為資產管理產品,產品是否依法成立並備案;

(2)用受托管理的資金參與認購是否符合《上市公司證券發行管理辦法》第三十七條[三]和《上市公司非公開發行股票實施細則》第八條[四]的規定;

(3)委托人是否有分級收益等結構化安排;如果沒有,應出具承諾書;有關詳細信息,請參考下面的“2。三年期固定收益項目對資產管理計劃結構化安排的限制”。

(4)發行人、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及其關聯方是否違反《證券發行與承銷管理辦法》第十六條[五]的規定,公開承諾不會直接或間接向資產管理產品及其客戶提供財務資助或補償;

資產管理合同和附條件生效的股份認購合同應當明確約定以下事項:a .具體身份、客戶數量、資產狀況、認購資金來源、與申請人的關系等。;b、非公開發行獲得證監會核準後,發行方案向證監會備案前,資產管理產品募集資金到位;c .資產管理產品成立時不能有效提高擔保措施或違約責任;d .在鎖定期內,客戶不得轉讓其產品份額。

2.三年期固定收益項目對資產管理計劃結構安排的約束

根據我們了解到的情況和以往項目的經驗,證監會近期對定向定價非公開發行項目提出了以下監管和信息披露要求,其中認購對象包括資產管理產品:

(1)政策要求

證監會2014年8月發布的窗口指導中要求定向定價的非公開發行項目中,認購對象不得有結構化產品,即發行對象可以是資產管理產品,但不得有優先級和類似分級安排,或者持有人權利義務不對等的其他條款。指導意見明確禁止個人或機構通過三年期結構性產品參與上市公司定向增發,並要求三年期定增。對於定向定價的三年期鎖定項目,上市公司必須承諾“最終貢獻不包含任何杠桿化的結構化設計產品”。

在2015,10 6月份發布的窗口指導意見中,證監會進壹步強調,三年期固定收益華商投資管理計劃不能采用分層(結構化)方式安排。

根據我們檢索到的案例,即上市公司非公開發行股票的案例,如虎藥、雲投生態、遼寧成大、蘇交科、順榮三七、銅陵有色、魏雲股份、AVIC機電等,這些案例的認購人均參與資產管理計劃,資產管理公司均出具承諾。

(2)操作要求

1)根據2014年8月證監會窗口指導規定的操作要求,發行人應以公告方式披露資產計劃產品;如果訂戶不包括該產品,則無需發布公告。

公告具體內容參考美度控股關於非公開發行股票相關事項的公告,內容包括發行人及保薦機構關於資金來源的承諾及發行人資產管理合同全文,承諾發行人最終持有人及受益人與公司及主承銷商不存在關聯關系,發行人最終出資不包括任何杠桿結構設計產品。事先征得證監會五位預評委同意後方可公告。

2)在向證監會報送發行方案時同時提交的承諾函,除原有規定外,還必須對資金來源和結構做出承諾。這些承諾如下:

“本次發行A、B的資金來源為向XXX募集資金,最終出資不包括任何杠桿化結構化設計產品;本次發行對象C、D的資金來源為自有資金(或借入資金),不存在向第三方募集資金的情形。”

3)檢查內容

約談公司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董事會秘書及其他高級管理人員。

公司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及全體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出具的承諾函(承諾函內容為:本人/公司及與本人/公司相關的關聯方未直接或間接參與本次非公開發行股票的發行和認購)。

查閱公司與發行人附條件的股份認購合同,獲取發行人的資產管理合同。

資產管理人和客戶出具的承諾函。

承諾函的內容應當包括:a、資產管理人與委托人之間不存在關聯關系;b .客戶說明資金來源並承諾未得到發行人的資助或補償;c .資產管理計劃中不存在分級收益等結構化安排;d .限售期內不轉讓產品份額。

關於出具承諾函的主體,在2014年8月發布的指引之初,證監會要求各發行人參照美度控股關於非公開發行股票相關事項的公告,即要求資產管理計劃的最終持有人和受益人出具承諾函。但隨著實踐中案例的增多,對承諾主體的要求也逐漸放寬。相關案例有證券簡稱為“虎藥”、“順榮三七”、“銅陵有色”、“蘇交科”的非公開發行股票。這些案例的認購標的均包含資產管理計劃,而這些資產管理計劃中是否存在結構化安排的核實,取決於資產管理人和客戶的承諾。

此外,在非公開發行股票的情況下,認購合同的補充合同約定,認購對象的資產管理計劃中不存在結構化安排。在非公開發行股票的情況下,簡稱“AVIC機電”,在資產管理計劃相關資產管理合同中約定不采取結構化安排。這些案例也為我們提供了壹種新的思路,即資產管理計劃對非結構化安排的承諾可以體現在資產管理人與委托人的承諾函、股票認購合同、資產管理合同中。

4)驗證結論

券商和律師需要做出如下結論:“發行人在哪裏參與公司本次非公開發行,資金從哪裏來,委托人以自有資金認購。認購資金不直接或間接來自發行人的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及其關聯方,不存在杠桿融資的結構化設計。”

(3)滲透驗證要求

滲透驗證要求的基礎和分析

(1)滲透驗證要求的基礎

2015證監會6月10發布的窗口指導對資產管理計劃穿透核查的具體要求如下:

投資者是在董事會階段決定的。投資者參與資產管理計劃、理財產品等。方案公布時,要求他們向最終投資者披露(發行部門隨後會在審核公告中通知交易所執行)。所有投資者總數不能超過200人(不適用於員工持股計劃參與認購的情況),即不能成為變相公開發行;不能分層(結構化)安排。

(2)由該窗口指導的分析

1)理解滲透披露範圍

雖然該窗口中的指引針對的是資產管理計劃和理財產品,並要求向最終投資人進行徹底披露,但根據我們目前了解到的案例,上市公司不僅要對資產管理計劃進行徹底核查,還要對公司、合夥企業、契約型基金等其他認購人進行徹底核查,最終所有認購人的最終投資人不超過200人。

因此,當認購對象包括資產管理計劃或理財產品時,需要對所有認購對象進行徹底核查。認購人數必須同時滿足:a .認購人數不得超過10;b .認購對象最終投資者總數不超過200人。

2)對最終投資者的了解

壹般理解,滲透核查往往需要滲透到SASAC、政府及政府部門、自然人。證監會的窗口指導並沒有具體確定穿透披露最終投資者的標準。根據目前掌握的案例,資產管理計劃和理財產品的穿透披露應針對自然人、SASAC、政府及政府部門、股份公司和有限公司。但在證監會實際審核過程中,滲透到股份公司、有限公司層面的核查也會放開。

此外,根據證監會向蕪湖順榮三七互娛網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順榮三七”)出具的《關於非公開發行股票申請文件的反饋意見》,明確要求“自然人、有限公司、股份有限公司穿透後認購人數是否超過200人”。根據反饋意見,我們了解到,在順榮三七非公開發行項目認購人中存在資產管理計劃的前提下,證監會的穿透核查範圍擴大至所有認購人,穿透核查範圍擴大至自然人、有限公司和股份公司。

關於上述“1)對穿透披露的理解”和“2)對最終投資人的理解”,相關案例如下:

2065438年6月365438+10月31日,雲南魏雲股份有限公司發布《關於非公開發行股票穿透後認購人數的說明性公告》。因公司非公開發行認購對象包含資產管理計劃(華泰雲帆65438號+0定向資產管理計劃),故對認購對象進行了深入披露。最終披露的認購人數為48人,不超過200人。將核查邊界滲透到自然人、SASAC、政府及政府部門、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實際控制人。

5.認購對象為私募投資基金。

(1)壹般披露要求

目前私募基金主要分為三種:公司型私募基金、合夥制私募基金、契約型私募基金。其中,公司制私募基金或合夥制私募基金分別以公司或合夥的形式設立,也屬於公司或合夥。因此,在公司制私募基金和合夥企業的披露中,相應的披露要求參照上述“二。壹般披露要求和審計要點”,相應的文件、說明和承諾參見“四。發行對象為企業法人和合夥企業”。

認購對象為合同基金時,發行人在《非公開發行股票方案》的“認購對象基本情況”章節中披露合同基金的管理人,合同基金註明其認購本次股票的資金來源。根據《私募投資基金管理暫行辦法》第七條和《私募投資基金管理人登記和基金備案辦法(試行)》第九條規定,契約型基金的管理人必須是公司或者合夥企業。因此,在披露契約型基金管理人時,相應的披露要求應參照上述“二。壹般披露要求和審計要點”,相應的文件、說明和承諾參照“四。發行對象為公司法人和合夥企業”。

(二)私人投資基金的特殊要求

1.各類私募投資基金應當辦理登記備案手續。

在證監會向各保薦機構提供的關於非公開發行認購人要求的窗口指導中,要求核查擬參與非公開發行的認購人中是否有私募投資基金,基金是否按照《私募投資基金監督管理暫行辦法》、《私募投資基金管理人登記備案辦法(試行)》等相關法律法規辦理了登記備案手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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