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裏所指的非政府組織簡稱NGO,也稱非政府組織、非政府組織、社會中介組織或“第三部門”等。是與政府和營利性組織相對應的社會組織,是社會成員中基於* * *同性戀興趣或愛好的社會組織;它是連接組織成員和普通大眾參與和支持社會公益事業的社會團體。主要致力於社會福利服務,其基本目的是滿足社會公眾的需求和解決各種社會問題,如互助、互利的生產、救濟等公益活動。
非營利組織通常有五個特點:壹是非政府性,強調非營利組織在宗旨、組織體系、提供和承擔公共職能等方面沒有政府那樣嚴格的官僚體系,也不過分強調組織的政治性。二是非營利性,即不以盈利為目的。組織的存在不是為了積累財富或創造利潤,而是為了服務社會,實現社會福利,尤其是服務弱勢群體。三是自治,是指作為壹個獨立的自治組織,依照法律法規和組織章程獨立開展工作,在人事、財務和決策上不依賴於其他任何社會組織,擁有獨立的決策權,能夠有效地自我管理,內部管理和對外工作自主。第四,誌願性,誌願性是非營利組織非常重要的精神資源,是組織開展活動的動力源泉,主要表現在誌願者參與社會工作。第五,公益,以服務和促成公眾的需求和利益為基本目的,在形式上可分為公益型和互利型兩種,但總體特征是對他人有利。六是排除特性,針對壹些特殊的社會組織,比如壹些宗教或者宗族組織。
改革開放以來,中國的非營利組織也發展迅速。截至2004年底,中國正式註冊的非營利組織超過30萬個,加上大量未註冊的組織,中國非營利組織總數約為300萬個。(壹)逐步發展壯大,具有自身特色,在各自領域開展了大量形式多樣、內容豐富的活動,取得了明顯的社會影響和效益。例如,中國青少年發展基金會發起了救助失學兒童的希望工程;中華慈善總會對孤寡等弱勢群體的救助;中國扶貧基金會幫助貧困地區人民,幫助貧困大學生上學。陜西省婦女研究會在國際基金會的幫助下,先後設立了婚姻家庭問題研究、反家暴與婦女法律服務中心、農村發展與扶貧等項目。紅楓熱線、婦女法律服務中心和北京女工之家。還有壹些規模不大但很活躍的群眾組織,如青年誌願者協會、老年人協會、衛生協會、文化協會等,為社會公益、便民服務、豐富居民文化生活做出了積極貢獻。
所謂社會保障,是指國家和社會依法建立的社會化的國民生活保障制度。[1]壹般來說,社會保障的對象是全體社會成員,主要是指對他們實行從出生、患病、工傷、失業、養老到死亡的各種保障措施,做到“老有所養、幼有所用、寡獨有所養。”社會保障制度的建立和實施體現了人道主義,是人類社會進步的重要標誌之壹。現代社會保障制度是工業化大生產的產物,也是發展市場經濟的必然要求和重要支柱。它產生於19世紀下半葉。經過壹個多世紀的發展,世界上大多數國家都逐步建立了較為完備的社會保障制度,在發展經濟、穩定社會、保障人權、實現社會公平方面發揮了重要作用。當今世界上大多數國家都把實施和完善社會保障制度作為基本國策之壹。
從世界各國的實踐來看,社會保障主要包括社會救助、社會保險和社會福利三大內容。社會援助制度是壹種幫助最貧困者的制度,旨在克服貧困和維持他們的基本生活。社會保險制度是指旨在幫助所有勞動者及其家庭化解風險的社會制度。目的是保障人們在遇到老、病、失業、工傷等重大風險時能夠得到及時救助,減少風險對他們的影響。社會福利是指旨在提高社會成員的生活質量,保證社會成員能夠及時享受社會發展的物質成果的社會制度。從層級上看,社會保障分為三個層次:經濟保障、服務保障和精神保障。經濟保障是在經濟上保障人民的生活,解決人民生活中的問題,通過現金、實物支付或援助來實現;服務保障是為了應對家庭結構的變化和自我保護功能的衰減,通過提供服務來滿足人們在個人生活中的需求,如養老服務、康復服務等;精神保護是指在精神心理和文化服務中對個體的保護,體現了現代社會的人文特征。
社會保障的總體目標是幫助人們擺脫生存危機,改善和提高福利,實現整個社會的和諧發展。壹般具有強制性、社會性、福利性、互助性和安全性的特點。強制性是指社會保障制度由國家依法建立和實施。社會性是指保護的對象是大眾,而不是少數人;論社會保障資金的來源,不局限於國家,而是來自社會的方方面面;它的目標是社會穩定。福利性是指社會保障的各個方面都不以營利為目的,不僅為被保險人提供經濟資助,還提供醫療、殘疾康復、教育培訓、職業介紹等。互助是指所有社會成員互相彌補錯誤,同舟共濟,對少數處於危險中的成員給予幫助。保障性是指每個社會成員的生活都能正常維持。
社會保障的功能是緩解貧困,促進社會公平,為社會經濟生活提供安全穩定的環境,使社會經濟活動穩定、協調、有序。具體包括以下幾個方面:化解個人(指人的生老病死等。)和社會(自然災害)風險,維護社會穩定;減輕貧困和創造更大的平等;實現社會公平(起點公平、過程公平、結果公平),促進社會發展;調節社會供求,促進經濟增長(為經濟增長提供稀缺的人力資本和資金,調節供求);調整個體行為,保證其生存和發展;社會成員之間的互助功能體現了人道主義,是社會發展進步的重要動力。
可見,社會保障建設既不是單純的政府行為,也不是單純的商業保險活動,而是各類社會主體和社會力量共同參與的過程。在整個社會保障過程中,政府、市場(企業)、非營利組織三位壹體,有機結合,缺壹不可。政府對社會保障建設實行宏觀領導,把握總體方向,統籌規劃。非營利組織是社會保障建設的具體操作者和組織者,是政府與社會之間的橋梁,是政府管理社會、實現政事分開的重要載體,是社會保障建設的基礎和重要推動力。目前,我國社會保障建設還存在很多不足,如資源不足、人力不足、經驗不足等,使得社會保障部門經常陷入力不從心或有計劃、有願望難以落實的困境。因此,非營利組織作為溝通政府與公民的中介組織和第三部門,與政府和市場(企業)壹起構成社會機制的三大部門,在社會保障建設中發揮著重要作用。
非營利組織通過參與公共事務的主體多元化,在社會保障建設中發揮作用是必然趨勢。
社會保障作為壹項社會福利事業,主要涵蓋社會保障立法、養老保險、醫療保險、失業保險、工傷保險、社會救助、社會福利、軍事保障、補充保障等領域。在傳統的計劃經濟體制下,政府與社會處於高度統壹的結構中,幾乎涵蓋了所有的社會事務,扮演著“全能政府”的角色。不僅直接介入公益領域,還介入市場領域。這使得社會功能分化程度極低,社會權利相對萎縮,自主性非常弱。改革開放的深化打破了原有的壹元化格局,政府逐漸退出壹些經濟社會領域,讓位於經濟組織和社會組織。社會領域也走上了自治的進程:壹是賦予原有主體越來越多的自主權,二是允許新的主體存在和發展。政府不再是所有社會公共事務的承擔者,開始向市場和非營利組織轉移部分職能。在充分考慮管理的合法性和有效性的基礎上,不斷將壹些本應由社會自主管理的事項和權力交還給社會,發揮其在社會服務和管理中的主體作用。實踐證明,除了壹些具體事務,還需要壹些社會組織參與解決社會事務。因此,隨著政府職能的轉變,客觀上要求有多元主體承接政府和市場轉移的職能。
從社會發展的歷史來看,政府、企業和非營利組織分別是政治、經濟和社會領域的主要組織載體,在相應領域各司其職,相互配合。企業主要致力於經濟發展;政府站在更高的層面制定法律和政策來規範社會運行。然而,市場的“看不見的手”和政府的“看得見的手”並不能覆蓋整個社會領域,在國家領域(公共領域)和市場領域(私人領域)之外,還有壹個非營利或非政府的“第三領域”,這就是非營利組織的活動領域。
非營利組織的興起和發展是壹種豐富的社會資本和新的生產力,它的發展壯大有助於解決社會運行中的壹些難題。從西方非營利組織的發展來看,它在解決政府失靈和市場失靈問題上發揮了積極作用。實踐證明,市場不是萬能的,外部性、壟斷、宏觀經濟失衡、分配不公等問題不是市場自身能夠解決的;政府也有缺陷。很多社會經濟問題政府解決不了或者解決不好。政府的失敗會給社會帶來更大的災難,造成更大的資源浪費。非營利組織主要致力於解決壹些“企業-市場體系”和“政府-國家體系”無法兼顧的社會問題。他們是政府或市場不可或缺的合作夥伴,已經成為社會治理中相當活躍的角色。隨著社會的發展和人們自我意識的提高,人們越來越關註市場和國家之外的民間組織。這使得在社會活動中充滿活力的非營利組織,在擺脫特定公共事務的糾纏,實現“小政府、大社會”格局的過程中,發揮著獨特而積極的作用。非營利組織可以動員全社會力量參與社會發展,解決政府容易忽視或不便解決的邊緣問題,推動社會廣泛關註和幫助社會弱勢群體,有利於維護社會公平,增加社會整體福利,促進社會融合,推動社會改革。
我國原有的社會保障壹直由國家承擔,但財力有限使得保障對象數量較少;壟斷經營的特點導致主要對上級負責,缺乏競爭,服務質量低,服務對象選擇少。此外,城鄉二元社會結構使得農村特別是壹些偏遠地區的社會保障無法納入政府提供的保障範圍。除少數孤寡老人或民政保障對象外,其他服務對象的需求由家庭或親屬承擔。毫無疑問,這些“政府失靈”的問題不是政府能夠解決的,需要新的協作力量。隨著市場經濟體制的建立,市場承擔了政府的部分職能,在配置資源、增加財富和服務社會方面發揮了積極作用。但是,為了獲得最大的利益,市場在服務社會、提供社會保障方面有著自身難以克服的缺陷,總是有意無意地放棄那些有需求但又無法滿足自己的弱勢群體和行業。這些政府無能為力、市場失效的社會保障領域,給非營利組織留下了巨大的發展空間,它們的出現部分補充了市場缺陷和政府缺陷造成的社會保障缺陷。
與國家設立的其他社會保障組織相比,非營利組織有自己的優勢。首先,非營利組織沒有政治性、官僚性,容易深入基層,能夠更多地與服務對象溝通,接近那些弱勢群體;了解群眾的意願和願望,迅速反映基層群眾的實際需求,並根據社會需求確定服務對象,為他們提供社會保障服務。其次,與其他社會保障機構相比,非營利組織的機制靈活高效,便於根據不同地區、領域條件的變化進行及時調整。它不僅可以快速響應壹些突發事件和客戶的突然請求,還可以準確計算活動成本,大大提高服務質量和效率。再次,民間福利組織成員在很大程度上依賴於相同的價值觀和認同感,具有情感型組織的特征,增加組織的情感含量有助於提高組織的績效水平。
可以說,社會經濟的發展促使了政府社會保障模式的轉變,改革開放促進了社會管理的民主化。傳統體制下的單主體社會保障運行模式開始向多主體的社會治理模式轉變,目的是充分發揮各種社會主體的功能;非營利組織作為社會力量的代表,因其與社會保障的天然聯系,必將在社會保障中發揮越來越重要的作用,顯示出越來越強大的生命力。
第三,非營利組織在社會保障中作用的具體體現
第壹,非營利組織有利於擴大就業渠道,維護社會穩定。非營利組織不僅可以為解決就業牽線搭橋,還需要人員參與自己的工作,可以創造很多就業機會,從而緩解各國的就業壓力。薩拉蒙教授在美國的調查顯示,22個國家的非營利組織雇傭了19萬全職員工,高於這些國家的公共事業、紡織制造、造紙印刷或化工制造的雇傭人數。非營利組織的平均規模約為非農就業人口的5%,服務業就業人口的10%,政府公共部門就業人口的27%。[2]在美國、法國和德國,非營利組織的就業人數占總就業人數的6%在1990,美國非營利組織的有償從業人員壹年達到1000萬以上,是解決其就業不可或缺的重要領域。有9000多萬誌願者積極參與這壹部門,形成了促進社會發展的巨大資源和穩定社會的重要因素。此外,壹方面,通過組織支持的各種社會活動和經濟事業,為社會創造新的就業機會;另壹方面,組織還可以開展教育培訓項目,幫助下崗職工更新知識,掌握技術,轉變觀念,重返工作崗位,消除可能出現的問題。據估計,我國公益組織領域約有3000萬人,誌願者服務時間可達8億個工作日,這意味著公益組織每年可為社會創造3300多萬個就業崗位。毫無疑問,非營利組織正在對我國國有企業改制和產業結構、社會結構的調整形成強大的支撐。
第二,非營利組織可以擴大社保基金的來源,對社保基金的使用起到監督作用。壹般情況下,社會保障資金主要來自以下三個方面:壹是來自政府財政補助和撥款;二是壹些財團的捐款和私人慈善捐款;三是非營利組織提供有償福利服務獲得的收入。現在世界上大多數國家的社會保障資金主要來自國家;在壹些西方國家,非營利組織為社會保障提供的資金與政府提供的資金差不多;2005年我國用於社會保障的財政撥款為3600億元[3],而同期以各種物質和貨幣形式為社會保障服務的非營利組織總額約為6543.8+04億元[2],同期誌願者工作折算為貨幣形式時總額約為700億元。可見,非營利組織的社會保障資金來源已經構成了我國社會保障的重要組成部分。非營利組織社會保障資金來源的多元化,突破了過去國家財政撥款的單壹體制,對於緩解我國社會保障資金短缺無疑是非常必要的。
非營利組織作為壹種不同於政府和企業的社會組織,可以在體制外監督各級政府的社會保障資金,發揮社會監督的作用。這個監督過程是雙向的:非政府組織監督地方政府對社保基金的使用,非政府組織也受到政府相關部門的監督,避免出現不好的問題。這種雙向監督機制有利於保證民間組織和各級地方政府使用這部分資金的公平性和公開性,能夠最大限度地發揮社保基金的作用。
第三,非營利組織可以解決人口老齡化危機中的諸多問題,開辟養老保障的新視野,是社會保障的重要支撐力量。非營利組織參與養老保障,緩解了低水平養老保障對經濟發展的壓力,支撐了我國社會保障體系的可持續發展。人口老齡化是壹個世界性的問題,尤其是在中國。2005年老年人口達到654.38+0.43億,並將逐年增加。可以說,整個21世紀的中國將是壹個不可逆轉的老齡化社會。老齡化是壹個復雜的問題,涉及養老保險、老年福利等問題,其核心是養老保險。在緩解老齡化問題的過程中,非營利組織首先為經濟困難的人提供養老保險。許多國際慈善組織註意到了中國農村脆弱的社會保障體系,願意提供壹些資金,讓老年人有安全感。困難在於他們找不到壹個能夠合理落實這筆資金的組織,而非政府組織正好可以承擔這個角色,充當中介,這壹點在貧困農村地區更為突出。其次,公益組織開展了多種形式的敬老服務:精神策劃項目,為老人提供廣闊的活動空間,為閑散在家的老人提供參與社會交流的機會,讓他們充分享受生活的樂趣;在生活中,公益組織可以由經過專業培訓的人員提供符合老年人需求的低成本服務,保證服務質量;對於老人或病人,該組織還可以提供護理服務。壹些非營利組織提供壹些滿足老年人需求的服務,讓老年人通過參與社會活動重新融入社會生活;壹些地方還為老年人提供培訓,創造壹些適合他們的工作,充分發揮他們的余熱,這些都進壹步完善了老年人的網絡。按照我國的文化傳統,通過居家養老的方式解決老年人的生活照料、精神慰藉和日常照料,讓老年人留在家中,接受家庭和社區非營利組織的各種照顧,是滿足老年人身心需求,減少巨額社會支出的壹種方式。同時,老年人的日常照顧由非營利組織承擔,既能照顧老年人,又能解放年輕勞動力從事正常工作。
第四,非營利組織是整合社會力量的主要載體,為民眾參與社會保障搭建了重要平臺。從壹定意義上說,非營利組織不僅是踐行社會保障的重要力量,也為其他社會力量參與社會保障提供了平臺,是政府實現社會保障的重要支撐。國外許多政府將大量的社會保障服務委托給非營利組織,避免了依靠政府部門提供社會保障服務所帶來的成本增加、效率低下、服務形式難以適應等問題。壹般情況下,非營利組織為了實現自己的使命和目的,在不受政府或市場幹預的情況下,組織大量誌願者主動承擔責任,積極參與社會保障服務。但是,目前社會保障部門在協助政府做好社會保障方面表現出精力和時間的不足,原因是工作任務復雜,人手不足。如果它再承擔這個龐大的社會服務體系,負擔會很重。近年來,非營利組織突破了原有的社會保障服務範疇,擴展到社會福利、社會救助、教育、醫療、健康體育、環境保護、家政服務、社區管理等領域。非營利組織已經成為實施中國式社會保障的重要機構,在聚集社會力量方面發揮了平臺作用。從這個意義上可以說,非營利組織是社會力量的粘合劑,它改變了強調垂直行政指揮(通過計劃調整)而忽視橫向協調的僵化的組織體制。它的出現,為參與社會保障的各種社會力量提供了壹個新的縱橫溝通的渠道,有效整合了社會力量,使每個人都能為同壹個信仰完成有價值的事業。
第五,非營利組織關註弱勢群體,是社會反貧困的中堅力量。非營利組織最大的特點就是貼近群眾,不僅是地理意義上的貼近,更是社會心理意義上的貼近。它要求自己的工作人員深入民間,了解實際情況;而且有相當壹部分成員來自社會基層組織。由於社會公共產品供給不足、信息不對稱、分配機制失衡、先天不足等因素,社會上出現了大量弱勢群體,他們都存在維持基本生活的困難。非營利組織植根於社會,可以從社會底層和社會弱勢層面開展社會救助和福利服務,改善弱勢群體的生存環境,保障他們的最低生活要求,遏制市場化對弱勢群體的沖擊。非營利組織的靈活性可以提供不同的保障服務,滿足不同群體的需求,為保障制度調整中的弱勢群體提供補償性服務,消除改革可能遇到的阻力。非營利組織在中國的扶貧工作中發揮了積極作用。可以促進社會廣泛關註和幫助經濟社會發展中壹些資金和能力薄弱的部門,以及壹些遇到困難的社會弱勢群體,如失業和半失業人員、老年人、殘疾人、缺乏勞動能力的兒童和婦女、城市下崗職工等。非營利組織可以組織人們幫助這些弱勢群體,用自己的行為帶動和教育人們參與類似的活動,鼓勵社會成員關註社會弱勢群體,增強他們的社會責任感。
第六,非營利組織可以滿足多樣化安全服務的要求。隨著社會經濟的發展和人類意識形態的理性化、世俗化,社會分化為不同的階級、階層和利益群體,社會保障服務需求呈現多元化趨勢。然而,政府行為的“普遍性”和“局限性”難以及時響應和滿足多樣化的保障服務需求,企業為追求利益最大化而不願從事低回報的社會保障服務,而這恰恰是非營利組織的優勢所在,這為非營利組織的發展提供了廣闊的空間。非營利組織有大量誌願者參與社會保障服務的管理、運作和日常活動。他們植根於人民,了解基層的實際需求。同時,擁有各種職業、知識、經驗、理念和不同技能的人在非營利組織兼職,使其成為壹個高水平、高效率的運營組織,能夠更好地滿足普通大眾的需求。由於非營利組織的多樣性,以及數量之多、規模之大、遍布社會生活的方方面面,它比政府更有能力更好地滿足特殊社會群體的需求。
第七,非營利組織提高社會保障服務的供給效率和服務質量,降低成本。社會保障服務由政府單獨承擔,難以避免官僚弊端帶來的損害:機構臃腫使得服務效率和質量低下,社會保障服務成本上升,甚至造成浪費;對社會需求反應遲鈍,行為保守;提供社會保障服務過程中存在“尋租”行為;缺乏保障服務意識等等。非營利組織是非政府的、民間的、公益性的。它們獨立於政府官僚機構之外,不同於政府機構權力等級制的運作原則,不同於政府組織的形式主義和官僚主義,具有使命感強、靈活、勝任、專業、高效等優點。他們可以重新激活政府組織在公共事務領域遺漏的“治理盲點”,靈活調整自己,以適應不斷變化的世界,迎接各種挑戰。這些特點使得非營利組織在提供社會保障服務方面具有比政府成本更低、效率更高的優勢,可以提高服務質量、改善服務項目、規範服務行為。非營利組織參與社會保障,可以避免政府機構專職行使社區服務帶來的成本增加、效率低下、服務機制難以適應等弊端,促進社會保障制度改革。由於非營利組織的靈活性,它充滿了創新的可能性,可以在現有服務領域的基礎上不斷開發新的服務領域。
四個結論
綜上所述,非營利組織在社會保障中發揮著並且能夠發揮更加積極的作用,其社會保障服務領域也在不斷拓展。中國政府也鼓勵非營利組織參與這項工作。由於非營利組織提供的社會保障服務的性質和質量影響越來越大,進壹步提高了其在社會發展中的地位。實踐表明,發展社會保障服務,必須高度依賴政府,強化非營利組織的作用。
當前,中國正處於從傳統社會向現代社會轉型的歷史時期,出現了許多新的復雜問題。老齡化趨勢加快,社會矛盾增多。特別是隨著人們收入的增加,生活水平的提高,社會生活需求日益豐富,從滿足基本的生活需求,到改善居住環境,甚至更高的精神文化要求。顯然,為了滿足這些不同層次的需求,僅僅依靠各級政府是遠遠不夠的。迫切需要建立適應社會轉型的社會保障管理體系和社會保障服務體系。
[參考文獻]
鄭功成。社會保障概論[M]。上海復旦大學出版社2005年5月。
[2][美]萊斯特·M·薩拉蒙等.非營利部門的願景[M].賈西津等譯。北京:社會科學文獻出版社,2002+05-40。
[3]2010年,60歲以上老年人口將達到65438+7400萬[N]。人民日報,2005-09-15(10)。
①引自65438+2006年10月4日,在清華大學管理學院承擔的2005年國家社科基金重大項目“非政府組織在和諧建設中的作用研究”啟動儀式上,民政部副部長李勇的講話。
① ②本數據來源於清華大學公共管理學院NGO研究所2000年以來對中國NGO的調查。
據恩久信息中心統計,中國誌願服務達到654.38+0.3億人次,80億小時。按照每個工作日40元的報酬,折合人民幣500多億。